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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黑鸟7天,有不同意见者请发起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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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11-22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传送门如下: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4 N" B7 W5 P( c- l
言语污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 x. C* j9 K+ S: x" N过去已经在茶馆里警告过多次,屡教不改。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执法版主查看一下执法记录,如果这是第五次被禁言,则应该对此ID实施永封的投票。
, C9 e9 b- L7 o  M4 c% o1、对于帖子里面出现的恶意刷屏,辱骂、侮辱他人,人身攻击,由版主屏蔽帖子,同时短信通知。8 \2 }8 Y. A+ F8 }% X0 [
2、对于屏蔽帖子之后,继续恶意发帖的ID,由版主直接禁言(非禁止访问),但是禁言期不得超过7天。8 s0 f/ m1 f' L! ~5 x1 n- C4 X
3、对于不服版主禁言的,可以在站务讨论发帖投诉版主。该投诉仅限于对禁言的判决。& |, `( G$ U: M' ?0 g
4、由站务版主发起投票,设置阅读权限3,开放投票,限时24小时,少数服从多数。同一IP只限投一票。同一IP超过一票,所有这个IP的ID都被公示,并永久禁言,该票作废。如果票数相等,投诉失败。
# U( L0 {. U7 U6 r5、如果版主出现恶意刷屏,辱骂、侮辱他人,人身攻击被投诉,直接进行投票。
5 u0 A6 c* S$ i/ T' H9 B! S6、任何人5次违规,由站务版主或者其他版主发起投票是否永封。
4 l. _2 ^: X& {: I9 t7、站务版主或者其他版主如果不按以上规则处理,直接解除版主职务。
. H& y% q2 \0 r0 d; ]1 L8、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归埃德蒙顿华人社区网所有。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1、对于帖子里面出现的恶意刷屏,辱骂、侮辱他人,人身攻击,由版主屏蔽帖子,同时短信通知。
( x0 F7 `6 H2 a# ~# n1 U' v) O2、对于屏蔽帖子之后,继续恶意发帖的ID,由版主直接禁言(非禁止访问),但是禁言期不得超过7天。

0 F+ a- r3 }- n% F* W不合版规。要先屏蔽帖子,短信通知。在此之后再犯才封。/ i) N2 D$ F% ?" o: G. L9 K
你给的连接我看了,没有任何一贴被屏蔽,而黑鸟已经被封。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3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根据 7、站务版主或者其他版主如果不按以上规则处理,直接解除版主职务。紫光版主在应该执行版规(1)的时候没有执行,属于失职。由于没有执行(1),使得版规(2)不适用,而紫光版主违规封人,已经构成“版主不按以上规则处理”,请管理员“直接解除紫光版主职务”。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黄,我已经在贴子里说了,过去多次警告过了,也屏弊过多次,哪里违规了?4 c3 E& X  J7 k! a9 V6 e0 v* `# f" O
这一次不屏弊是要让大家看看他的言论。
, Z9 H8 j; o) v! _规则只说要先警告和屏弊,然后再封,先后次序没错吧?6 _7 N: I  Y$ a; I
没说一定要在一个贴子里,或者一天内完成吧?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版主禁言的,可以在站务讨论发帖投诉版主。该投诉仅限于对禁言的判决.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小黄,我已经在贴子里说了,过去多次警告过了,也屏弊过多次,哪里违规了?0 q* ?: a' @5 O( K/ m4 ?
这一次不屏弊是要让大家看看他的言论。* ~0 F. }6 C, z# n. S( w5 b* [" A
规则只说要先警告和屏弊,然后再封,先后次序没错吧?2 F# A* @- B2 B. [: B* m+ f4 j
没说一定要在一个贴子里,或者一天内完成 ...
6 b; P. E; o( D) m2 y/ q紫光 发表于 2011-11-23 12:38
# F7 R+ y6 |! P/ h
以前的判决是以前的,一次归一次。你不能说,这个嫌疑人有前科,所以这一次不用遵守司法程序,直接枪毙。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11-11-23 13:33 编辑
- k1 E: y$ G8 _! s9 a+ {. K
不服版主禁言的,可以在站务讨论发帖投诉版主。该投诉仅限于对禁言的判决.2 G4 }. ?  E1 u9 f
紫光 发表于 2011-11-23 12:40

