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2-3-7 19:24 编辑 * Z' z% R# ]" Y' ?7 p!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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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定论是取决于中,加两国法律上的不同。应为,父母都是非移民,孩子在加拿大出生,加拿大政府给予孩子公民;同时中国政府也给予夫妻双方都非移民的中国公民孩子中国公民的光荣称号。加拿大政府给孩子公民不用通知中国政府;反之也是如此 + |3 x) R! a" V o: @+ W. Q1 _( G0 u. c' B
至于说这种情况爽不爽,应该在孩子18岁后再问他。父母觉得这样安排好,可能孩子长大了觉得父母这么安排属于脑子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