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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里短] 浸泡在狗血里的人生-----多伦多华裔按摩女分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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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y monn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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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此案又是一个华人移民的恶性案件,楼主可以将受害人和凶手的姓名籍贯一一隐去或者用春秋笔法,但是一来这些信息早就已经在中英文媒体上公开了又公开,二来我也想真实的还原这个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所以还是以实际公开的信息来八。* D: P6 {2 j' T( x( J-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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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地方都有好人和坏人,我个人相信这类恶性案件都是个案,跟地域人群无关,勿开地图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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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 x3 {0 b$ ?    2012年8月15日,多伦多西面的密市的West highland creek高尔夫球场的一处小溪边,多伦多星报的一个摄影记者发现一个灰色的塑料袋,里面装着疑似肉类的物品,发出一阵阵恶臭。% V; B, p2 a4 ^$ u"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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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距离中国留学生林俊被谋杀分尸还不到三个月,媒体报道铺天盖地,加拿大全国草木皆兵。看到这样的一个可疑物品,大家基本上都不会有捞起来打开看一看的冲动,这个记者马上掏出手机来报警。8 _+ O+ e4 Y6 m3 ~% K3 j0 O

* {( L2 Y. ]) `: h% O  警方赶到现场之后割开了袋子,果然不出所料,里面装着的是一只严重腐败的人脚!但是从骨骼大小和脚趾上涂着的黄色指甲油,警方初步断定受害人是一名成年女性。2 k+ O5 n* v( d2 v  J

/ r( h9 ^+ f) z9 Q3 p* Z- y/ c  很快有近五十名警员赶到现场进行搜索,他们封锁了周围四公里的范围,由于这条小溪最后汇入了credit river河,警方的蛙人也一路顺流进行了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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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0 R% e$ f  f% x5 O 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左右,潜水员从水中打捞起了一名成年女性的头部,同样也在水中浸泡了数日,但是基本可以肯定和那只脚属于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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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1 M- @* ^5 [" }  于此同时,在多伦多东区的另一间高尔夫球场河边,有人发现了一截疑似人腿的物体,苍蝇乱飞,非常难闻。这些尸块被送往法医实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在之后不久,警方从捞出头部的河里又打捞出了死者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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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块在多伦多周边的士嘉堡和密室的不同公园和河流中被发现,但是最后都是属于同一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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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开始,警方高度怀疑这具尸体是几周前失踪的16岁女孩Mila Johnson,但是法医很快给出的报告否认了这一猜测:死者是亚裔,年龄在35-45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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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的头骨上有超过30处伤痕,基本可以肯定是一起谋杀,但是在之后的搜索行动中,死者的躯干部位一直抖没有找到。+ N( ~0 w1 B% K.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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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将死者头骨复原图和失踪人口报案信息进行了比对之后,他们最终证实了死者的身份:她是41岁的中国移民刘冠华,来自福建长乐,事发之前在Eglinton大街上经营一家名为“勿忘我”Froget-me-not的按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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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2 X" F. N7 S本案死者,按摩店东主刘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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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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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同居男友Ken Trotsky在发现尸体前一周向警局报案说她失踪,刘冠华在上月三十号跟他大吵一架之后搬出了他的房子,但是两人之间依然有联系。她在10号的时候外出谈生意,之后就开始手机不接,找不到人,Ken在联系了刘冠华的儿子依然没有任何消息之后,在第二天打电话报警。  A& a8 {  A$ G& Y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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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随后来到Ken在彼得堡Peterborough的房子,把他女友已经遇害的消息通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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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a0 v. Z7 t( }7 D( ?0 S0 t# M  结果过来开门的并不是Ken Trotsky本人,而是另一个陌生的男人,而这人跟前来调查的警察自我介绍说他是Ken的男朋友。, u# z) d0 Y  E) D  L

8 u3 z/ ]1 U: Y* f  对,楼主没有手抖打错字,这个人是刘冠华男朋友的男朋友……换句话来说,刘冠华的这个男朋友是个同性恋!在她从这里搬出去之前,她一直和这个男朋友还有另一个男人一起同居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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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E* Q  Z/ t4 W  这个案子的调查才刚开始呢,警方就结结实实的遭遇了狗血第一发。7 I1 K0 O  N  K: M" F

