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34|回复: 3

zt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1-4-30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zt! h5 q: W5 ~6 F) [+ c  w
北美新移民须小心六大法律误区!
& P2 A1 @6 ]' J/ W  / M; |3 Y" S* U2 i5 w! K
  由于对本地的法律体制和执法程序缺乏了解,再加上沿用原居地的思维行事方式,近年不少新移民庥鲆蚍踩诵∈挛赐咨拼�矶�巧瞎俜堑陌咐�<彝ゾ婪住⒐芙套优�⒔滞房诮牵�诶锊缓停�ゲ凸莩�邢�压何镉肴朔⑸��矗�绾未�碚庑┧媸被崤龅降纳�钏鍪拢�拍芄缓戏ā⒂欣怼⒂行У乇;ぷ约海�独肼榉常�蛐碓�械纳�罹�椴欢寄芨�稣�反鸢浮?
% s) [; N8 b) _2 B$ P3 J: T  5 u* _$ B0 V; l% b+ q+ ~( O
  一、关于儿童保护
% U% ^9 ]$ ]5 \: d( _  
7 p0 x" W% z0 @- o, O  「棍棒底下出孝子」。父母体罚孩子,在华人文化中天经地义。调查显示,本地华人中打老婆、打小孩的人,不一定都是低收入、没文化、或是酗酒及有心理问题的人士。有些人受过很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有高收入。他们说,从小爸爸就是这样教育我的,不然我可能走了歪路,还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呢。在中国大陆,除非严重虐待致伤致死,很少有孩子因受到体罚被从父母身边带走的事情。. Q: `1 `& k; J* G
  
5 Y4 [2 {2 L  ^  在子女管教问题上,很多华人的一个误区是:「我是孩子的父母,我知道哪样做对孩子最好,我岂有不爱孩子的道理。」殊不知加拿大的法律以个体为先,强调孩子的利益最重要。警察、法官、社; p8 H$ s; n  I- }8 j
  工或是儿童保护协会(Children Aids Society,简称CAS)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华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先,他们的观察与判断角度可能与父母完全不同。华人父母以为在家中自己最大,到孩子被CAS带走时才感震惊,大叫不公平,无法接受。/ p8 R  C' ^# L# x
  $ M6 y: r2 V" @6 u
  一些人知道加拿大刑法中有一条允许家长适当体罚孩子,但殊不知其适用的情况有严格限制。比如从体罚的动机上,一定是为了教训孩子的错误行为,不能在急怒攻心气头上打孩子。另外多重的体罚才算适当,并没有客观的标准。有时家长认为打得不重,但小孩子自己对警察诉说被打得很痛,这算不算是严重伤害、过度武力,很难客观判断。
$ q( n- ^! `" ?5 y2 g  
% j0 D2 L3 |' z2 m0 G. \  另一个误区是,不一定是打孩子才算是虐待。夫妇吵架,孩子目睹了家庭暴力,就构成一种心理和情感虐待。华人家长教训孩子,经常说「不听话打死你」,这是言语威胁。将孩子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内不理他,也是一种虐待。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疏于照顾,甚至比打孩子面临严重得多的法律后果。另外,CAS可能把孩子由家中带走的情况还包括:父母一方有暴力倾向,另一方无力保护子女,孩子有遭受体罚虐待的可能。父母吸毒、酗酒,外出做工将孩子放在家中没人照顾,冰箱中经常没有足够的食物给儿童食用。6 Z0 I9 K! g* e1 J- S2 F+ S
  * H5 C. K- V: I3 g3 N
  加拿大人对于儿童保护非常敏感,为了鼓励民众报案,2001年法律规定,在怀疑「are many, they are a R. ..有可能」是虐儿的情况下,就要报案。其中教师、校长、社工等直接监护孩子的人士发现案情时有责任通知警方。就是一般民众,比如邻居、朋友,发现虐童案时亦要报案。即使事后发现是报案人弄错了情况,只要不是恶意,警方也不会追究责备。+ v  M: h' \* K6 R3 a" z
  