! L8 E' s- j# U& ]+ e, D( a( i我前面说的是你违反了版规7,而不是寻求版规3。
: G4 g& o& v7 Q8 o: L7、站务版主或者其他版主如果不按以上规则处理,直接解除版主职务& p* o# F4 K1 l( G' w
不遵照版规1~6的,直接撤销版主,不用投票。
- O/ t; e! K3 c- R* t" w
5 @& n, A6 n0 }# W: Y4 e3 Q我记得当时阿牛没有遵守这个程序,后来辞职了。按说阿牛并不熟悉这个版本的版规,但你是撰写人,如果还赖着,说不过去啊。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判决是以前的,一次归一次。你不能说,这个嫌疑人有前科,所以这一次不用遵守司法程序,直接枪毙。
, T1 |9 }. I* p- t5 x小黄 发表于 2011-11-23 13:22

0 W5 F' t# g7 ^$ p6 D$ B你的逻辑理解有大问题,屏蔽警告只针对第一次违规的情况,对于已经处理过多次的艾迪,直接处理。# @2 j9 k% m3 f# w) p; t
否则每次都屏蔽警告,还怎么累计到5次?7 U/ J7 z5 _- [
那么5次违规还有什么意义?  |9 ?7 f2 N6 H) y4 M; M! F' n
那就不是5次违规了,而是至少10次以上,因为你每次都要先警告。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11-2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前面说的是你违反了版规7,而不是寻求版规3。- Y7 E' L4 N0 a/ w. w5 j) [. W3 @
7、站务版主或者其他版主如果不按以上规则处理,直接解除版主职务
/ x5 {* n4 r- {9 x! J, C) s) ]不遵照版规1~6的,直接撤销版主,不用投票。7 u9 }# Z0 S- W/ ?6 l* ~

8 C: K) {) h+ v; o" M# l7 g我记得当时阿牛没有遵守这个程序,后来辞职了。 ...
7 s) d. p3 J8 Q. R. i6 W* H小黄 发表于 2011-11-23 13:27
$ f! O( k$ F: u" |. ~7 k0 w
那也就是说,如果版里面有人骂人,没有处理,斑竹就该直接下台?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11-11-23 21:16 编辑
) P0 I0 v0 Z9 `/ }0 P
那也就是说,如果版里面有人骂人,没有处理,斑竹就该直接下台?
$ a+ h* c8 n/ E" bsweetlele 发表于 2011-11-23 20:34
8 O2 s8 H6 ^: h' [- E$ O- t
是的。当然,是否是骂人,含有很大程度的主观判断,按照目前制度版主有解释权。所以版主只需要解释说没有到他认定人身攻击的界限,就可以逃过下台。如果他人认为版主采取界限不对,可以依据版规3发起投票。但版主可以逃过版规7。- w$ c% ^. a% r+ R: c9 Z# u; w
' S4 h2 \/ _$ {& S
但是紫光未屏蔽先封人,这就难逃其咎了。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3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逻辑理解有大问题,屏蔽警告只针对第一次违规的情况,对于已经处理过多次的艾迪,直接处理。
( X/ [0 x+ k( X9 R! X6 d否则每次都屏蔽警告,还怎么累计到5次?
: s' H1 f( {1 E0 e3 T  J" s, n那么5次违规还有什么意义?( ^) ?( k9 v* l
那就不是5次违规了,而是至少10次以上,因为 ...5 N9 d+ j+ c- m; r9 P
紫光 发表于 2011-11-23 19:02
0 C# ]* G7 f6 \- F0 J
版规1和2是并列的,并无从属关系。按次序,1在2之前。
7 ?( D3 R+ P, E1 y所以任何一次新违规都先看1,再看2。
7 i! d$ {7 ~: H1 ?7 @2 y% ^9 v4 g( m  ?( c! m3 v. F
如果“屏蔽警告只针对第一次违规”,你就应该把这句话写到版规里。既然你没写,按照你立法时的共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部分参照更早的版规。更早的版规执行历来都是每一次处罚之后的新犯规必须重新走一次完整的处理程序。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11-2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在讨论封黑鸟之前,小黄应该反思自己如何封ford88
  w/ K4 t7 w& g3 h. ^" B/ Q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2
0 I: l) ?6 ^# R3 V+ c$ w7 U2 ~/ i( g( h7 X5 C( X  `
我觉得教授最近越来越歇斯底里鸟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11-23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记得当时阿牛没有遵守这个程序,后来辞职了。 ...
# b+ o- Q! C; V$ U0 r- G小黄 发表于 2011-11-23 13:27

