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阮耀毅 2 l! z7 V* D( G& x9 A% d( t. r" z / x9 v3 t8 Y. s0 i6 j男子陈树(Shu Chen)申请联邦技术移民遭拒,他认为移民官未将妻子的大专学历列入适应力(Adaptability)加分,提出上诉,但联邦法庭法官认为移民局根据中国官方学位认证机构所提供的学校名单为评分依据并无不当,驳回其司法复核申请。 y. F( E. w. k0 C; v)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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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男子陈树于2010年8月4日向加国驻北京大使馆递件欲申请联邦技术移民,但移民官认为他的整体评分未达技术移民的甄选标准,于同年10月13日拒绝其申请。 2 C' V/ _- m, E9 T! g9 M 0 b* }7 p9 L$ j1 T6 |技术移民甄选是在总分100分的六项评核中至少取得67分,评核标准包括年龄(10)、教育水平(25)、官方语言能力(24)、工作经验(21)、预先工作安排(10)及适应能力(10)。 / z- X# ]* Z$ ]: `3 W7 Z+ D* s3 m7 Y0 T( o
移民官认为陈树的得分仅有65分,分别为年龄(10)、教育水平(25 )、官方语言能力(9)、工作经验(21)、预先工作安排(0)及适应能力(0)。但陈树认为妻子拥有大专学历,理应在适应能力一项获得额外4分,总分应是69分,于是提起上诉。 ( b# T4 k5 F$ \* a# C
* E5 v( E5 b' t, }: ]联邦法庭法官认为,陈树的妻子虽曾就读两所专上院校,包括1988年到1991年间入读准海通讯职业学院,以及1995年到1997年间就读XX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但这两所学校并不在中国官方指定的学位认证机构「中国学位及高等教育发展中心(CADGEDC)」的认可名单内。 5 o6 g. _( M; [' |$ o 3 H. b0 r1 U0 d- Y此外,移民官曾经向该机构查证,CADGEDC在回函中明确地表示,陈树的妻子在XX党校就读的经济管理文凭,并不在中国国家教育体系内。因而法官认定移民官裁决并无不当,驳回司法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