8 P5 K" w) b$ q% o$ w: o! R" w  CAS在介入家暴或虐儿案之后,有权在现场决定选择是否将孩子带离其住家。如果父母不服,5天之内将交由法庭判决。法官如果判孩子回家,有时可能附加一些条件,比如要改善其居住环境、或带孩子去看牙医。如果判孩子不能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要优先考虑交由其祖父母或其它亲属、甚至邻居、朋友照顾。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会将其安置于寄养父母家中,原生父母虽有权了解寄养家庭的情况,但要探望孩子时就受很大限制。
* B( j$ X" r0 X# u% ?  9 W* H3 z1 C  e% f' u, ]
  二、家庭纠纷慎重报警/ I; I, j2 w" V. I
  
/ T% T! o8 x9 F7 [' X  一些新移民来加之后,有了一定的法制观念,遇到家庭暴力时知道拨打911报警。需提醒的一点是,决定报警之前一定要了解,警察是执法者,不是夫妻关系调解者。警察的职责是调查、执法、抓人。夫妻吵架,若只想找警察吓唬、警告一下对方,或想叫警察来给自己出口气、给对方点「颜色」,或想让警察做个评判、调解,这种情况下,报警就要三思后果。1 O& [3 }, V; s) }& m1 Y' H# e
  
0 k  D5 p6 G: s  警察的职责是执法。如果现场了解到有暴力情况、甚至仅仅有口头威胁,警察也会立即抓人控罪。而一旦走到这一步,报案人后悔就很困难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子,一旦落控,先要找人保释,且日后必定出庭。若到法庭上再改口,又涉嫌报案时说谎,麻烦更大。现实生活中有些妇女报案后,看到先生真被警察抓走了,又哭闹说「不告了」,但已经由不得自己做主。
' z5 t: N7 X2 G1 O8 J  
& H, G& p4 r' l+ v  对于新移民而言,报警、抓人、出庭,一系列情况会带来生活的巨大改变,且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警方一旦拉人落控,被捕的一方要找人保释,而保释条件中通常都有一条不许与对方直接或间接接触。这样被控一方必须找新的住所,影响工作收入,日后更要请律师出庭,无形中会增加经济压力。
4 t7 ^0 p7 I0 o9 e  ' H; L% e  C) Z- E" D: i, O0 b
  这并不是说警告大家不要报警。如果确实面临急迫的人身危险,或家庭暴力屡次发生,已成家常便饭时,当然应该报警。不鼓励的是因意气用事而报警、又没有心理准备承受后果的情况。报警应该是最后选择的手段,在此之前,对于家庭纠纷还可以求助社区资源,心理医生等多种途径。, S$ g" v6 N; Q4 V  ?" o) [
  2 z0 }) h& H7 v* p
  警察一旦抓人,接下来就要涉及到保释。第一次保释申请十分关键,应该征求专业意见和指导。因为一旦最初申请保释失败,再找律师去补救,就会有许多额外的麻烦。被保释者必须按要求向警方报到。保人一般不必缴纳很多现金,但要以以房屋、资产等做抵押。保人必须就被保释人的行踪向警方负责,防止弃保潜逃。
% I: v: V1 f# Y6 E( h( d1 v( g  
3 @- F! X/ E/ w  保释条件必须遵守。现实中有这样的情况,虽然保释条件中规定配偶双方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触,但当事人置之不理,或为了省房租,夫妻仍一起居住。以法律而言,如果有禁止接触条款,就算是被控的一方回家拿东西,都应该通知警方,由警员陪同回家。现实生活中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配偶双方积怨很深,或正在离婚分家产,为让男方陷困境,女方有意邀请或安排其回家,再事先布置邻居或子女在男方回家的当口致电警察,现场抓住对方违反保释条例。$ L3 q% _: Y4 n7 G) a, R: s
  
