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27|回复: 13

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学法律、做法官之前,先好好学学道德! 没有道德为基础,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
" O4 A0 T5 p8 j
6 I" `' \' x, G! C6 ^7 F; U) m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严重跑题, $ h9 m3 J* y9 V' v, n* g# J& T

. B' O9 O+ Q/ ]$ [- b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不是以哲学为基础。所以,天底下,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
! z6 T3 s3 _/ W2 p
* s0 `: R6 f8 a6 u# U" _[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2 22:26 编辑 ]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道歉!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而是指请学习使用“道德”这把称!道德是法律的天平,没有道德,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wcjn 于 2009-5-2 22:54 发表 4 ]; S% i( a+ B/ i/ ?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8 L2 t) j0 t0 j8 l7 Y3 J2 _8 X; j+ [
) V0 b4 [- I7 q, `7 \) F/ _$ w不用论,信佛人都是罪人,最没有修养。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所以,觉得自己不错,业障少,就不用去信什么。嘿嘿!
4 C0 x* B0 ?& q* |
! {4 [0 ]6 T! G" I; O奇怪,为什麽是刘少奇,王少奇不能写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绿菏姐,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
! p4 m1 y1 _6 }  _根据以往,看得出你是说话直、很热心的人。正是基于此,我非常尊重你~~~ # u+ w, j$ a, D- ~
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所以无需道歉~~~/ G7 X' R3 W& w; {
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 V& s8 H5 W9 V& S; o
关于“正义”,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
; ~; W8 G& O, R- P7 p还是那句话,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
, O! z7 \" w5 R, r4 R8 n
7 y% D9 ~2 [6 X5 p' r( K) i当然,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再次感谢~~~
6 ]/ j3 L3 n0 h' R顺祝周末愉快!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0 编辑 " b+ ^/ s  z1 T/ s5 }0 W9 S

, \3 D& m, p% j7 C0 K7 u4 O# u1 R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太急,修养不够。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精神可嘉!
# T% d/ Z) {  v2 W
: `8 @+ g: Z5 B其实看来,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有同没有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所以,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如果没有了道德,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 Y4 T8 L% @% {) N% T5 A
* D* j' P" f4 C- s4 ?6 [
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所以,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那就变成诡辩论了。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即耽误大家的时间,又搅乱了道德人心。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但从一心直探下去,答案自然浮出水面。# g5 M( Q& W6 ~! C

5 g# A+ A. o5 S& S/ i# T再次感谢,你的耐心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5 编辑 1 L! [; s% J  Z
9 B! A; f- z$ z+ j4 B
对不起,多加一句,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很多好人受了委屈、冤枉。就是源于此中原因。
; @2 U! {0 F. L- u# ?: [& q# R% D7 A& U0 F& S9 ~# u7 p
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 \5 R' T( y" G7 r

, g& K/ _; A8 p哎! 慨叹现实生活中,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好人确实难做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 Y8 c6 z5 c- Q. W. r: i- t/ h% K0 w, {
# r& u+ L2 e/ K2 ?/ a6 {( B
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9 y) \& G) H- _5 t' j; T! f% `+ F1 q6 @  A' N& R
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6 k  V: _# ?- P+ o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9 R; ]+ v+ E3 c7 ?, U% o) f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F7 E* n6 f5 Y* j# ^
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同意楼上的一半
" D) f' L+ M* R5 {1 Y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
& O2 Z8 G* |) F6 d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但却没有杀人防火,没有打架5 R8 v* Q& R. A" e$ k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7 C& W! M% y4 T/ e
所以规范网络语言,准确用词,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哈哈,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类似”,没有等同的意思~~~
& i9 Z( n( v& h$ f  d5 K; [5 r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23:38 编辑
/ b. B6 X4 o/ G+ s: N" D8 m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 y, i2 Y0 ~# U  Z7 U0 V, F) }6 n

  i7 ~. f9 L4 W/ F* |3 [7 B0 B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道官”如何?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 ^1 Q! t3 e9 F5 b/ y. n! L  o: m2 ]+ V: H, c$ j* U! x
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 当然我想,这也是不现实的。 算我瞎想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5 14:04 编辑   Y3 \1 h8 U7 U) h) W; w  I7 i
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6 y$ i+ a! o% j绿菏 发表于 2009-5-4 23:35

; R8 f/ e% \6 B7 I% t" U' K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但绿菏姐提的这些“警告,告诫,提醒”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 : t; m' t7 V- m! l& {8 X: ]
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榜样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E5 c7 s* r; J2 W. @, g* y% K
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否则,一定送tnds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11-24 15:23 , Processed in 0.17853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