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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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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9 V; s6 k! }+ O: ?1 x  }* e( }# }! u3 k- P% P5 Q. U! h- O  L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I. i8 Y* A/ F/ a  J
' [6 b& J* B! \: K# N! f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h  |8 T- ~5 H" W4 @) l2 d
: x8 k* M" ?, Z# b+ h8 [; W, o: J* k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  {& S% f) I/ ^, X, O- R2 @- m  f! ^$ Y% K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x4 H: f% i! y* O; w. b
& d" K* C% Y9 e# C; L; m. F5 c! d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d# b. _6 z) a6 D; p0 L+ H% R- K( b4 O9 |6 ]" C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G+ c# {% X- ?. q/ a+ A5 W: Y5 s

+ c" d2 D( G' @2 L  f“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R, s) r& \- Y. ~* i
% {* X8 p7 f/ Y  W4 s+ I;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 e9 X/ ?/ ^4 _, z. O+ j% J  a0 f/ F1 ?1 U, ~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7 ?  R  j1 R3 G8 W- q9 ]/ E1 ?
# }& @1 R1 N+ r% ~: Y) [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D/ R: J) ?/ k: F* I  h: j+ p
, H5 ~. `8 p- s& i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4 i& o" p. ]6 Z6 H9 D, i
, \7 R) Z$ \' o! U, ~% v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f4 f! N: O( c
9 T8 T: {+ G' K) E6 E9 f, {7 w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d- n! W4 [( Y5 _4 c

3 z& e4 y  O8 V2 Q( E. F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7 n, p5 x! \0 e  O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k. z7 o( i) {) [) ~
8 ~  c5 e6 V, g8 a  w: U7 K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8 P& |0 v. o9 s$ H, Q- _  M: [0 ]0 _6 F7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7 s& Y  c. a0 k9 m) ~8 A' s5 g
$ a5 @, g' y# h0 Q) C, t7 g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5 p2 L, e3 i2 T; ?# b: M* u8 Z; m3 t7 y) w  `2 N. G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r4 c, N! o0 Z5 Z: f; \& l% P! q& Q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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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F$ m2 Y; f+ ]6 J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p# Y, u9 G# K-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6 T0 ?+ a$ J5 \, x, x& w2 O$ y/ k* {# Q4 L7 l" T0 Q, _6 d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7 U" k5 f, A- M/ ^8 x( ^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5 [+ t2 N: R" F) G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1 b+ |8 ~: N8 z; H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H$ B0 }) Z7 L; y9 g) M

" l8 _, c! v; u& g2 V+ D1 C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E  [2 k' v; K0 P4 g" z/ P

2 x( @$ _: w; i3 k! d5 f& U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1 w0 i: f' `3 H8 L9 {0 e
7 x1 x' |9 }* [$ P!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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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E1 i7 Z0 w" [7 H' ~4 z( R- e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L% X4 |; N6 h. y$ R/ s8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u: I8 V, W' S
- D- [" q) v4 B; }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6 Z0 w- I& {1 I7 N' u) C& u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A1 \3 q+ I2 d7 ^. V9 x( d: L/ _5 e" k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l6 N( V  {5 Q% O1 @" W$ w6 W/ c5 x& ~- Y8 S- Q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F; t& D- ^' R  T# g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S) D6 y  R! N$ Y7 X- _8 ^( T' F
+ ?' V  D0 ?- C) b1 ?/ e' g0 O3 G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6 O) [: k! ~9 e+ c'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x6 f% l' M  p言重了,' O/ {0 }# [# t3 O& S$ F1 {# w

9 n/ [5 r1 g2 U0 F9 d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C. F. o: I+ Z1 M$ C% g4 @- ~

$ O$ @# N$ G: ~! S7 C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c2 a1 H; w" x: P- @: J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l0 n) u/ j6 C! V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7 @& ~& z& Z/ X- w* {# B7 H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5 z+ A# C1 F& U, m7 b, }4 d2 T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q+ c- i$ F) D* V" n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1 T- A! |+ i0 C# J" Y& H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2 p& g3 P' J0 M" }9 p* T) P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4 x, F' P4 P5 B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X3 F& S* ~) y7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n& J: L% `7 C4 L+ X! c+ [

, e! F; n* l/ _( G7 Z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3 ?: K! c' r( k* |$ N6 Q5 R" ~+ j
6 L) {  T: B& C+ h/ h- c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 I' A/ c% T- e6 K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d* k9 [* z; w( U* K. u& b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1 ^1 R7 _9 k  P7 L8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_/ L. x  T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0 B$ [6 E*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I3 [$ v3 u& b7 Q& O! a2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4 T- z/ K) u6 W' b6 x& ?6 b, D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H/ e3 s! f* z/ k
4 P" d, @3 X& A" Z' b$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8 s' z+ e* @1 X/ C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O' ^6 [" ]. b- R; V* s3 P, \) _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C5 l- L8 M' _0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5 l( b- F8 Z, F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2 D9 |, [6 k, f1 h* f! z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D0 f4 @3 ?5 |6 U/ x' v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_! d1 c  r1 r% p  o0 o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6 F$ z  @0 ]) m: d, [

- x! c0 X: o- W/ W3 c, i' [- w( B8 P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V/ o5 p5 U6 |/ g4 }, `6 a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v' O* n; y" e& U3 k0 @$ V" H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1 [/ V& p' W  _; X! B6 v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0 A! |7 I4 s4 f/ _* v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F6 ^) l& E/ H0 ]  M& T6 ^0 b&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 [, ]- n8 e1 r$ q% C9 S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E! c  y& I! q7 M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i7 h% N. A/ x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F2 h, Z4 \, l2 w都是不合时宜的。( `2 L+ ]$ l' y+ N' H7 J" o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T4 j( W" A: [" W: J% k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3 U* T; b2 e& z0 K! R/ _9 J- f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2 E1 t" d2 C0 Q' H*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Q+ K0 k8 g1 X' r4 Q" I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9 v: x2 Z  d! q4 d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8 V- E( j" a! T2 o  N$ o- A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0 D4 h0 C. }( H/ Q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i; c+ f$ f, N& w; s0 m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D4 }8 |- g1 W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Z2 u/ T3 e9 X8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w5 v, \% `2 ?( Q" D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5 N& \8 y4 y) T7 v1 F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y5 K  u) N.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y8 J: _+ B" P5 v4 I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R( C: q* `. f2 B9 ~- E' w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2 W  |( a9 A& L5 w+ C: a  d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9 o4 C9 p2 H4 a8 L3 m) b+ j
0 I* j8 X) B1 ]1 }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  G; p9 {- k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U- M, _: ~0 E# ^9 u$ @4 L
7 H( {, _0 H8 F1 @7 w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B" s: v1 m7 C, C+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 D8 }3 U5 J' i1 u3 C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u( k. ~9 c" ?% F
) L' R# |3 W% t& Z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7 _) J- M/ x- u/ B

4 l1 |6 k# q2 y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O; u  t9 A! g: S# w* Q0 q& |; P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C! y. k! l( e* @" f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U7 l$ |8 m. j/ ^! B. Q- {) I. p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i. q# c# ^5 Y2 ]& {; p
都是不合时宜的。
' C; ^: H, D5 L. X! }9 L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f/ a+ P8 t% p" K9 N. r" k4 X! f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q6 l8 R! z. r- {( q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A1 A5 F8 }2 f; J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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