: p7 A; f. i! \. x我记得阿牛并不是没有遵守这个程序,而是不屑于去费心费力解释版规,干脆不玩了。
# s3 K1 X2 s) q1 V5 s9 m$ s  d
. X, W9 \0 Q5 a0 _3 |% x0 Q* L
那也就是说,如果版里面有人骂人,没有处理,斑竹就该直接下台?: p9 G& F8 I+ [# K) c
sweetlele 发表于 2011-11-23 20:34
" g3 b+ W% Y* u+ y1 H; K- I
是的,有先例。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1和2是并列的,并无从属关系。按次序,1在2之前。
/ k: y0 V; @* z" }, |7 H* n所以任何一次新违规都先看1,再看2。8 k8 `* U' [# c% l- a$ j8 ?
  `& o0 b: C# s. O
如果“屏蔽警告只针对第一次违规”,你就应该把这句话写到版规里。既然你没写,按照你立法时的共识是,没有明确规定 ...
. t/ _3 }5 e2 q( z5 K小黄 发表于 2011-11-23 21:21

& u* c" E7 C. c' a3 }% O请仔细阅读第8条。, J/ r) p4 d9 K2 ?& l+ n, U' ?
规则制定的时候我就考虑到了灵活性,原因很简单:不能教条主义!!!  y8 g" t3 l" S
不能因为一言就封一个艾迪,也不能让那些长期嘴巴不干净的人逃避惩罚。" a; P1 g1 i) @! P; e# G
这就是法、理的含义。" L6 O" Q6 {. J
什么是管理?管理是可以按照教条来实施和执行的吗?
8 W1 E. F2 C# f你如果说是,我觉得你应该请辞,而不是我。
鲜花(417) 鸡蛋(15)
发表于 2011-11-24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讨论封黑鸟之前,小黄应该反思自己如何封ford88
4 C9 M8 g7 C( w*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2
, v; p, p/ Y1 j% L& x  G+ F( E! K" |, S6 j5 c* ?8 A' n
我觉得教授最近越来越歇斯底里鸟
# W* M" ]4 I: R3 P; }, J5 K4 Nsuvescape 发表于 2011-11-23 21:50
) d8 k! o( e# f3 N# ?! H5 h; q
0 I7 w' H' Y1 ?/ W  }: n

4 d: K1 i# X3 c& U( V封黑鸟,捎带同时警告一下教授,吸食地里的不要。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4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请仔细阅读第8条。$ P" C8 T1 M+ q; g$ O
规则制定的时候我就考虑到了灵活性,原因很简单:不能教条主义!!!+ n& ?" D0 ?" g" }4 ?5 C: @
不能因为一言就封一个艾迪,也不能让那些长期嘴巴不干净的人逃避惩罚。
" y9 K" j( B5 o0 b  b" \2 Q这就是法、理的含义。) F* h, b3 T0 W( e( ]$ H
什么是管理?管理是可以按 ..." n1 B. k: r* k* r
紫光 发表于 2011-11-23 23:08

/ n; S% |3 t0 V1 E% I; |9 ~- J1)第8条只有老杨有权利启动。如果老杨出来说“依据第8条,我解释紫光完全正确。”那么可以。但现在不是还没有吗?
- c- h6 g9 u9 Z" w
- f/ t1 V; v  p5 h2)请你不要偷换概念。对黑鸟处罚属于执法(judicial),而不是管理(executive)。这是完全不同的权利。就以执法而言,必须万万全全,一字一句的执行版规。
# N" H1 u$ T/ m; I7 {6 L$ j6 _* P" V( W9 }3 X
3)嘴巴不干净的是要惩罚。你查一下以前的记录,我曾成功起诉黑鸟把他禁言。要禁他很容易,并不象你理解的走正当程序就禁不了他。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2212) 鸡蛋(4)
发表于 2011-11-2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黄有道理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11-24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示已经看过此帖了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1)第8条只有老杨有权利启动。如果老杨出来说“依据第8条,我解释紫光完全正确。”那么可以。但现在不是还没有吗?
! r. i* f5 d+ _/ C
" r4 W$ q7 e8 C& l5 S2)请你不要偷换概念。对黑鸟处罚属于执法(judicial),而不是管理(executive)。这是完全不 ...
  [4 y$ C  v% m" N4 q) f; o7 H+ {小黄 发表于 2011-11-24 08:49
' e$ Y  L* g& |# _; o6 N7 _
执什么法?经过人大批准了吗?
4 ]% c& x1 X  N& I6 N别把自己当成法官。
* Q2 B$ S# x' w" `. H2 Q如果我以前没有警告和屏弊过你还可以质疑一下。) G7 x" ?# [" Z3 f- r5 }- e% n
真的没时间跟你辩论,打住哈。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黄有道理& M3 u+ W9 F9 g- [3 ?+ w
未名 发表于 2011-11-24 10:35

