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212)  鸡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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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设立版主的弹劾规则,但是个人认为此提案有两个重大缺陷要改进' K, Y' Y" l1 h0 d, [( T1 J$ j, j
, s: m, w# p* F8 f+ p( G. o; {' ^1)发起人和支持人的资格,用阅读权限来约束有漏洞。因为阅读权限是可以用虚拟网币来换的。这就留下了用马甲弹劾的可能性。但是如何既弥补这个 ...
2 |! q! C$ i2 j' H0 w- K未名 发表于 2010-3-8 11:09  ) f5 T4 V5 o; \0 g" [
看了一下大家讨论。) x0 D7 G# W- ~8 V# w7 q! O; M* n4 ~
4 O8 m2 ?' Y+ ?( I% R关于发起人和支持人的资格问题,如果没有更好地解决方案。我可以认同这个现行办法。因为高潮提到, 管理员可以把一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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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O- I3 a. Y7 V5 r1 L但我还是倾向认为,管理员最后的认定,是必要的。原因是
7 f% n4 B& H9 ?7 m% f+ V; D1)本质上,这是个私人网站,虽然老杨希望管理权和拥有权分开,但根本上,老杨作为管理员在关键时刻应该是有权利决定论坛走向。行不行使这个权力,得由他来决定,而不能从规则上取消。这样也可以避免猪刀提到的,"茶馆的人集体投诉frank,或枫亭的人投诉黑条"而导致一个优秀的版主被罢免的可能性。
3 s h4 o8 X; X2)弹劾制度和普通投票的不同在于,他在规范和制度化的前提下,要求了老杨作为管理员必须对这样的民意作出非是既否的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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