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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之认识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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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oc.org/web/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37479 q  Z4 h' D& T" V' T* a, Q3 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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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庄祖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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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我”的问题,是古今中外的宗教及哲学都在探讨的问题。篆刻於希腊德斐(Delphi)的名言就是∶“认识你自己”。并且苏格拉底也认为,能认识自己,乃是最高的智慧。近代西方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尼采(Nietzsche),则倡导“超人哲学”,强调人可以用意志力,不断地自我超越。: d- A7 P9 w& h+ v8 p

& N5 G& h& I1 p在中国,早期儒家之中,孔子很少提到人性的问题,反而是孟子极力强调“人性本善”的观念,并以此为他“仁义之道”的基础。但是在他之後的荀子,却主张“人性本恶”的观念,并藉此强调礼教。他的一些弟子们(如韩非子)受到他的启发,又创立了法家,推广赏善罚恶的治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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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特别受到心理学的影响,西方人对於“自我”概念的认识,又有很大的转变。其中大致上可分为三大阶段与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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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Q/ u2 c- V: [0 B* ~1. 自19世纪末开始,心理学开始萌芽,而以弗洛依德(Freud)为始祖的“心理分析学派”(Psychoanalysis),从梦的解析,强调一切人的行为主要都是受到性需求的潜意识所操纵。) i/ l9 n, h: Z. o" _' S

6 l  K1 R! }8 l2. 20世纪开始发展的“行为学派”(Behavior Science),则强调人的行为会受到外在客观环境的影响。并且由於人性倾向好逸恶劳,因此主张以奖惩的手段,来达到教育的目的。所以这一派的观点,与荀子的性恶观点有些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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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b3 ]) t$ d4 v4 L' x3. 1960年代以来,“人本心理学派”(Humanistic Psychology)兴起,成为当今的主流思想。他们认为人的本质基本上是好的,只要给予适当的环境与机会,人的“自我”就会自主地去发展、成长,进而实现其内在潜能。因此他们强调“自我评价”(self-esteem)的影响力,主张采用“肯定自我”的途径来达到“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的目标。他们的观点,与孟子的性善观念相当接近。+ b7 ?+ T5 `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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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基督教的自我观,似乎与上述这些观点都大相径庭。因为基督教从第五世纪的奥古斯丁以来,就强调人有“原罪”。这样对人性的观点是否太消极了?由於这种对基督教先入为主的负面印象,可能导致很多人对基督教信仰敬而远之。然而,究竟人的本性是性善或性恶?这个问题,仍是探索人生不能逃避的问题。! A7 r) J$ @" a$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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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经的《以弗所书》2∶1-20节中,保罗针对人性的问题,提出了基督教独特的观点。他先分析人类困境的根源,以及我们要如何才能“破茧而出”的秘诀,并指出了一条道路,使我们能得到生命的更新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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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7 l6 @; U9 @, w/ Q1. 生命的困境(《以弗所书》2∶1-3)0 H! S/ K; [' ]# G1 f5 k5 W) e% y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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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罗在提到人的生命状况时,形容基督徒原来都曾经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2∶1)。换句话说,从基督教的观点看来,所有不认识神的人,都算是“死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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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很多人来说,“死人”是很刺耳的字眼。但是今天很多丈夫也常被自己的太太骂作“死人”,如果那些作丈夫的,能了解被骂的缘故,他的婚姻关系还可逐渐改善,否则就算挨骂,还觉得莫名其妙。以我结婚30多年的经验及观察,我必须承认,许多作丈夫的往往对太太的情绪变化没感觉、没反应。这不就像“死人”一样吗?* x: W# ?* d/ @  H

