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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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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8 X! Q) u( q% O/ s6 c  n1 w' l7 @* n* |

  d; @3 M4 h3 Z9 _7 L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D4 M/ E) k" \

( [. K# }8 @$ d9 f+ i, D8 n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0 i) C1 [- z8 G, G8 f5 k( Y
) R' K+ N, Z, g7 x- }. O6 @$ v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4 T2 Z" O9 G" K- g

- Z4 h: h' }-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3 b" h+ G3 q9 K7 F! d. k3 a: k. H* W0 f+ w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4 i2 N: ^. m- m- V, f, o9 C
1 I/ R6 c0 n; \% L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t6 t% n7 Q8 [" [; x1 b( {3 u
3 ^, u- C4 |3 h& K, x  _6 G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T+ H0 i# p+ R7 y
1 @, b6 j5 P% K1 P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U, q. k( I6 Q+ k% o0 j
7 h# C' C% L! B% |: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2 T* a( L7 j# F8 u9 T! G
- L6 D8 D/ w- d0 `" _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D; u' C; C) B( l6 ^2 G8 p) ]% Q) o2 n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W1 h. c$ x2 |; E( \7 k! Q! \, u6 x
7 u5 B9 k( P- B. O. g  H8 R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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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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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6 ?2 D3 ~' Q6 w" v' `1 U3 c
6 ], |, Y8 Y" _  f+ X" B* D4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Q4 p) P5 @8 O: W7 X( ~
* _6 b% s/ |: `9 Y$ Y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5 \- |! H4 r2 {; a0 Z) k# b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9 O6 {- ]4 m' z5 Y5 i; Z4 ?
" ^: t5 v) k$ ^3 \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7 p4 |. n8 h5 `$ ?, ?
* ]6 C+ \: x4 N& d' \/ _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3 l% Z( b3 U8 a. @% B5 }0 K- Z, v/ H; l+ y7 V! d: \* {/ J( @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E& k: P* h; `/ S

3 N. q" u2 v1 p' N- Y) x2 g7 Q; K- g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K3 c' u$ e) Q' v; Q
4 F9 A" ?( g5 g; Z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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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A, c7 o7 D& ~! {4 }1 M( Q1 F' Y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S, e* t9 Q2 G: d#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1 T  B2 c- L' p. K& }

) j( Q+ L& p: G; |" D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C' C, \3 w9 D$ z' n& z: c% C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z2 H% m# E- L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V# O+ v. l, q$ Q" R  s& H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H5 P2 `2 h% K# y7 Z7 N$ i# N

/ J6 Q3 x5 r/ n3 }9 }4 `: K- j* P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0 |# o; D+ G/ E: I8 ^

4 N- C' @) |' @) b: {+ T$ c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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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d# Q" z+ r" M+ W
- a  g7 }# n; r& F: R3 J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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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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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7 q" ^  Z: m$ I: v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2 f0 @7 F# L, n. {) |* X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S* H4 B, U! k, [! P
: `* E5 ~8 K3 z0 S  X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5 C% C$ h: z( G9 I  S6 l9 U9 a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x6 T; M! r: t3 u" R) {- j

+ C% \. d& g' P. {. d5 J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V& }$ t$ Q( S* _, F% ^

- ?/ U! L8 V( T) J" j* s7 X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9 U" b. \2 F' x* p5 t. h: ^- q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W/ [5 l$ t4 l# j) @) G) {
0 h9 ?$ t! g# u) E+ T# N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4 L" \  T' a5 @& ^/ H( E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9 ?# ~  @; o: P: }) J言重了,# c" [, c% v& i; `3 R+ @: j

; J& [, A; D9 T- k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7 y" v6 F. S# a& U3 z+ _% U* [' Q! p2 {' F6 Z) H$ p4 C+ B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5 U. Z! E# g. l! }: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s% t# z  a( k& c$ S*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X9 R1 t2 D' p  P$ z  M% J) m4 F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4 V9 l4 c% M. B; m; n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i/ h7 g* h! Q- f3 r2 z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1 d  F( q, i! D) H: c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7 |' z+ a0 F8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b& c; G7 j, s) `6 S+ z2 K7 g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M: |' s3 R0 d3 U6 l2 D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B1 c4 V! E3 o6 R0 Y* ^0 t8 k6 C& t  L! l: D+ @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l. B% |0 }$ D; o# t  y
. D: U4 Z4 T2 Q  \5 {  L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d  f$ \( w& Y+ W6 L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n* d6 _5 ^9 b1 J# J; \& O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7 W% G- z; t& c- n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K' l; c2 r9 t' l" I6 J: e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a1 B; |, V! L$ K3 k( s* w0 U1 v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k; }) U' ^( B: [9 i4 h$ P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A& \% H9 w1 U! X( v/ R. p4 H/ l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V0 ^% }3 I+ e7 W. d/ |- Z

9 G5 ~1 K2 r0 U2 W! K/ H7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z2 p% o" H$ O2 J+ h% D& n0 w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7 O- D$ @: x$ j7 t: N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2 E/ e9 h9 Z( m4 b%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 w  q$ N- J& D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E3 g) I8 h/ x; ^/ e# C3 A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g( R. @6 r0 o! @6 U9 b9 z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j# ^8 L! f9 \$ y.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S  u) d6 ~4 f. t
; m) q6 X7 A! b0 d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3 v; O$ ?* X8 t& W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Z! J5 S7 N) Q2 V+ i1 W; Q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T/ r' y" T* v& L2 K7 m- ]0 H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Y! b! u$ o0 f9 w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 y. P0 U5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9 ^0 F4 ?, y6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N% m5 v0 G' Z. p6 m! G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s/ k6 C( _: `# O% ^3 q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Z6 I* ~7 r3 H! j! Y
都是不合时宜的。+ \/ c! R" _: m) q+ \5 c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G( f; [' k0 L; A, c# K2 b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7 y9 q# e+ ?/ a8 r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l" K) r+ E7 R  K1 N) z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j8 \3 r+ l5 \" V* F, z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u: Q7 G  F5 g* Q: c5 _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 R- N! a# ~6 u) a. y' w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J% H; A! t0 z3 W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2 \8 u3 O( s+ H+ [!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N4 Q& [- @1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 ]/ R+ K- @* U& z1 j7 y" a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U. v  I# A6 x& Q) K' t6 M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Y3 }2 g5 b9 |# ?; F0 U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X& P2 R- _3 @: d% i# G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q  }; t  H# B  j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2 A7 ^+ a( p7 q) W3 f- e$ Y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9 V0 E: b- E* ~5 ?. f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4 I2 O! x4 n7 b3 s) I

- \% N& c3 `2 U/ ?; F-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V0 v$ _, n4 u- `" d' b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a3 |; W; q+ C5 M5 P- [& L

5 h& ?, {0 J3 x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t# x% _0 f: I1 B7 c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g7 x6 s0 o  k7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  g* b0 S" p6 \5 X3 z1 h  g5 ~4 L# c& u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t$ t& a" S2 @9 g
2 \6 V% f+ K  }  ~2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a. ^) H$ h$ x- {$ Q: J: u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a9 `/ \. H" \( L) o# m+ U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 R9 M. V$ D% V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5 Y5 [- u( r6 M4 ?. r, O
都是不合时宜的。( T' l* k3 Y* z# {$ `, n( t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8 [' ?* u9 F6 y0 P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7 b) G% T+ q" q3 _3 D) w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1 |" G  d* `$ P; {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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