3 [  r. ~3 i! ^  但是这个52岁的白人男子听说了刘冠华的死讯时候表现得非常难过,捂着胸口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的男朋友在一边不停的抱着他安慰他,知道这几个人关系的警察尴尬症都要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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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3 Y$ x2 Z, R/ H/ j( B  一时间问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只好留了名片告辞。- k. a8 x* U% w$ c  r; _2 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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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同居男友,双向插头Ken Trot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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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要见的是死者的儿子21岁的刘东皓。刘冠华在来加拿大之前就结过两次婚,这个儿子是她19岁的那次婚姻里生的,她跟第二个老公还有一个孩子在中国,由外公外婆抚养。6 x% D. C% _8 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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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二人在2002年取道台湾辗转来到加拿大,在温哥华一下飞机就马上撕了护照申请难民,她对难民局说她在中国想要生二胎受到了迫害,被计生委的人强制上环,她以此为理由要求庇护。+ S) _) o  p- g; e4 W1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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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理由骗任何一个中国人估计都是一个字: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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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加拿大的移民官真的很好骗……如果说正常移民还有一根皮带底线的话,那些申请难民的人是的裤腰带早就滑到脚踝上了,连遮羞布都不想要的,他们的理由五花八门,千奇百怪,那些脑子一根筋的移民局被忽悠了一次又一次。; ~* Q' y  a$ y

* o# F1 m% \, P0 U. ]0 U2 }  刘冠华和她儿子的难民申请在两年之后被批准,她收了一笔钱,把中国那个没有离婚的二婚丈夫一路移民了过来,两人落地之后连面都没见就马不停蹄的办离婚。她用这笔钱和一直在按摩院工作的积蓄买了一个价值21万的房子,还顺手收了几个人进来收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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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A$ b" @: F7 V  在这之后的几年,她交了各式各样的男朋友,为了怕儿子这个拖油瓶碍事,她对外一致宣称这是她的一个房客……而且要求儿子也要保持一致,在她那些男朋友面前不许叫她“妈”……?!?(不好评价这个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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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失踪的当天,她先是送走了那个同性恋(双性恋?)男友Ken,然后她跟儿子打了招呼,说要去跟人谈卖按摩院的事情,一去不返。* a' @# w( A% |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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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3-4小时之后,Ken给刘东皓打电话打听他妈的下落,并且要他在第二天报警。刘东皓告诉警方,他妈几天几夜不回家是常事,这次刚走才几个小时就有人心急火燎的找非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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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于是通知刘的男友Ken来警局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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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冠华的这个52岁白人男友是一个建筑师,生意做的很大,相当有钱。两人是两年前在按摩院里头认识的,先是去按摩,按着按着就开始变了味,刘开始向他推销“特殊服务”。尽管他是个同性恋,但是也架不住这个女人的反复游说,那就试试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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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这一试就给他打开了人生新篇章,他第一次觉着:挖……原来女人的手感好啊……原来插头还是可以这样用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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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开始有了苟且之后很是黏糊了一段,尝到了女人滋味的Ken有点欲罢不能,而刘冠华也在这里面尝到了甜头:手头富裕的Ken为她付了一万六千块的信用卡卡债,并且一直都在给她钱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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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一段时间的大肥肉之后Ken又点腻,他于是又偷偷的去找以前熟识的几个男人换个双向插头插一插,为此刘冠华跟他不停的吵闹,每次大闹一场之后,他都不得不给钱或者礼物来摆平。最后刘冠华终于做出了妥协,她同意搬入大宅跟Ken和他的男朋友一起同居,但是Ken的这个齐人之福是有代价的:他又给了刘3万块做生意。- ?) S* |0 G! z& y- m; G* z7 e9 I

/ y! \8 n2 ]6 s# m/ ?     这两人当年是在这间按摩店认识的,男方说刘有一双“魔手”让他第一次体验了女人的乐趣,和以前跟男人的经历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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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u& k4 Y  b, u. g. r2 E; [  警告!此案中这种让人生理和心理上都感觉非常不适的言论很多,请同学们适度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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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所谓的做生意当然又是老本行:她盘了一家按摩院来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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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所谓的按摩院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里头基本上都是偷偷的在打飞机打炮。Ken前后去了几次找她,每次都被邻居抓住告状,说里头干的事情“有伤风化”。觉得面子上挂不住的Ken要求刘卖店关门,两人于是又大干了一架,刘一气之下从他的房子里搬了回去。+ B1 H- \4 Y" T1 @& N4 P

