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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承认有病的人用得着医生4 ]- p. ~, l, n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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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曾经说过:「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九12)。虽然灵恩派的人解释说:这里的「医生」是指主耶稣自己,但主这话是借用一般人公认的作法──即身体染恙时需看医生──来辩明祂为什么和罪人一同吃饭,主的意思是说这些罪人乃是心灵有病的人,因此他们需要祂这一位属天的大医生。在主的话里隐约暗示,我们生病时看医生乃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V7 C) C; y# O+ ]( S, i
有些人引用历代志下第十六章十二节的经文,作为他们不该看医生的凭据:「亚撒作王卅九年,他脚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时候没有求耶和华,只求医生。」结果两年后他死了。其实,圣经在这里并没有明言定罪他寻求医生,亚撒的罪是在于他没有求神医治他。据说,那个时代的「医生」是使用巫术医病;若是这个说法正确的话,则本节圣经根本不能用来和今日的医生相提并论,作为反对看医生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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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并不排斥用药5 Y4 P$ p$ T, k/ l
8 g( s' G2 Q: W# ?4 ]4 Z 旧约圣经中多处提到「良药」(箴四22;十二18;十三17;十七22;耶三十13;四十六11)。当犹大王希西家病得要死的时候,痛哭求神医治,神差遣先知以赛亚去医治他。以赛亚是使用一种天然药物(无花果饼)贴在希西家的疮上,结果使他得了医治(王下廿1~7;赛卅八10~20)。! m: j) g1 \5 f% l/ _$ C9 `* D
新约圣经中也有多处提到人在必要时可以借用药物的帮助,例如:主耶稣在好撒玛利亚的比喻中提到用「油和酒」裹伤(路十34),使徒保罗劝提摩太稍微用点「酒」以治胃病(提前五23),还有雅各书中的用「油」抹病人(雅五14),这些东西究竟能产生多少药物的果效,另当别论,值得重视的事实是,新约圣经并不反对借用药物治病。主耶稣复活之后在天上,甚至还曾建议老底嘉教会买「眼药」擦眼睛(启三18)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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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和药物也是神用以治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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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只有出于超然的能力所得的医治,才算是神的医治,否则就不是神的医治?是否神只作「超自然」的事,而不作「自然」的事?许多主张神医的人,认为有病吃药、看医生,就是不相信神,所以就是犯罪;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认为看病、吃药所得的医治,不是出于神的能力,因此必然不是神的医治。根据这种观念而去寻求超自然的医治,不只误会了神,并且含有试探神的性质。. |, U8 u- a H7 y
要知道,天地万物在在都显明神的永能(罗一19~20),连世人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神(徒十七28)。在我们日常生活所遇到的事物中,绝大多数是自然的,它们原就是神所立定的,它们跟神偶然显出的那些神迹奇事同样是出于神的。有些人根本不信超自然的事,因为他们根本不信神的存在;有些人却一味追求超自然的事,他们忽略了神已经立定的那无数自然的规律,他们不自觉地以为只有超自然的事才出于神的作为,便无形中否认了那些自然的事也是出于神的作为。/ R; y" A! Y' j7 D
神是行超自然之事的神,神也是行自然之事的神。因此神不但行超自然的医治,也行自然的医治。并且,神行超自然的神迹(包括医病),或行自然的作为(包括医病),全在乎祂自己的喜悦与定意,并不在乎人的希望、勉强、与追求。因此,不要把看医生、服药当作一件不信靠神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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