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_2 F/ y+ j( k8 Y! x: Z u 张先生无奈地说,其实酒瓶只是顺手带出来的,在屋外我根本没有喝酒。不但张先生,甚至连移民美国10多年的老侨,也很少知道纽约市竟有如此严厉的酒法。$ n: o8 X/ d$ r2 P. g* O. |2 m
7 k2 I4 N5 S2 a. j% m1 u4 U 据纽约州立大学社会学名誉教授汉森介绍,一些城市有所谓的“开盖酒容器法”,根据这一法律,在街道上、公园里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持有打开盖子的酒瓶或酒杯都属于违法。 % q4 X8 i5 {- S( ?4 t0 p# V, V! i( S6 r+ I
根据这一线索,记者在纽约市政府网站上搜索到所谓纽约市的“开盖酒容器法”,从法案内容来看,只要在大街上等公共场合持有打开盖子的酒瓶,不管里面是空的,满的,还是装了半瓶酒的,也不管持瓶人喝了还是没喝,实际上都触犯了纽约市禁止在公共场合饮酒的行政法规。警察有权对每一位违规者开出最高100元的罚单。这样说来,他们对张先生还算是手下留情了。9 |2 ~! L. ^2 ]1 C" U
( y9 c6 N! V. g2 C 报道称,纽约市对酒的管制还是相当严格的。据统计,仅2002年一年,全市警方就发出了11万7千多张“在公共场合持有开盖酒瓶”的罚单。但仅有30%左右的违规者接到警察罚单后乖乖地寄出支票。同交通罚单一样,大多数纽约人在接到罚单后会在“无罪”一栏打个勾,然后走上法庭和开单警察一争曲直,最终会被法官销单免财。但是,就张先生的罚单而言,法拉盛执业的李律师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当事人在公共场合持有开盖酒瓶是不争的事实。法官不会因当事人不了解这一法规而认为他没有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