2 M& P6 E3 J+ ^! Z; {' V/ F: b; M刘冠华拿着男友的钱又开了一家按摩店,但是两人也因此有了矛盾。/ r$ k8 B8 P; U. C(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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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发的头天晚上,他来到刘冠华的家里提出想要复合,但是前提条件是刘必须要卖掉按摩院,他愿意在经济上给她补偿。刘最后同意了这个提议,她说天一亮就找买主过来谈这个生意,两人同归于好,早上啪啪啪了一个多小时才出门……之后Ken和他的男朋友开车去了多伦多市区外的Port Hope,之后几天里他们两个都有很多人证,完全没有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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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_$ V% N! y' B1 C2 x  但是他向警方提出了另一个线索:刘冠华在失踪当天早上曾经说过,她想要把按摩店里头的一个旧电视机和电视柜送到前男友蒋春祺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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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_$ L- T7 g# v8 j" V' k! ^  Ken在之前也见过几次这个前男友,他是个普通工人,身材瘦小。尽管他听不懂中文,但是他能够感觉到刘对待这个前男友呼来喝去,态度就像“对待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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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于是走访了这个前男友,蒋春祺来自中国上海,39岁,他身材瘦小,在问话的这一天,他前额有一处非常明显的伤痕,应该形成的时间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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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警察,他表现得非常的镇定,在翻译的帮助下,他讲了自己跟死者之间的爱恨情仇。: Q3 C, \' W+ v1 w2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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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之前在一个远洋轮上当厨师,他乘船只在蒙特利尔港口停靠的时候跳船逃跑,以“天主教徒受到中国政府迫害”为名申请难民。3 |2 M; x- z  I/ H8 B

7 @6 q9 P7 v0 }' U4 Z  他的难民申请同样在两年后得到了批准,他在拿到身份之后办了老母过来探亲,然后又熟门熟路的给他妈也办了一个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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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已经不想对加拿大的难民申请再吐一次槽了,楼主是文明人,我们不讲脏话,但是对于这个事情,除了脏话,好像也没啥好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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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蒋春祺在身份终于合法以后来到了多伦多一间工厂打工,他在找到了正在招租客的刘冠华,在她的地下室里头租了一间房间。这时候蒋正在跟同工厂的一个女工谈恋爱,而刘冠华也有一个同居的黑人男友。但是这两个人没过多久就开始眉来眼去,然后干材烈火的就有了奸情!" ?, u8 V8 N; S, y; ^

' @. m8 p; S% L/ w& ]8 a  没过几个月,刘冠华就找到蒋,她说她怀孕了,让蒋赶紧跟女朋友分手,把肚子里的货接手。没想到搞搞就搞出了人命的蒋当然不想负责,他说自己的女友木有犯错,不能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这个案子里这种实在不知道怎么评价的奇葩想法很多),他拼了老命劝刘堕胎。5 s, Q% }. {4 ]) z

% t  T' ~5 U  @6 q  两人就这么拖了一阵子,最后蒋带着她去纽约玩了一圈,买了很多礼物,终于说服她打胎,但是他也保证他会尽快找个借口跟女朋友分手,然后跟刘冠华一起过日子。9 D' }( q$ v+ \' A7 e$ ~

* I# h# T# j2 d) t  但是他在刘冠华如约打了胎以后就把自己的承诺当放屁了,他开始百般推脱,表现得拔屌无情。没过多久,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家里晃来晃去的那个大男人居然不是一个普通的房客,而是刘冠华的亲身儿子!抓到了这个把柄之后他祭出了渣男逃婚的大杀器:我妈不同意!!!* i8 e/ A* S; @# W0 i

% y$ s7 g$ ~0 |: a3 Q; y5 G  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表示,他妈绝对不许这样一个结了两次婚还有两个娃的女人进门当媳妇,如果他敢的话,他妈要死给他看!他以影帝的演技对刘说:啪啪啪和尽孝不可两全,我也只好忍痛割爱,在我妈有生之年就让我们有缘无份吧 Bla Bla Bla……4 x' o8 ?  M9 c

