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涉及到公司法问题,多年不经手了,不管妄言。 1 c' ^( J. D- y5 D+ ]8 J" L% T 0 i5 q+ P; U, \但是据个人理解,理论上讲,如果公司没有严重的债务,即使股票跌到极限低点,在债主不逼债,不诉诸法律,公司控股股东没有放弃,公司机构继续经营,政府部门不干预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不破产。至于股票跌到0值,还不破产倒是有点儿奇怪。因为,任何股票的原始股都多少有些价值,即使当初是几分钱或者一角钱一股发行的。如果该股票市值跌到原始股值以下,比如说以一分钱一股在交易,如果大股东仍然不放弃,不抛出,仍然维持大股东的地位,股票市值是不可能为0的,。如果是0的话,就是股东不再交易,全部免费送给别人了。如果真是这样,散股成为大股东了,这个公司就根本生存不下去了,还能不倒闭?: T, E. z+ ?' ?' w, D4 d* f
, ^- k R* r0 U. w3 a+ R最后所谓重新上市的问题。如果现有股票跌得很低,但是又复苏了,这不算什么新股,一切还应该照旧吧。当然公司还可以借新开发的项目向市场继续扩充发行该公司的股票,继续集资,以新项目来挽回原来的失败局面,这当然也不算什么新股。如果说真是新股,那除非重新成立公司,或者原来的公司脱胎换骨地改造过,再经过一系列的上市手续才能首发上市,这和原来的股票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 b( e: h L) v5 W1 u" a1 Q @! Z3 U: d) }. O关于公司变更,股票变更还有很多其它的情形,不过与LZ关心的问题相距较远,就不在此花时间了。一孔之见,望金融行家指教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