6 e: y& \7 m8 R你这都什么觉悟啊?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很不客气的说,象小黄和未名这样的觉悟是在助长歪风邪气。- Z* N7 i/ I7 Z/ B3 ?! c# w: J
我个人表示非常的不齿。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来想单独发个帖子,但是想想为了安定团结的局面,还是算了。* b4 F5 n' Z9 q6 \/ w% }9 r
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不过这里跟帖,场面小一点,影响也小一点。2 [: g3 z* s+ h. _/ `( v. @
我要说的第一点是:做人心术要整。* j& V* {. i3 X4 Q3 l' z! ^6 B5 Y
同样的规则,为什么有人觉得我的处理没有问题,有人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立场问题,因为这个规则的灵活性上,你挑不出我的错,挑出来的是你的良心偏左还是偏右的问题,是你这个人还有没有正气在你的心里的问题。$ u4 G) j0 d1 I  ^1 X) n/ G" h
第二点:如果在网上对于别人的谩骂、威胁都没有人敢于挺身而出,难道我还能指望你在现实生活中挺身而出?9 `% W( W# T* c  p/ V# A( e$ G
一个长期嘴比粪坑还臭的艾迪,居然也有人为他挺身而出,你信不信有一天别人这样骂你威胁你的时候,我也会在一边拍手称快?因为你种什么因就结什么果,找个艾迪骂你也不是什么难事,既然没有人敢管,你奈我何?1 c! I6 l; T  H8 o
第三点:别把自己当成是规则的卫道士来解释自己的行为,规则是我制定的,而且是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认可的。这个规则很大程度上是一把尺,量的是什么自己去想吧。8 u) U& C. I$ U% o/ @
各位好自为知。
6 Q+ T3 |& k* a8 [& ^另外,我岂是被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人,想让我辞职,下辈子再做这个梦。
8 x0 ]; j& l$ @4 `' p$ R当然,老杨要把我抹了,我先请他吃顿饭。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11-24 18:32 编辑 ! S/ g* [, A7 @9 x9 N8 J5 G" G7 Y0 v
( R  S. p* H. a7 n
好吧,我决定把黑鸟提前释放,让他亲自来象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 ~" `+ W7 T$ _  I+ Y; q2 r已经放了哈,传送门如下:
0 R* |7 k4 [) X* b$ p2 _) k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11-2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来想单独发个帖子,但是想想为了安定团结的局面,还是算了。4 K0 P7 [" E  N+ `; P
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不过这里跟帖,场面小一点,影响也小一点。. U- ?0 s8 \6 k9 v
我要说的第一点是:做人心术要整。
* ?" m: q. Z" d' g( I4 s, D: Y# c同样的规则,为什么有人觉得我的处理没有问题 ...# z% {  A- S, X6 h  \; ^) p
紫光 发表于 2011-11-24 18:24

$ _, D' K+ E3 O! l下辈子,就会辞职?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11-2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cks 于 2011-11-24 18:57 编辑
) e7 {0 Z9 R3 K
好吧,我决定把黑鸟提前释放,让他亲自来象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U! ~" m, I' U. M$ \# Y- ]
已经放了哈,传送门如下:
/ l  m, ?8 W9 U7 O9 @0 n4 l8 r% i8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1 \" ]! _& ?- I6 v* @紫光 发表于 2011-11-24 18:31
( g$ F; t& O5 b; j
明显顶不住压力,澡谢了,。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顶不住压力,澡谢了,。. Z4 p; t$ R  j# @' N
Becks 发表于 2011-11-24 18:50
7 X+ d5 e3 `* I
这叫大爱无疆啊。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辈子,就会辞职?+ j9 I8 Z( x& h( F
sweetlele 发表于 2011-11-24 18:41