6 k( J  d; d9 f/ U% D- R# u  结果是,最后蒋春祺全身而退,而刘冠华把这个未曾谋面的老太太恨了个牙牙痒。7 S( E! E' |! k5 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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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分手以后保持着炮友+借钱的关系,在刘冠华跟Ken恋爱同居的时候也没有断掉。其间刘跟Ken撒谎说要回中国探亲,其实是骗了钱跟蒋去旧金山玩了一大圈。: ^0 v  Y0 C+ o, O"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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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刘跟Ken吵架搬出来,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往蒋春祺家里头搬,但是蒋跟她说她一个星期只能过来住五天,周末必须得走,因为他妈在给别人当保姆,周末才回来住,老太太不想看到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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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i4 Q" W, W/ H  而刘冠华失踪的那天,刚好就是一个周末之前的星期五。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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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讲完了这个狗血而悲情的故事之后,他终于说到刘冠华失踪那天的情形了:0 H6 t) ]" N3 t.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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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刘的确在晚上七点多过来说拿电视机的事,两人一起吃了晚饭,完了以后他开车送她回按摩院,在他离开的时候他看见刘的男友Ken开车过来接她回家。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刘冠华,他强烈建议警察对Ken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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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警察立即就知道他在撒谎!那天的这个时段Ken在离多伦多一百公里外的Port Hope,他有十多个目击证人,他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多伦多!- s3 h- Y7 T: n1 e  p3 b4 T

( e/ M! ^( ^$ G) d6 j  警察不动声色的看着蒋春祺,他为什么要说谎?他为什么要把警方的视线转移到Ken身上?他到底知道些什么?而他到底想要藏些什么?8 i$ g, [4 L0 w: r: P

4 v/ D7 @) ~0 p8 t$ Z9 }$ @  在要离开他家时,警察突然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额头上的这个伤是怎么回事情?7 K: m7 j, K, E6 D

* @3 }# V2 X& l2 [) U  一直在问话过程中冷静而有条理的他出现了第一次慌乱:我上礼拜不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磕的,没关系,就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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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2 H0 ?' ?4 @  U  这样细长的直线型伤痕分明就是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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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随后的几天里,警方调出了蒋春祺家附近的一间便利店的门口监控,他们发现,在刘冠华失踪的当天傍晚,她的确跟蒋一前一后的走进了他家,但是再也没有看到她走出来,只有在第二天下午,监控中的蒋春祺拖了一口很大的箱子出门,他把箱子塞进车里,但是回来的时候却没有了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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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以搜证为名收走了蒋的手机,经过专家的复原,发现里面有几条删除的短信的确跟刘冠华有关,其中一条是Ken发过来的,询问刘的下落,而这些信息,蒋在警局的第一次问话中完全没有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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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证专家还发现蒋在案发后删除了手机里面的几张照片,经过复原之后发现是几张他和死者刘冠华的合影,拍摄的时间就在刘失踪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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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6 ?2 }& L/ ]( r5 h2 R  那这几张照片有什么地方特殊到他要专门删除呢?警方发现了拍摄的背景正是发现刘冠华尸块的Credit River河,而之前蒋春祺曾经明确的跟警察表示他有超过十年没过去过那里。他在这个问题上依然在撒谎!8 y! F; t& t5 \% @$ Q% }+ {) [

/ {% h6 ]7 B7 ]3 b% X      两人在案发之前几天的合影,他们身后的那条河就是后来打捞出死者头部河双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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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 V) [( ~  S$ f/ b# @( p4 ?  又,这个案件同样告诉我们,手机上的照片即使被删除了,还是很容易被复原,而且复原出来的效果还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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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手机被警察收走之后不到两个小时,负责监视蒋家的警员报告说蒋春祺母子把他车里的地毯和后备箱的内衬拆了下来,在门口用漂白水拼命的洗洗洗……之前我八过的那个陈敏绑架杀人案里,被告在发现被警方锁定以后也干了一件一模一样的事情……2 H& L) ~( |" V