+ i6 c8 |* S0 }能了解这一点,就能明白为何圣经称不认识神的人为“死人”了。因为“死”在圣经中主要是强调“隔离”之意,正如中国人所谓的“生离死别”一样。也就是说,基督教认为∶一个人在未认识神之前,他与神的关系是隔绝的、中断的。也因此,他无法感受到神的存在及神的慈爱,所以他被称为“死人”。这就好比中风的病人,因脑溢血阻隔了脑神经与四肢神经的联系,导致手脚麻痹甚至瘫痪。那时,他的手脚就好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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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3 H7 R& S& b1 o+ O另一方面,“罪”也是容易造成中国人误解的观念。中文的“罪”是上“网”(即“网”)下“非”(即“匪”),所以“罪人”是“被网抓住的坏人”。但这与圣经所用的希腊文原意有极大的出入。希腊文“罪”的原意,是奥林匹克比赛的射箭选手“射箭未中靶心”。所以这“罪”在圣经中有独特的涵意,不是指人犯法或作恶,而是指人“未达成神造人的心意”。因为神是照自己的形象造人,而人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这一点,似乎与儒家所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观点不谋而合。因为在中国人看来, 近乎神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圣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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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K7 i. R; C- n然而圣经又指出,这“罪”不仅是一种静态的“不完美状态”,而且还是一种会牵引人去行恶的“力场”。从物理学的观点,宇宙中有许多种“力场”∶如重力场、电磁场、强力场、微力场等。同理,我们人类也都活在一种无形的“罪力场”中。保罗就指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马书》7∶18)。人生的困境,就是在此情况下产生的。, M$ G/ m# ^# B. Z% @

, i2 `: P. s- w$ O) f《以弗所书》2∶2-3具体地指出,这“罪力场”有三种力量∶就是今世的风俗(2b节)、空中的邪灵(2c节),及肉体的私欲(3b节)。我们今天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受到这三种力量的影响、牵扯和操纵。以至於正如许多人常感叹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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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的风俗包括流行的时装、音乐、道德观、价值观等等。我们常常是随波逐流,很少人能挺身而立、抗拒潮流。所以今天有人抱怨台湾的社会“恶质化”、“黑金”横行,但是又有多少人身在其中,却还能洁身自爱?同样,许多人一方面指责中国大陆贪污很严重,但是一旦他自己去大陆作生意,也一样走後门、送红包、拉关系。所以社会风气的影响力,是极为庞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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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欲更是另一个令人难以挣脱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感受到那种无形之茧的缠累。许多人自夸有“为所欲为”(To do what you want to do)的自由,其实他们只是自己私欲的奴隶而已。譬如爱吸烟喝酒的人,都自称有吸烟喝酒的自由,其实他们都在烟瘾、酒瘾的控制之下,无法自拔,与有毒瘾、赌瘾的人相差无几。他们所失去的,乃是那种“为所当为”(To do what we ought to do)的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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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k7 R  ~/ J3 x' H; G$ d然而从基督教的观点来看,风俗和私欲还只是外在看得见的。而真正操纵我们行事为人的力量,乃是那隐藏在幕後的“邪灵”,它才是那勾引我们的私欲和腐化社会风气的背後元凶。但是对那些不相信也未曾体会过灵界势力的人而言,邪灵和神一样,似乎都是虚无缥缈、难以捉摸的东西。但基督徒当深知它的权势,看穿它的技俩和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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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都是身不由己,却也难辞其咎,所以我们都成为那位公义、正直的神所定罪和审判的“可怒之子”(3c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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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命的突破(《以弗所书》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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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这种情况下,我们乃是作茧自缚,又陷入无法自拔的困境中。依据基督徒的经历,救赎必然来自於外力,而不可能靠自力得救的。正如中风的人,在开刀取出血块之前,是不可能藉作复健运动来恢复健康一样。同理,要求一个深深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人,必须经由修心养性、积功德的途径,来达到修成正果、超凡入圣的境界,乃是缘木求鱼的。1 F3 z4 c1 G+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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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认为,既然人的“道德无力感”是来自於与神隔绝的後果,那麽对症下药的解决之道,也必须从重建神人关系开始。这种藉由认罪、悔改而得到的新生命状态,基督徒常称之为“重生”,来与先前的“死亡”状态作一个鲜明的对比∶在信主前,我们是死在罪恶过犯中(1节)、服在魔鬼的权下(2b节),并陷在咒诅之中(3c节);信主之後,我们却能与主一同活过来(5b节)、与主一同站起来(6a节),还能与主一同坐在宝座上(6b节)。这三步曲,乃是步步高升的阶段。% z, T- @2 V1 ^

