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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回顾:学术背景与探索过程 ( M. y3 O( B" Q" X9 C
: f: I; K5 Z# k w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国宗教学界经历了一场“思想解放”或“观念转变”——从“宗教是鸦片”到“宗教是文化”。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例如,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是一种文化传统,宗教富有文化底蕴,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世界上有诸种“宗教性质的文化类型”,等等。我本人不太满足关于“宗教文化”的一般提法或具体描述,而试图从基础理论上来深思作为一种新方法论的“宗教一文化观”,以提炼、论证并阐发这种新的方法论观念对于推动宗教研究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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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 X9 s* z/ }/ G, {' b) q' t 1、新方法论立意
" W- T: s2 \; s) } 称“宗教一文化观”,就是因为这种方法论广泛借鉴当代哲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大量成果,尤其是对“宗教”与“文化”这两个基本范畴的重新阐释,着意强调宗教与文化之间存在的一种由来已久、错综复杂的内在关系,以及此种关系对于全面而深入地研讨宗教现象的关键性意义。 - Y7 S' k, ~4 g2 L, I
从学理上讲,这就把“宗教与文化的关系问题”推到首要位置,作为整个研究过程得以起始、展开与回归的“元问题”或“基本关系”。在这一“元问题”或“基本关系”里,所谓“文化”与“宗教”已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以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杂多含义,重新获得了基本的规定性:前者所涵盖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整体或过程”,后者则意指“一种基本的历史现象或文化传统”。“宗教”与“文化”构成一对相互依存的“关系范畴”,既为整个宗教研究奠定了新的“逻辑起点”,又开拓了观念更新、视野开阔的“解释意域”(意义解释范围)。 % I. j) o# z' N8 |. \
1 I' C" ~; E/ k" H/ D 2、学术启发举要
" o+ Y: c* S: `* O+ g+ F; G0 z 首先,若以宗教与文化关系问题作为“逻辑起点”或“解释意域”,可使我们在现有哲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的认识水平上,更充分地认识到宗教现象的丰富文化意蕴。与传统观念相比,所谓“宗教”在“宗教与文化”这个新的解释意域中不再简单表现为“抽象的精神信仰”或“其他某种单一的特质”,其诸多层面的文化意蕴得以呈现出来,像传统的、习俗的、心理的、情感的、意志的、体验的、价值的、目的的、人性的……就此而论,我们能否说作为一种历史传统或文化习俗的宗教是非现实的或不重要的呢?能否说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宗教徒心理、情感、意志、体验等是虚幻的或愚昧的呢?能否说他们所追求的价值、目的或人性是远离尘世的或没有意义的呢?显然,不宜做出简单的或武断的回答,相反,宗教学诸分支的大量成果表明,宗教现象所固有的诸多层面的文化意蕴,是值得重视、需要探讨、有待深入解释的。 y2 k) r, v: ~, S+ T6 v
其次,意识到宗教现象的多重文化意蕴,那么,以往讨论的宗教信仰与人类生存形式及其主要活动方式的诸多关系,像宗教与文化、宗教与民族、宗教与社会、宗教与政治、宗教与经济、宗教与法律、宗教与伦理、宗教与哲学、宗教与科学、宗教与文学、宗教与艺术等,便不能孤立地或片面地予以考察了,而应该一并纳入宗教与文化“这张错综复杂的历史关系之网”来重新加以全面认识。譬如,能否因为某种宗教在某一历史阶段的愚昧思想专制、残酷政治迫害或狂热战争行为,就完全否定宗教信仰在其他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呢?反之亦然,譬如,能否只讲正面的或积极的影响,而不论负面的或消极的作用呢?
% N: G; s) w! Z5 F& w- I 最后,一系列深层理论问题,像宗教与文化差异、宗教与文化形态、宗教与文化传统、宗教与文化心理或文化潜意识、宗教与文化传播、宗教与文化冲突、宗教与文化交流或跨文化对话等,也将被提到研究日程。其意义不仅仅限于揭示宗教现象及其问题的复杂性了,而是推向了当前文化研究领域的热点、难点、交叉点和突破点。
7 Q; o) {9 ~5 @$ l5 G; G3 f 上述几个要点表明,无论就宗教研究的对象、范围还是重大问题或前沿课题而言,宗教一文化观皆有助于拓宽并深化我们的学术视野,形成一种更为成熟的方法论观念。尽管在国内外学术界现已很少有人否认“宗教是文化”,但这种提法所深含的方法论观念却并未得到普遍的重视,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目前流行的一些宗教理论观点仍带有宗教一文化观所力求克服的诸种方法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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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ares4p 于 2009-1-17 00:3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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