% X- W' C8 ~+ l- w  他如果不是心里有鬼,花那么大功夫洗它做甚?8 S- G2 V4 m7 O" j3 ]

" `/ V" Q# B: p! q7 f2 ^      为了避免嫌疑人毁掉更多的证据,警方根据手机上的证据还有监控录像,向法庭申请了搜查令。: |0 W7 z& s) Z6 b  q7 U' g! o& C

+ x% G, {2 F: B2 r$ B$ j 一进到蒋春祺家里的地下室,警方就闻到了浓浓的化学清洁剂的味道,有一处的地板被刻意换掉,铺上了非常不和谐的地砖。在打掉地砖之后,警察发现了角落里的一小块黑色血迹。在荧光剂的作用下,蒋家客厅的地板上曾经有过大量的血迹,已经被漂白剂清洗过,在房间抽屉里发现的一副手套上也出现了疑似血迹的痕迹,在这只手套上,发现了被害人的血迹,手套的内部发现了蒋春祺的DNA。血液痕迹专家的报告上说,衣柜上的血迹是一种“飞溅”形成的,应该是凶手大力砍杀时所造成。客厅的衣柜上也发现了被清洁过的血点。在现场发现的灰色塑料袋也跟一处抛尸地点发现的证物相符合。) P: q; t1 L% ~$ d9 C& S

' a. ?, [; T9 m- |  几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地砖下和手套上的血迹发现和死者的血型相匹配,在蒋春祺的汽车后备箱里,发现了和死者一致的微量DNA。1 |1 d( }, A+ G4 m! E: l4 A& H8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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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打掉了蒋家新换上去的地砖,在下面发现了干涸的黑色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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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7 u) ^- P6 {+ U      荧光剂显示下,蒋家的地下室地面曾经有过大量的血,在这个失血量下,被害人基本不可能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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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春祺汽车后备箱里面发现了死者的毛发和DNA,换句话说,这娘俩洗了半天根本就没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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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家地下室的平面图,根据上面的种种证据,警方认定红点处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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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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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z* P$ q/ b* x谢谢 开拓眼界开阔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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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但是搜证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凶器,法医报告中称受害人是被一把12-15厘米长的有刃的凶器砍死的,应该有一定的重量,比一般的厨房牛排刀重,比斧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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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 c% A0 E/ e4 s' B- g" ~  其实我觉着就是咱们中国人厨房用的后背大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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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即拘捕了蒋春祺,并向他提出了一级谋杀的指控。在搜证结束之后,他们向蒋母发还了房子的钥匙,允许她回家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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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到了9月3日,另外一个证据的发现给这个案子的棺材上钉了最后一颗钉子:有人在安大略湖上发现了一口漂浮的箱子,里面是一具腐烂的人体躯干,经鉴定属于死者刘冠华。而发现的箱子跟监控中蒋春祺开车带走的那一个型号和颜色都一致。% o$ p' b& r# P; r  _  w

! @; \7 ^0 T3 [* Q8 d6 \/ k) q     但是面对这样的证据,蒋春祺依然没有认罪的意思,他先是指出自己是冤枉的,真凶是刘冠华的男友Ken,但是Ken的大量人证证明了这根本就是一个诬告。然后他说刘冠华是被放高利贷的黑手党杀死的,因为刘为了开这个按摩店跟他们借了四万块的外债。但是这个外债说也很快被证明是空穴来风。面对警方越来越强大的证据,他能够用的借口也越来越少。6 l, k; }+ G8 T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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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依然一口咬定他没有杀人,跟刘冠华的死无关。由于不肯认罪,此案开始进入陪审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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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藏尸的皮箱发现后不到一周,也就是9月9日,邻居报警说蒋家的屋子里出现不明气味。警方赶到之后在房子里发现了死去已久的蒋母的尸体。之后的尸检证明蒋母是死于心脏病发作。& i  P- J' F  J% c' M) R7 E, m