. M* ]( _2 z7 e- ^$ S- C再以中风为例,当一个人脑溢血之後,首先要经过开刀除去血块。在恢复过程中,第一个好转的迹象是手脚开始有知觉了,甚至能略为动一动,这表示肢体“活”了。所以对一个刚信主的人,他的第一个属灵经验,乃是强烈地感受到神的爱。但是同时,他被罪所麻痹的良心,也逐渐复苏过来,能体会到圣灵的光照、提醒与责备(《约翰福音》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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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C  s& K5 s中风病人恢复的第二阶段是经过复健,然後能“站起来”,那就是一大突破。圣经经常以“从死里站起来”(raised up from death)来形容耶稣的“复活”。但是6a节的英文圣经却只用“站起”(raised up),而没有提到“从死里”。因此,此句固然还是可以翻译为“复活”,但是我觉得译为“站起”,或许更可以表达出原文中可能蕴藏的双关语──既是复活,又是挺身而立。因为我们原有的生命状态,是在魔鬼恶势力的蹂躏和压制之下,失去了自由;现在我们却能与耶稣基督一同挺身而立,大胆宣告“我站起来了!”。- ]5 P$ e6 o9 R

, y. ^) Q( T' H- y$ ~, }中风病人的最後一个康复阶段,则是期望肢体可以随从头脑的指挥,行动自如,这才算是完全恢复一个人的尊严。所以,圣经以“坐宝座”来形容将来基督徒在天堂的光景。这种情景,就好像电视剧中看到的一幕。慈禧太后在文武百官环伺下,独自一个人满有威严地坐在宝座上。然後她呼叫所宠爱的太监李莲英∶“小李子!过来!”然後叫侍从搬一个小板凳,让李莲英坐下。虽然那只是一个小板凳,但是在众大臣们都得乖乖站著的情况下,那是何等的光彩和荣幸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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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虽然这第三阶段的经历,基督徒只能将来在天堂里才能享受,但是你能想像吗?我们这些不配的罪人,将来却能在天堂里,因著基督的缘故,与他同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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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4 e& _6 F) f& ~. C2 x然而我们这一切的福分,却都是在基督里才能得到的,所以圣经一连说了三次“一同”。也就是说,是基督使我们与神那已中断的关系得以重新接起来,也是基督给我们力量可以抗拒心内和身外罪恶的势力,更是基督使我们罪蒙救赎、得到神儿女的身分,并得以享受神儿女的特权。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爱及怜悯,是他主动采取的行动(4节)。因此,我们只有向神献上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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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 v2 {1 q  y+ J- L) ?3. 生命的塑造(《以弗所书》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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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救恩不仅是“本乎恩,也因著信”(8节)。首先保罗强调∶我们之所以能得到这新生命,完全是神的恩典,而不是出於人的“功劳”。如果有人敢向神说∶“凭我的功德与善行,当然有资格进天堂!”那人真是傲慢自夸,因为没有人“配”进天国。我们的小惠、小功,在全然公义的神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其实就算是强调积功德的佛教,也默认这一点。只是他们的解决办法是,希望藉著无数次的轮回转世,能累积足够的功德,最後终能得到解脱。基督教则否定人自救的可能性,完全仰赖神外在的救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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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救恩的获得,还有另一面,那就是“人的信”,这“信”乃是人对神恩典的回应。有人说,要相信一位视而不见的神很难。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对。正如古代诗人辛弃疾有一首名诗,其中有一段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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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S: \7 G; k这就像一个为情所困的鲁男子,有一天正在感叹∶“人皆有妻,翳我独无?”时,偶一回头,却看见那在昏黄的灯光下的异性知己,才猛然醒悟过来∶“唉呀!莫非她就是我寻觅已久,却遍寻不著的佳偶吗?”在此之前,他可能因为“众里寻她千百度”而感到茫然,却对近在眼前的知己视而不见,对她默默的付出,也未放在心上。直到此刻,他心窍一开、眼睛一亮,终於“得救了”。& ]) z+ k. q5 S9 X" A1 ^; ^