  K* b2 g& n9 m6 v3 h" x& B下辈子的事下辈子再说。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11-24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11-11-24 19:23 编辑
- N- t, u0 H! A( ~+ p
本来想单独发个帖子,但是想想为了安定团结的局面,还是算了。
. X7 @3 Z. b$ O$ w1 |( I但是该说的话还是要说,不过这里跟帖,场面小一点,影响也小一点。
+ N  w) M( L4 n3 O& N, d我要说的第一点是:做人心术要整。8 G2 c7 L' C! I1 E0 T8 h
同样的规则,为什么有人觉得我的处理没有问题,有人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立场问题,因为这个规则的灵活性上,你挑不出我的错,挑出来的是你的良心偏左还是偏右的问题,是你这个人还有没有正气在你的心里的问题。: x) `* Y* P8 M" d) H- C6 l; X
第二点:如果在网上对于别人的谩骂、威胁都没有人敢于挺身而出,难道我还能指望你在现实生活中挺身而出?
+ S+ E  f# ~9 [; @9 Q一个长期嘴比粪坑还臭的艾迪,居然也有人为他挺身而出,你信不信有一天别人这样骂你威胁你的时候,我也会在一边拍手称快?因为你种什么因就结什么果,找个艾迪骂你也不是什么难事,既然没有人敢管,你奈我何?
1 s. V5 L' i& }9 g8 Y9 w第三点:别把自己当成是规则的卫道士来解释自己的行为,规则是我制定的,而且是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认可的。这个规则很大程度上是一把尺,量的是什么自己去想吧。) L1 x* Q% I: B* e
各位好自为知。
8 \: e7 l8 \8 j3 w4 l; n另外,我岂是被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人,想让我辞职,下辈子再做这个梦。: V8 n( \5 E' k( c
当然,老杨要把我抹了,我先请他吃顿饭。7 p9 Z( E9 F  b7 \) N
紫光 发表于 2011-11-24 18:24
1 d# s% r, l* y
1)你觉得你好,我觉得我好,黑鸟觉得黑鸟好。几个“好人”有了矛盾怎么办?按规矩办。% v+ ^9 y( t% A/ w' Z( ^
2)原来黑鸟骂人,我挺身而出了,以版规为武器封了他。这一次我不是为黑鸟出头,我是为规则出头。如果黑鸟的帖子是在时政,我保证现在黑鸟还关着呢,而且是合法的关着。
* L# G* `, Z; K$ u3)未名曾经评价我最有“契约精神”,这是我认为本网迄今对我的最高评价。你推翻原来的法,按照你想要的形式立了新法,并且生效,这就是一个新契约,不仅仅要约束黑鸟,也要约束紫光。我本来是反对你的法的,但是既然是合理程序出来的法,我要留在这个网上,我就要遵守。因为我遵守,我也必须要别人也遵守,除了“鸿钧”,人人都必须遵守。
8 p8 p( {! ?3 e: L' S0 o& k) P
* `3 P! e& a0 P2 d-- 最后,别忘了你就是利用原有版规的漏洞而推翻旧版规推行新版规,现在你的版规的漏洞被别人揪住,如果我是你,我会承认措辞不对,推出一个新版本。但你不肯承认,还要嘴硬。现在本已是版主负责制了,如果连这几条的程序都不遵守,要这个版规何用?
鲜花(4348) 鸡蛋(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觉得你好,我觉得我好,黑鸟觉得黑鸟好。几个“好人”有了矛盾怎么办?按规矩办。
* m  ]5 z# w$ X+ N2)原来黑鸟骂人,我挺身而出了,以版规为武器封了他。这一次我不是为黑鸟出头,我是为规则出头。如果黑鸟的帖子是在时政, .../ J( q. V* j/ n& q- T" ]4 K0 i
小黄 发表于 2011-11-24 19:20

. {  \1 f7 i4 z你去翻翻以前的帖子,我怎么说的?) u6 f1 M! R3 a& d) t6 i- R
我的目的就是推翻条条框框,建立一个大概的处理框架,然后由管理者自己去掌握尺度。7 b4 U# }  r! a1 A( x
这才叫管理。! N  ^+ w' _  `( s5 N: _( ~3 u7 H
我讨厌那些以法官自居的行为。网上的事,上升不到那个高度。
. d# e; a! ^$ l+ ^5 n过去最热闹的板块就是站务,你觉得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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