' n+ W/ v2 P6 w6 K  t2 ~  蒋春祺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到了短期的出狱奔丧,在处理完母亲后事之后,他突然要求对此案进行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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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出望外的检方赶紧安排人来过来谈判,他们甚至已经想好了怎么讨价还价,如果能够让他承认是二级谋杀就成,不能一级我们也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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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蒋春祺给出的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份自白,他告诉检方:刘冠华其实是我妈杀的!我也就是帮忙分尸和抛尸,跟杀人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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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目瞪口呆的检察官,蒋春祺抛出了此案中最大的一盆狗血:6 v3 i/ O) ~  T- z/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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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当日,刘冠华过来说电视机的事情,蒋春祺留她在家吃饭。这时从雇主家下了班的蒋母突然提前回家。她看到刘之后怒火中烧。就像先前说的,由于蒋母的棒打鸳鸯,这两个女人一直都不对付,后来在一次刘冠华过来过夜之后,蒋母发现家里丢了好几件传家首饰,她怀疑是刘偷的,但是刘坚决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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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两人的关系更是雪上加霜。; A3 r0 |. P+ j0 n+ T+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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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女人在厨房就吵了起来,蒋母指责刘脸皮厚,当了小偷还好意思过来,而刘则嘲笑蒋家母子都是两个废物,只知道啃老和在女人身上捞钱。两个女人越吵越厉害,蒋春祺赶紧站在中间拉架,但是已经晚了一步,刘冠华抓了一把刀,在扭打之中不小心割伤了蒋的前额,这也就是他头上的那个伤口的由来。# @- I& }1 `' ?$ o; X

( r* w" f& K' B+ J* I* K& C  他赶紧跑到厕所找纱布处理自己头上的伤口,但是他十几分钟后出来,发现客厅里惊人的一幕:刘冠华倒在了血泊里,蒋母手头拿了一把刀,正在一刀一刀在她狂砍,她一边砍一边大骂,已经进入了一个癫狂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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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分钟后,砍累了的蒋母终于平静了下来,母子两人开始商量该怎么办,最后决定分尸抛尸。两人齐心协力,把尸体大卸八块,其中较小的部分比如头部,双手和腿是由蒋母自己包好以后坐公交车出去丢的,而最大的的躯干部分因为太重,只好由儿子拖出去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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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是为了保护母亲,所以没有把真相说出来,他在案发之后曾经劝说母亲回国躲避,但是遭到了她的拒绝。但是现在母亲已死,他决定说出案发经过,还自己一个清白。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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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这盆狗血兜头浇傻了的检方马上开始马不停蹄的继续搜证,毕竟之前谁也没想过这个七十多的老太太会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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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之前倒是真对她有过几次问话,但是老太太都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案发当天出去买菜访友去了,根本没有见过刘冠华的影子。加上老太太的指纹和DNA都没有出现在关键证物上,警方并没有深入调查。) S6 f" j1 G  Q

- R% Y+ V) F4 j2 D1 u  {: v  老太太成了双方律师最想要的一个证人,但是这个证人偏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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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只好从老太太的医生和雇主那里下手,因为毕竟她有严重的心脏病,而且已经是七十多高龄,要砍死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到底有没有可能。9 S$ h3 j- M3 l0 d

  R6 O8 y  s; A" V  2014年6月10日,蒋春祺杀死刘冠华一案终于开庭,大家都在猜想,这个狗血到死的案子到了这个份上还能作出点啥花样出来……$ Z3 a! O0 x. T: ]+ M  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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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o Young Too Si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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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g3 H+ R7 w6 `) G, X 在陈述了案情之后,先出来的是为蒋母做尸体解剖的法医,他证实说蒋母有非常严重的心脏病,她的冠状动脉硬化严重,其中的一条大血管已经堵塞了90%。另外一名出庭的证人是蒋母的家庭医生,他在案发之前曾经给蒋母开过扩张血管的药物,如果她觉得胸痛就要五分钟吃一次,如果吃了三次都没有缓解,那么她马上就要去看急诊。" Z) F& h" w3 i" T4 U; f& G

5 W1 W0 Z$ {5 I1 O2 Y  那么一个病成这样的老太太,有没有可能狂砍受害人40多刀,在死者的头骨上造成这么严重的伤痕呢?6 b  F1 ~1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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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医生都表示会很困难,尤其是如果没有一刀毙命的情况下,死者如果还在挣扎中,基本上不可能。1 {) K& s4 j# ?  r3 T  ^

