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递交的移民申请,case一直在buffalo。后来决定回国一段时间,所以在移民局留了在爱城一个朋友家的地址,请他们帮忙代收信件。最近体检完,估计快ppr了。涉及到pre-paid信封的问题,突然想到,这个回邮信封上的收件人是写我朋友的名字呢,还是写我自己的名字。写自己的名字吧,担心朋友签收的时候有障碍,那就麻烦了;写朋友的名字吧,又怕移民局不給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关注这个阿? ' s$ I. ~+ |1 p* v * D. z7 C" E X$ A' L谁有经验,给点建议吧,多谢!! 1 \& y b( w. Y0 B# C# _ , [3 P( r0 `7 @" W% p7 b另,同时问一下,像我这个情况,回邮信封的发件人应该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