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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11-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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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工作的条件真的好好,各位不要错过了
以下为转贴,资料来源不详:4 E* H1 y) z) \# q, m/ M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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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家长福利金(Maternity/Parental Leave Benefits)( j2 b) @! j' B) I- F& ]
保护因怀孕而工作受影响的人士,基本金额是平均收入的55%。享受时间为:妇女可享受15周的产假及35周的家长假,合共50周的有薪假期。获得的条件是产妇必须在过去52周内工作满600小时。时间越长,收入越高,则产金的金额越多。据说身在海外仍然可以享受。' x9 F8 Z0 j0 v0 _3 D0 A
但以我自己的经历来说。难度不小。原因1是自己的身体条件不允许,反应好大,辛苦得要死。根本不能正常生活,何况工作。(我指得是体力工作)。原因2是因为雇主一般也不愿要怀孕妇女,明里暗地赶你走。(想想也能理解)。4 J r, ?! ^* X7 r, Y; j) f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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