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基督徒很喜欢的一种说法是“活出耶稣的样子”,就是以耶稣为生活榜样。不知道这说法是从哪里来的。德国基督徒们继承教会传统说 die Nachfolge Jesu antreten,就是步耶稣的后尘,意思是和耶稣一样扛自己的十字架,在生活中心甘情愿地受苦受难。不知道这是不是“活出耶稣的样子”的来源。说步耶稣的后尘,像耶稣一样扛自己的十字架,这不仅符合教会的传统,而且在神学上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活出耶稣的样子”就有很大的神学问题了:按照基督教的说法,耶稣可不是随便的一个人,而且也是真正的神,是弥赛亚,哪个基督徒能学得来呢?要学,恐怕就只能装神了。这个神学问题太复杂,先放到一边不表。; Z5 Y* Q5 T. b R
) U- r5 e; |/ y2 M既然基督徒们鼓吹要以耶稣为榜样,那耶稣一定要有值得效仿之处。为此,基督徒们倒也想出了不少,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现代世界漫天飞舞的“爱”字了,然后还有什么宽容谦卑啊、正直真诚啦之类的。不过,要是按照基督徒们鼓吹的“圣经”无误的说法(废话,“圣经”当然不能有误,有误还是“圣经”吗?)去仔细读一下新约,还会有几个基督徒愿意以耶稣为生活榜样呢?如果耶稣真是人生榜样,我们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呢?1 Y6 n3 H0 z3 b% S1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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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误的“圣经”的记载,耶稣是个木匠(马可6:3),不是做桌椅那种细活的木匠,而是干搭棚子盖房子那种粗活的木匠。不论是粗活还是细活,他总算有个正当的职业。他是不是喜欢自己的职业,工作的时候是不是尽职尽责,“圣经”没有记载,有记载的是,大约到了而立之年的时候(料想应该是老约瑟过世了),他就开始不务正业,纠集了几个年轻人当徒弟,不要资产也不要家业,整天游手好闲鼓吹世界末日马上就到,过着鸟雀不为明天的吃喝作打算的生活,偶尔吐口吐沫治个瞎子或者让死人起死回生或者驱赶一下大鬼小鬼。“圣经”虽然没提他和门徒们沿街要饭当叫化子,不过,那个年代也不是遍地都有能请得起他这一班人马吃吃喝喝的乐施富豪,要不然他也不会去咒那棵不到时候不结果的无花果树了。谁要是愿意过这种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讨吃骗喝过了今天没明天的飞鸟日子,按自由主义原则实在无可指责,不过,华人基督徒愿意这样“活出耶稣的样子”吗?另一方面,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假设一个社会有 1%的人照着耶稣的样子活,每人再纠集十几个徒弟一道游手好闲,这个社会的经济还能运行多久?这个社会还能存在多久?希望基督徒们不要仅仅把“活出耶稣的样子”挂在口头上啊!. U; Y# c' ` W8 }- k6 ^1 g" ^8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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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女方面,华人基督徒们尤其喜欢指责现代社会情侣和夫妻关系的不稳定,鼓吹保守派的家庭观。这时候他们是不会想到“活出耶稣的样子”的。根据无误的“圣经”记载,耶稣非但没结过婚,而且认为“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5:28)。由此看来,耶稣完全就是一个没有与人建立固定关系能力的人,或者说,就是一个没有性欲的光棍。有基督徒愿意活出这么一个耶稣的样子么?4 \# a: f8 K$ O* q"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