! o# o" G7 e' g0 j5 B  控方还带来了蒋母做住家保姆时的雇主谢先生,谢先生表示,她是一个安静的人,平时做事情很仔细,在案发的前一天,她按时下班回家,之后的星期一,她准时来上班,没有任何异常。他同时也指出,尽管没有看见过蒋母吃药,但是她脸色苍白,体格很弱,并不是一个很强壮的人。2 f! ~4 ~- e3 W8 Q* A

4 f* E3 R. U+ @: b9 J  但是辩方律师认为,蒋母爱子心切,在看到儿子受到伤害时也许小宇宙爆发也有可能,毕竟人的潜力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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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的两个医生证人面对这个说法无言以对,他们只能很谨慎的表示: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我们没有见到过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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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蒋母的身体条件做前提,案件似乎正在微妙的朝不利于被告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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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告家中搜出的蒋母心脏病药物,医生认为她的病情非常严重,但是被告蒋春祺却说母亲身体很好,从来没有看见她吃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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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当庭审进入到第三天的时候,被告蒋春祺又突然在法庭上翻供了!他推翻了之前所说的看见母亲砍死刘冠华,他改口说他看见的时候刘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蒋母就是在砍尸体泄愤。6 J, B) C' g$ p6 q& H, |7 N! q- u

) F& n3 a% u# }5 G  那么刘冠华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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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摊手:我怎么知道,反正我看见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我没见到母亲亲手杀人,至于发生了什么,那都是在我不在场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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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为什么先前要对警方三次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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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e" }; e" }/ V0 @( c% @, h% a  蒋春祺给出了一个混混样的答案:我为什么要说出真相?6 s' n$ Y& Y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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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么一个无耻到了极点的回答,法庭顿时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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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q/ C+ Y2 N$ @  法官赶紧敲了法槌要求保持肃静,我想说也许当时他有敲死被告的心……, c6 ?& H" t$ D2 J, [+ q5 h

0 @- I1 Y. o' F/ `2 h# `. b, G& n/ {9 c  在这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蒋春祺言辞犀利,进攻性极强,他表示他之前撒谎是为了保护母亲不受伤害,现在已经家破人亡,他已经无所畏惧,所以他之前跟警察说的谎都不算数,现在跟陪审图说的才是句句真话。0 X# `5 f+ [- J8 a

+ j, @6 r/ y8 B: f! m3 T7 V  他还跟控方检察官咬起了字眼,他不同意他是在有计划的杀人,分尸,抛尸和做假证,因为在中国人的说法,没有发生之前就已经安排才是计划。如果事发前美想到,事发后才临时做的决定,这个就不能说是计划,而是一个决定。; f& c2 A: s5 x! j- e, j"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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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时他只是临时做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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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 @0 O8 g! H9 P% V, j- R  好吧,欢迎你来给加拿大法庭上了一堂中文公开课……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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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在之后的几天里,他继续在法庭上舌战检察官,法庭上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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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你怎么知道当时刘冠华已经死了?你为什么没有想到要叫救护车?! I* u) I' R9 N4 j0 O
6 [& \0 t& X  k; s! c
  被告:我本来想要去看看她有没有呼吸的,但是她身上的血太多了,我从没见过这么多血,我的手放不下去,就默认她是已经死了……# O/ \/ s$ F8 E. o; S. d

2 C; a7 E7 a' Z4 t! ?/ ?  检方:你对死者的迷恋让你发狂,当你看到死者有了新男友之后你妒火上升,决定杀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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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6 \: ]4 h9 x9 D+ [0 Q1 n( Z' Y  被告:我迷恋她?她迷恋我还差不多……她一直都为我神魂颠倒,反而是我比较矜持。(楼主写到这里好想喝口狗血冷静一下……), U( V% i0 v% c;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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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你先是谎称不知道死者的下落,然后又故意的引导警方企图诬告死者的男友Ken,最后你又把罪责全部推卸到你过世的母亲身上,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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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我是在精神上遭受到了巨大冲击后才这么说的,我当时忘了我可以保持沉默,现在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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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G* l& B7 p* Q- [+ \; |1 l- A%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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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o; k& u) ]9 V& [$ }6 d  蒋母杀人时小宇宙爆没爆发我不知道,但是在庭审过程中蒋春祺绝对是爆发了,他跟老道的检察官Brian McGuire对喷了这么多天,没有一点要认输的意思。
$ e# W! Q* u) ^0 C       
  b: l+ ~3 u& a1 G) J      其实我无比同情本案的检察官同学,就怕流氓有文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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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终于进入了结案陈词的高潮阶段……陪审团,请再坚持一下,这最后一盆狗血倒完了就可以了事了……6 E( ~- a4 P* i3 v! K" V  A