% x& u' }$ L: u5 Y/ T  Q  有些人对保释、出庭等程序感到不耐烦,或不愿花钱请律师,情愿提前认罪,以求尽快解脱,回复正常生活。如果有这种想法,应该先与律师咨询。因为认罪就要留有刑事纪录,在加国有刑事犯罪纪录不是想像那么简单。特别是新移民,日后可能还遭遇与移民法及入籍相关的麻烦。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同警察律师打交道6 D0 f, V# z' {0 L; ]$ \) x2 z1 c% Y
  ! u' I* ^" x! T" O
  在遭遇警察执法,比如违反道路法规被警察截停检控时,华人常见的不理智行为是申辩自己没有犯错,或认为自己犯错是有情可原的,并为此与警察争辩。这样很可能被加控骚扰警员、阻差办公等罪名。明智的做法是警察要求什么就照做,要求什么证件就配合出示,不要争辩,更不要以肢体动作反抗。如果认为警察有执法不公,甚至歧视,也只需记下其姓名身份,日后通过适当途径解决。! F5 k6 i+ d4 Y
  
& P3 d; _# o1 F0 g! y# ]% c3 q  需要知道的一点是,警察捕人落控的标准是较低的,只要在现场根据表面证据,合理判定可能出现问题或危险,就可以抓人控告。相比之下,法庭定人有罪的标准要高得多,当事人仍有申辩的机会,况且中间还要经过律师。换言之,不是警察捕人、控告,就表示当事人一定有罪。因此,就算被警察逮捕控告,也要保持冷静,不同警察争执。从另一角度而言,这样做也是运用权力保持沉默,造成这一部分的证据空白为零。这反而会给律师日后辩护留下更大的空间。
* }+ E7 e" q: g# a  
# j$ V1 Y4 K$ g. _; y/ i  不论什么案件,如果委托律师,就要对律师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现实经验中,有些新移民不把全部情况讲给律师听,闪烁其词,吞吞吐吐,有所保留,或者讲的不全是实话,致使律师陷入被动。明智的做法是,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切忌与律师所讲的同与法官所讲的版本不同,或没同律师讲,后来却同法官讲,让律师在法庭辩护时,当堂傻眼。
$ \8 W: c: @& F% i6 r- [# ?  
" e" |& d* O1 r5 j  Z! i  不少华人担心负担不起律师费,就不请律师。但无论如何在案件刚发生时,至少花一点咨询费征求一下法律专业意见。另一个办法是申请法律援助。难民、刑事案及青少年罪案获得法律援助的机会通常较大。是否获得法律援助,第一要看控罪的严重程度,第二是当事人经济状况。通常有房子、财产的人无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不一定是免费的,有时是减收律师费,有些当时不用付费,但当事人日后有收入之后,需一次或分期偿还。
( k, E6 ]* W+ k( P- x  ; N) |. V, g" m2 f" e3 r/ n9 P+ u4 `
  四、防入侵私人物业
; T2 a" t: M& _$ _- v8 d( E  % ?  g2 F0 Y* q. O
  不少新移民人士惹祸上身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尊重私人的物业权利。在商店购物、餐馆用餐时与店主、服务人员发生争吵时,当事人特别不要忘记你身处别人的私人物业中。店主即使不是那栋房子的业主,至少也是合法租用者,那就是他的私人物业。不论争吵谁是谁非,他有权不卖你东西,不给你提供服务,也有权请你离开。大型购物中心看起来是公共场所,其实也属私人物业,业主或管理者也有类似的权利。邻里之间吵架,如果当事人是站在别人私有的草坪、或是停车道上,人家也有权利请你离开。否则就是非法入侵,若主人警告之后仍不离开,主人即使使用武力驱赶你,也不算打人。8 x9 Z' }5 W; l4 b. w
  
. W8 e* t- v2 N+ b& X  现实情况是,许多新移民在属于私人场所的餐馆、商店、购物中心与人争执,投诉对方服务态度恶劣,或歧视华人,当别人要他离开时,因觉得自己有理,仍坚持与对方纠缠,有时甚至言语威胁或发生肢体冲突,以至对方报警惹上麻烦。& M/ o7 W% a& u: D0 D
  
