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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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不知道这个帖子应不应该发在这里,不过消费栏目,我也算上消费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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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我经过EDMONTONCHINA的房屋租借,租到一个房间3房1厅(无需合同,走只需要提前跟房东交代就OK)。( E* Y* }- N0 W2 G* K$ Z
4 d1 i7 O2 { }我刚刚搬进去房东就决定回国发展(突发性),2天内就走了,SECURITY DEPOSIT都没拿,房子也没退回去,他说跟大房东DEAL很麻烦,叫我也别通知大房东了,之后就音信全无,至今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于是乎,我跟另外一个原室友A支付12月的房租, 用的是我的CHEQUE,并且再找了另外一个室友B来SHARE房租,结果新来的室友B第一天就被大房东抓住并且没收钥匙,说不认识他。3 D- S) }; j3 N7 R-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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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事情开始变得不受控制了,大房东把门锁全部停掉,我们无办法只好找大房东理论。大房东就说,我就是不希望你们住在这里,除非你能找到原LEASEHOLDER,否则我将拒绝一切交谈,你们是ILLEGAL TALENT,我要你们马上滚蛋。由于家门都无法进入,无奈之下,我们只好第二天搬走(12月中旬),当然了,余下的房租也无退给我们。4 J, Q; _3 @6 O4 h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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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个COLLECTING AGENCY(CA)打电话给我,说我欠款850$需要交他们,我问怎么一回事啊?他说,是大房东找我要的,他就负责收钱,850$。500房租300清洁和50GST。我说,我不可能给这笔钱,CA就说那只能上法庭了。我说,我跟大房东有没有任何的协议,我只是跟二房东只有口头协议。但是CA说他们不管,他们只负责收钱,他们找不到LEASEHOLDER现在找到我和另外一个室友A,他们还有一张CHEQUE是从我这里发钱和很多CHEQUE是从那个室友A的。: r; ?" K! b+ {7 ?4 P, w7 Z
7 s* e0 D: O& T( X( |# v我咨询了好几个地方,他们都说,因为涉及到法律,他们都没办法帮助我,要我去找律师,可是,我哪来的钱去请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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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 v7 |& J3 L0 ~7 K, o! F我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能认倒霉,给钱了事?还是让他们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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