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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ca2007 于 2011-3-4 16:20 编辑 ) r2 V2 c: s7 W! f/ d-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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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打算申请公民的那天往前推四年. 这四年住满了1095天, 其中留学期间住的只能二天算一天. ! U" D/ y4 G# \- }2 |3 Z2 W
2012年9月往前推四年, 就是2008年9月. 2010年7月你拿到移民, 2008年9月到2010年7月这段时间是二天算一天, 我们粗算为330天, 2010月7月到2012年9月是你登陆后居住的, 二年二个月, 粗算为790天, 790+330=1120,大于1095, 可以申请啦!
( Z0 ^9 F" @5 y: K如果你要回去待一年多,这样你往前推四年留学期间的居住时间就首先得不到330天. 另外回国一年多就是有一天扣一天. 所以2015年才能申请不奇怪.
* V1 }( E5 N+ n- i2 Z例如, 2015年7月申请公民, 2012年你回国一整年. / `0 ^0 k. w( u. Q0 T* H# v
2015年7月往前推四年, 就是2011年7月. 365天*4年=1460天- 2012年一整年(365天)=1095天, 可以申请公民了. 但是注意了, 因为往前推四年只能算到2011年7月, 你之前在加拿大八年的留学,一天都用不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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