. G. f/ E0 D+ q1 e' ?很多真诚寻求生命真理的人,也有类似的经验。许多时候我们对神那默默的爱,无所知、无所觉,也就没有回应。直到某一个时刻,我们才对神“蓦然回首”。而当我们醒悟过来、向神回转,并以信心接纳他为主时,神就赐我们权利,成为神的儿女(参《约翰福音》1∶12)。从此峰回路转,我们的生命就进入另一个崭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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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 H) n& h# {* u- G当然生命的转变不是速成的,我们也不是一夜之间,就超凡入圣了。所以保罗又说∶“我们原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10节a)。“工作”这个字的希腊文为poiema,是英文“诗歌”(poem)的字源,但是这个字原来的意思丰富得多。所以许多英文译本将本段圣经的poiema这个希腊文分别译为“作品”(workmanship)、“艺术作品”(work of art)、或“杰作”(master piece)。因此,这里是强调∶每个人信主之後,我们的天然生命还要接受神进一步的雕塑,至终成为神的艺术杰作。然而需要提醒的是∶我们虽是神的“艺术作品”,但在我们有生之年,却都还是雕塑过程中的“未完成作品”。# _# d3 D1 I1 }# ^6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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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一方面不要因自己目前未臻完美而妄自菲薄、自惭形秽,因为在神的眼光中,我们就是他的“杰作”。信徒之间也需要彼此接纳、互相鼓励。但另一方面,我们也更当发愤图强,竭力作讨神喜悦的人。因为我们成为基督徒之後,先得到可以分享神的性情的特权(《彼得後书》1∶4)。可是我们的生命,还必须在耶稣基督里,不断地被重新建造、雕塑。也就是将我们原有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观,调整为以基督为中心的人生观。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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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 F  }- c为了雕塑我们,神有时藉著艰困或不顺的环境来琢磨我们。神有时也会安排几把雕刻刀(如常常唠叨的老婆、天天挑剔你的老板等)在我们的身边,三天两头来捅你一刀、戳你一下,剐你几层皮、挖你几块肉。但是当你平心静气地回顾你的人生时,你是否会发现你越来越有一点艺术杰作的样子了?孟子也有类似的感悟∶“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章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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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的成长速度,在乎我们对神的回应。若是我们甘心乐意,愿意不计代价地跟随主,生命就能突飞猛进地成长。但若是我们踌躇不前、瞻前顾後,那我们就将是“不可雕的朽木”。所以有一些信徒可能信主多年,却仍是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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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6 @  V( C4 {2 I) }神要雕塑我们的目的,是要预备我们可以去“行善”。但与佛教的观念相反,在基督教看来,“行善”不是得救之“因”,而是得救後之“果”。换句话说,我们不是因行善,而修成正果;我们乃是因信基督,得著圣灵的内住,而结出“圣灵的果子”,然後自然而然地能行出善来。而且对基督徒而言,“行善”不是仅仅造桥、铺路、捐钱、作善事而已,更重要的是去活出“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10节b)。因此,重点不是作什麽事(what you do),而是作什麽样的人(who you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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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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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j7 ^3 H* b, G我认为,中国儒家过分简化地将人性区分为“性善”或“性恶”,并不能表达出人性真实的状况。基督教一方面指出人有是非之心(即良知),而与孟子、康德等人所见略同。然而另一方面同时也指出,人因著本性,无法行出他良心所知道的善来,这就又认同了荀子及行为学派心理学的观点。所以圣经的人性观是认为∶人类都陷在“本知善,却又本行恶”的道德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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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9 [$ u- ^$ `0 q- P3 T6 S生命的突破,首先乃在於人能够认同基督教这种对人性的剖析,愿意回归,并与神重建已中断的关系。在基督教里,这就称为“认罪、悔改、接受主”。经过这个“重生”的过程後,信徒就可以在基督里被重塑、被更新,逐渐展现出基督生命的荣美来。最後就能破茧而出、展翅高飞。所以,基督教认为正确的人生成长过程,乃是先“否定自我”(即“认罪悔改”);然後在基督里重新“肯定自我”(即“视自己为神的未完成艺术杰作”);最後才是“超越自我”(即“生命的更新”)。这人生的三部曲,不但总结了古今中外有识之士对人性的看法,又指出一条使人超凡入圣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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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三一神学院宣教博士,现在波士顿牧会,并为Gordon-Conwell神学院兼任教授。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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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oc.org/web/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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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庄祖鲲* [; {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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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自我”的问题,是古今中外的宗教及哲学都在探讨的问题。篆刻於希腊德斐(Delphi)的名言就是∶“认识你自己”。并且苏格拉 ...
4 _+ D. h2 ^4 c  }2 S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1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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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害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也害了,叫一切不信他的人,不得永生, 反得永世被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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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人敢向神說∶“憑我的功德與善行,當然有資格進天堂!”那人真是傲慢自誇,因為沒有人“配”進天國。我們的小惠、小功,在全然公義的神麵前,都是微不足道的。其實就算是強調積功德的佛教,也默認這一點。隻是他們的解決辦法是,希望藉著無數次的輪回轉世,能累積足夠的功德,最後終能得到解脫。基督教則否定人自救的可能性,完全仰賴神外在的救拔。....( Y  [: G) }& d/ @& Q

