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庭通知,让6月份的某天,作为受害者去出庭。( V$ e. |6 M8 q& Z% b
起因是去年11月突然发现家里一辆车的车牌被偷了,于是电话报案,后来就几乎忘了这事。没想到今天突然有人上门来送了份通知,说那人抓到了,让我出庭作证。- h" r: c3 c2 N0 U4 H! e# G- c7 w
看通知上说,如有和案子相关的书面材料要事先准备好。我好像没任何书面材料的哇。+ F! V1 y% P9 e, I. \( V
最多补办一个新车牌交费有个收据,可以让他赔偿我这个费用吗。。。嘿嘿。。。不过MS连这收据都不一定能找到了
可能是让我说啥时候丢的车牌,啥时报警的吧,我也不知道具体要怎样* _; ~% M1 x* M) j3 J: M
问题是在这种大事情上,我一般比较糊涂。第一现在有些记不清到底是去年11月还是10月报警的了,更别提具体哪天。第二当时因为老婆回国没人开这车,在那里停了一个多月,我也没碰一下也没看一下。某天突然发现车牌没了时,也不知道丢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