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时间不足,是影响入籍申请能否在第一次过关的最主要原因。根据移民部统计,去年4月时,轮候入籍聆讯的个案高达8201宗。律师李克伦指出,这些需要轮候入籍聆讯的申请人,绝大多数都是未在4年内住满3年的申请人。5 N% b! l7 j. { i: P
$ a2 N7 Y I& B, P6 [( s 明报报道,李克伦说,申请人可以利用聆讯机会,向入籍法官陈述无法按照规定在加拿大居住足够时间的原因,法官如果接受申请人提出的理由,那么,即使申请居住时间不足,仍会被接受,也就是透过入籍聆讯,法官原谅了申请人。( M, {0 [& ?$ q5 k' _% ~
, n/ w' p& J4 o1 K) c 除了居住时间不足外,有些需要入籍聆讯个案,有可能是被入籍法官怀疑虚报居住时间,像赵明的个案就是这类。当然,虚报居住时间同时也等于是资料有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