. B/ Y" E6 m1 E9 S6 y/ m% H神要雕塑我們的目的,是要預備我們可以去“行善”。但與佛教的觀念相反,在基督教看來,“行善”不是得救之“因”,而是得救後之“果”。換句話說,我們不是因行善,而修成正果;我們乃是因信基督,得著聖靈的內住,而結出“聖靈的果子”,然後自然而然地能行出善來。.....8 ]  w  y8 S$ q, a# a" M: W1 v3 J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13 11:58
1 I7 M4 y0 W+ a1 X, {  \& {

+ h8 P7 H. \' t% ]8 ?又是一篇只是引經據典而沒內涵的宣教文章。
3 z0 Y3 }* J, |/ H8 r* p) @/ a0 X7 t$ C
心經:「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不明佛教而談佛,奈何?但已犯十誡中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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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3# purifiedmind
& s- Y# t" o4 Q7 x$ T( }1 J" B! ]

" e9 D+ N0 l- I5 l6 z6 g你所引用的部分是关于行善,作者从基督教的角度解释行善,不知你可否谈谈你关于行善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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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3# purifiedmind
0 `' Y2 M* ?( i7 l# ?, m: X1 t3 c" t2 ~

  w8 k! f4 g, T5 f! H1 r你所引用的部分是关于行善,作者从基督教的角度解释行善,不知你可否谈谈你关于行善的看法?3 S- r* |7 l9 e3 N2 t, y  {# o& k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15 12:36
. b, B- c& I) l' Z' p! _
你对你所信的神行恶有什么看法?为什么要一切不信他的人,不得永生, 反得永世被烧烤?神和不信他的人有血海深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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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5# 高潮
+ q9 U' \5 F4 k) J8 W; _8 a% M% B8 Y5 ?* K$ R& ?+ Y! w
罗马书 8: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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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5# 高潮 3 N+ x+ h, t/ u( T+ W; H
+ C; ^/ z4 R: ?4 o
罗马书 8: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2 Q; l) X& `, r. E+ j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16 17:03
) v9 m' M, {# \) {
这种仇是血海深仇吗?犯得着要永世被烧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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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7# 高潮
* @( Q) F9 t2 [; m( t! X% \  H; N! B# V: Q; b
你可以脱离地狱之火的,神已经给你指明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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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7# 高潮
) J7 d* u, \7 ^
3 `/ f$ h' H5 h4 O" K6 ]可惜啊,定游戏规则的不是你。  C% ~# h( m. z) E+ N$ S, }# S