  d- H7 T  b2 `* `0 w6 L  控方表示,我们用证据来讲话,尸检表明,刘冠华的手臂上有19处防御性伤口,表明凶手在行凶时她还活着,她头上还有31处重击伤,表明凶手时一个个头比她高,身体比她强壮,在力量上具有压倒性优势,而蒋母是一个身体状况欠佳的老年妇女,她是怎么能够杀死死者而自己毫发无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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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只有一个:凶手是被告蒋春祺而不是蒋母,他额头上的伤口很可能就是死者在挣扎反抗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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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w" E  j9 l. A4 A: h' M  而且被告所说的案发过程同样不合常理:他看见死者倒在血泊中不动马上就想到她已经死了,他没有想到报警,也没有想到叫救护车,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何分尸弃尸!他甚至都没有多问一句自己的母亲为什么要杀人!!这完全不符合正常人思维。1 l6 I5 [( F+ Q# M

8 F- |) k8 ~, I  而且被告还将最能证明死者身份和死因的头部抛尸在最远的地方,这一点充分说明了被告是有预谋的,对抛尸的地点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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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 F# O6 K5 `: ~+ Y      辩方律师Kathryn Wells却有不同意见,她认为被告在光天化日之下,冒着被左右邻居看见的危险把死者带回自己家中作案,这一点就充分证明了被告对将要发生的一切没有预见性,不是有预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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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控方所说的那一切不合理的地方,如果换个人来讲同样说得通,比如为什么蒋母没有叫救护车,为什么蒋母第一时间决定分尸抛尸,没有多问一句儿子为什么要杀人,这些个推理其实通通都站不住脚!2 W# f- H2 Z  J% }4 F/ d8 |

/ S  u- N$ B% _$ P  而且如果说是被告作案的话,以被告的体格劈砍死者的头部三十多下,早就已经把头颅完全砸碎了,根本不是现在这样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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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如此复杂/混乱/狗血的案情,陪审团闭门讨论了三天才给出结论:被告蒋春祺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最后他被判处终身监禁,18年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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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在陪审团12名成员中,有7人向法官要求重判被告,希望他能够得到二级谋杀的最高刑期:25年内不得假释。
. R6 g* V8 @, q% s3 Y! i8 }: ]; z$ E- l
  也许他们也像现在写文的楼主一样,被这个案子恶心坏了。. u, \+ }+ M2 D+ g
0 x* _, W; m  w1 l. z2 l- G0 @
  最讨厌这种从被害人到凶手,全篇看下来木有一个正常人的案子了……1 K, j0 }5 J% f6 I$ |# I

4 W- K7 V7 m6 g7 V这个庭审还有一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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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x' S$ R3 ?& Q8 Q  出庭作证的证人中有一个是住在蒋家母子楼上的租客,是个叫做Kalin Mo的华裔女孩,她在案发的当夜曾经听到楼下传来电钻的声音,还有奇怪的“砰砰”声。第二天她早上起来,看到蒋母面无表情的在楼梯口扫地,地下室里传来非常奇怪的味道,是一种消毒水,香水还有混合了点燃的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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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本地出身的华人,所以当时只是觉得奇怪,并没有深想。后来她去中国旅游,在个庙里有人跟她说,除了在庙堂里面上供烧香以外,一般只有死了人才会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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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 j$ @% }. w+ ^+ D; U  个人认为在这个案子里,这个故事比案件本身还要恐怖。& f2 j2 L) u0 t0 t' m' }3 W
4 d9 {' g1 P1 {. z* [9 i5 u- O. O
      本案完。这个案子真的是让人从心理和生理上都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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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5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的作者写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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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只角出来的的小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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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really like a 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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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good good good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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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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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no   作   no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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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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