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些时间网上新闻,一个温哥华求职女生,受骗一事。因为那个骗人公司每次给她的都是假支票。 但从女生那边想,她很冤枉啊,因为她连续存了半年的支票了,银行都没有查出什么不对(加拿大银行效率太慢)。 $ ?5 y, V& c+ w. A % l. @9 i/ u4 J; U1 r等到你银行发现是伪支票,你反而冻结那女孩的帐户,她也是受害者,你银行的责任何在(半年才查出来,黄花菜都凉了)?你这么干霸道不讲理。让其他客户感觉心寒
其实事情也不复杂,这涉及3方,抛开银行,这个女生和骗人公司有法律上的欺骗,银行没有任何关系。抛开骗人公司,这个女生deposit的cheque是假的,银行有权利讨要受到的损失。这个女生需要把和银行那里受到的损失从骗子那里讨回来就是了。没所谓同情不同情,business is business, 不可能因为你受骗我就买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