4 v; |$ N" i9 L" V你把自己的位子严重放错了,你非但不是法官,不幸的是-你还恰恰是个被告。
鲜花(52) 鸡蛋(32)
发表于 2009-6-17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为啥小高一出生就得是“被告”啊?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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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10# Lison67 # m! Y2 z5 d& X8 _
+ D. E3 L2 }, r; [4 H6 X+ g- I9 f
因为他现在很想扮演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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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7# 高潮
9 q7 n6 q' m. P  D9 u# O! A# u! M0 S- p
你可以脱离地狱之火的,神已经给你指明了出路。
+ @2 S/ l* j3 X4 D& y4 g) O'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17 17:53

9 J& f% y' `9 \, v1 ^; Q( |! ~不要转移话题,你逃避了偶的问题,神和人是不是有血海深仇?以至不信的人要被永世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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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11  dodochen
+ H/ u  O( q7 U. J9 N因為他現在很想扮演法官dodochen 发表于 2009-6-17 19:37
! J$ {# {& ^' W4 \7 D

+ D) I$ M. k. z6 [5 x% r7 V3 q有位在加拿大很有名的中國傳道人,出了很多書,看過後都不甚欣賞,但只有一句是令人拍案叫絕。他說:大多基督徒一讀聖經後,便常把自己變成上帝,把別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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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说得真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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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8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和人是不是有血海深仇?高潮 发表于 2009-6-17 21:01

$ n, v( c. j8 d  l人犯罪以后,罪就让神和人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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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4 E6 K0 g- w' x以赛亚书 59:2  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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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所谓的血海深仇吗?但是神爱人,为了拯救人,将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赐下,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赦免了人的罪,除去了神和人之间的隔阂,让人可以与神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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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5: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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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 2:16  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17  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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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犯罪以后,罪就让神和人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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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 59:2  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 O4 M, d9 p* n* Q( U8 J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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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所谓的血海深仇吗?但是神爱人,为了拯救人,将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赐下,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 ...
/ f! y$ {/ t& p- w( A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18 17:49

' m+ v7 E- k0 ?$ n& k7 g你根本没有回答偶的问题,+ V4 M: A2 g% t* I$ y7 V
神为什么要将不信的人永世烧烤?神是不是和不信的人有血海深仇?yes or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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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1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16# 高潮 : t' S) ]' E) W(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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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g1 f8 U: S' q9 u3 y" g/ _人乃神所造,神造人乃是出于爱。人犯罪以后,就与神为仇。所以不是神恨人,乃是人恨神。
  a$ \( s( ^/ {" R7 }
8 t1 f3 M; U9 n. x5 G- G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神向人指出一条生路,信的人就得救,不信的人就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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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d$ I. V约翰福音 15:25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说:『他们无故的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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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神也太小心眼了吧,夏娃和亚当犯了错,不过是偷吃了一个果实,却要子孙从出生就有罪,按你的说法,人从出生就恨神???; Z' r. i# |9 L" P-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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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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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乃神所造,神造人乃是出于爱。人犯罪以后,就与神为仇。所以不是神恨人,乃是人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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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神向人指出一条生路,信的人就得救,不信的人就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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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5:25  这要 ...
* b6 ~% F$ J! E3 M9 s2 l! f( S" z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2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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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高潮 + d' |, [) G' q" n+ _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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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乃神所造,神造人乃是出于爱。人犯罪以后,就与神为仇。所以不是神恨人,乃是人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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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神向人指出一条生路,信的人就得救,不信的人就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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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5:25  这要 ...; X5 @. i. [* T2 I& |; Q1 \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21 15:39
; q, P" z' O. r) n, N: R
你这是颠倒是非黑白!人怎样恨神呀?人没有杀过耶和华呀,人没有造个地狱出来把神丢进去呀~* l9 o3 [, \7 S8 O; M& I
再看看耶和华,杀人如麻,造了个地狱出来,把不信他的人都丢进地狱,永世被BBQ,还有比这更狠毒邪恶的吗?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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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怎样恨神呀?高潮 发表于 2009-6-21 17:32
; b8 R! g! a9 O; Z