! F/ k3 F2 _( B  无论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物业,当场争执都是最不明智的做法,本来有理的事可能变成理亏,更可能在气头上惹出别的麻烦。特别要牢记的是「君子动口不动手」。
8 j; `1 }! R9 I! S$ x7 T! t  
% O% t9 A8 e) ]( z  如果对方动手,也要报警处理。理论上加拿大是一个法制国家,执法是警察的职权。如果对方动手,也不能「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如果认为对方不对,有种族歧视,明智的做法是记下当时的情况,知道对方是谁,再考虑通过适当的途径或团体投诉解决。
, \  O2 ?8 H% ~* }: o  
# j5 n2 P- O5 s. Q& m; z" V+ _  另外,即使是口角,也不能威胁伤害对方,或威胁伤害其家人、宠物,威胁毁壤其财物。在加拿大,唯一合法的「威胁」,是警告将对方告上民事法庭。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公共区域不能饮酒
! [4 Z3 J+ o  u0 C, q  Z$ E1 i# `3 D  
  G, w  V) E# A) R. ^* `: `2 O  与上述情况相关连的一点,在公共区域内,个人的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譬如公园属于公共区域,任何人(即使是警察)也没有权利无缘无故命令你离开。但公共场所也有行为规范,最常见的一条是禁止饮酒。9 d! V& m. d" I
  
1 G9 _, u0 [$ S. [# e6 w8 H  饮酒只能在私人领域内。住家及其后园属于私人场所。但房前的区域就要小心。比如草坪、车道不一定全属个人所有,房前的人行道则元全属于公共区域。
% q  _% j2 z7 U  
$ G. _. b# k, M: n. x6 G8 V  住在大厦的人应该了解,只有房门以内属私人场所,楼道、大堂都是公共区域。大厦会所(Party Room)也是公共区域。在租用的大厦会所开派对如果提供酒精饮品,必须提前申请一个临时酒牌,否则也属非法。! ~/ \' s9 I' \2 l. ?
  8 L' p$ i0 {8 }( }) T  _2 K! \7 K2 F
  饮酒不能驾车是一项常识。但许多人不知的一点是,开车时,含酒精饮料只能放在车的后箱内,不能放在「人可以够得到的区域」内,比如驾驶室里。
/ s- C9 P! c: b# O7 _2 n0 b$ }4 \  
- i$ F- ]6 K" l  六、超市行为守则) d/ N  Q3 ~% Q
  
9 o1 A4 r" B$ X8 K' p( s  超级市场也是容易引发法律纠纷的地方。最常见的是在超市盗窃财物。有一种情况需提醒公众。一些人因为购物的篮子、推车已经被装满,就把部分货品装进自己人的背包中,然后在缴款时又声称忘了(在私人包中装有商品)这件事,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即使你打算只是临时放一下,过后仍要付款也不足取。过后仍要付款也不足取。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将超市货品装进私人包中。0 |2 |2 J4 H) J& u9 J
  
4 r7 L; h8 @4 k; b& j2 v% L  另外,将超市货品的包装打开,检查货品是否新鲜,或想品尝一下味道,这是一种破坏行为。私自将货品的价码标签调换,是属欺诈行为。
0 T. S- A9 b6 ~  
0 L; p9 v, ?* m" O: i8 C6 \$ `  超市东主若抓到有人偷窃货品,切忌不能私自解决,抓了人(偷窃者)又不报警,可能被反告「非法拘禁他人」。超市东主可以选择要求偷窃者按原价付款,而不予追究。或报警通过法律渠道追讨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但不能私自执法惩罚,比如「偷一罚十」的做法是非法的。东主更不能体罚、殴打偷窃人。' ?/ ]7 d$ o1 m, e
  
0 a8 V# d8 y% A4 E  顾客还要了解的一点是,退款、退换商品只是商家向顾客提供的一项政策,不同的商家各有不同。退款不是法律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与大陆不同,加拿大人非常尊重警察,尤其是RCMP.
) e: q) Y$ m% Z( W6 a# `所以如果有任何警察问话,一定请乖乖配合,不要和警察争辩和顶撞.态度好一些,警察的态度也会NICE一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7-25 16:03 , Processed in 0.159378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