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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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10-14 21:59 发表 
- n' F D9 C* }3.2 一旦被裁定违规,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该人有权选择ID)。举例:猪刀及其马甲如花,一周 ... 6 i$ B* w1 \% G6 q, J
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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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 t" _1 B8 N' m一、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
. d: K. h) A) y0 ^8 k- }3.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不含08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马甲。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
6 l8 z# f; g- o/ ` 你不满意,于10-12 22: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
, A' D+ K# X# t+ n9 U( M: G/ S. @! B* J) `
二、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10-13 20:24 发贴修改了此条:
+ G% f- o3 U& }$ g4 @$ F 修改3.1和3.4
* i8 v5 }+ o" w& g 3.1、增加对主ID的解释: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3.4、修改为:如非受到语言攻击,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否则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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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g4 f ~5 Y0 {4 s三、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41发布,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4条之前已经投诉。6 W( P+ C3 u- L
& l+ g2 ], k# z. \0 X8 W. M
四、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5 [0 I* @- f" e3 j( l! ] D( L
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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