  D. c( ~" K  e* H3 g马太福音 21:37  後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38  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39  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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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 21:37  後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38  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39  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 ...
# b, f  Q) q2 r& _- y+ r$ D& T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6-22 20:29
) ~  u3 |* g7 I5 A0 K
那只是一个比喻而已,而圣经上说的耶和华几乎将人来绝了,你怎么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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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16# 高潮 . D, C6 y) `) ~: ?0 x' }. b$ ^

: u. F* r; l% n# O% t4 Z3 U对于这个问题问,楼主不用回答。  @7 i8 F; R5 q. Y/ W
  l0 G6 M  u8 U  x8 O& L- Y
高潮同学只有亲自去问耶稣啦,因为他就是这么说的。高潮同学可以选择与他同行或者是
) d0 Q$ D" K* K. r永世烧烤。
  O) k5 v. N! a' v5 {7 l' _
' p3 m3 o% b) e非常遗憾,如果您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就只有BBQ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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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18# 企鹅
0 P* @- P" [# L* O. K1 L! d( t/ \+ n$ y# y, m6 g& t
又一个拿自己当神的人, 事大事小自有神来定, 而不是拿自己的标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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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09-7-16 20:34 编辑 & x& m* Z4 _4 V- m6 ?
16# 高潮 : z2 n( Z6 o. z) I
; G) [1 j2 Z0 u* ^- `
对于这个问题问,楼主不用回答。
% X; S+ a$ }0 B- Q! T3 O! C9 _( w; |
6 v% T" F, l0 Z1 l; C高潮同学只有亲自去问耶稣啦,因为他就是这么说的。高潮同学可以选择与他同行或者是
) X( ~3 m9 i$ G% Q- y6 G永世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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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遗憾,如果您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就只有BBQ您鸟。
% U- H4 T! ^+ e, d6 ldodochen 发表于 2009-7-13 22:27
9 I( z. l. n8 J/ l8 ~$ V
那么你认为把不信的人永世BBQ是合理的吗?是人道的吗?
) S. S6 v$ ^8 v
0 H. }" l# t9 P/ u$ |# i6 ^- f如果地球被外星人入侵,把人BBQ了来吃,你也同样支持吗?
- n! R- `6 ?' V- T. d% a) K3 q. z: s2 e: f
如果支持,你是不是背叛了人类,你的人性何在?
3 l2 e) E  |6 `: Y: ~4 l6 F如果不支持,是不是因为外星人不能给你永生,而耶和华可以,以至你为了永生而背叛了全体人类?连人性和自尊也放弃了?连把人丢进地狱也变得合情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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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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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拿自己当神的人, 事大事小自有神来定, 而不是拿自己的标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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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神的标准? 圣经的旧约还是新约? 可兰经算不算? 山海经算不算? 都是神话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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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人不信神,又何必把神说的话当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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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人不信神,又何必把神说的话当真呢?+ e7 ^$ L0 A. S) I7 m
瓦窑 发表于 2009-7-17 07:18

- F/ q7 r$ D' \/ v/ \/ Y7 _you are right.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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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you are right.
) l* `# `& R: x# H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7-17 17:48
1 X& Y) C! @4 Y" f% _0 |! W
但是基督徒对人性的污蔑和诽谤是常人所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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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8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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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基督徒对人性的污蔑和诽谤是常人所不能容忍的~6 L. R+ i, {+ {5 u: V$ ]
高潮 发表于 2009-7-17 19:07
. [& ~. }' L2 t6 x; a
污蔑和诽谤?我想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信与不信。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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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污蔑和诽谤?我想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信与不信。
9 Q3 R0 b- i2 j)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7-18 14:02

' t* ^4 u2 y3 _本来基督徒信与不信与旁人无关,但他们偏偏要污蔑全人类都犯了罪,还声称要将异教徒灭绝云云,这就令旁人无法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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