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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2 U2 L6 |; V6 V2 [+ [8 a
5 Q+ C1 m/ W# q+ f$ _; h& A, m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9 ^2 p' B$ F) ], d% i, J M( ?, O9 r%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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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 N) e$ A3 J# w+ S; T* c, [! j3 b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S2 O( x$ w6 C+ U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5 ~9 S/ F) `- L5 ~8 o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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