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网这两天的争论,就可以看到中国的缩影,什么叫有法不依,什么叫人情,还可以为了解放几个ID再出台新法规。法规、法案天天新,和国内何等相似,人大天天出新法,然而中国的法治却一点没提高。 4 A6 Q" ?7 Q8 r8 T! H4 c/ p6 k: Y( ]$ L' [3 Q$ }& m# v
既然大家总觉得国内的法治问题很严重,那我们为什么不在这虚拟网络上来试行好的法治呢?法规制定的时候没必要这么严,执行的时候又你说情他讲理。处罚可以定禁言一天、一周、一月直到一年,如果觉得需要严格到死刑-永封ID,那么就执行,不要搞的改来改去。只要你改过,就失去了法律的尊严。 5 u4 t3 W0 v. p9 l. {& K0 P s4 o, I! t4 _6 d6 G
如果大家觉得以前的问题要解决,那老杨定个日期,此日前概不追究,此日后不再对任何执法决定做修改(当然可以设上诉条例)。 - [& y3 K9 R+ i2 }1 d. f" C1 P- Y ^! I4 u2 r- m6 p) S5 Z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2-25 01:18 发表 ( n; B0 a+ y" t$ q3 n+ u, e! |9 d问题:对网站的管理,严格到什么程度合适,如何处理,没有达成共识9 }6 Q2 h& I V3 V/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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