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2 w% ^0 Q- e8 Y蔡富强律师指出,台湾最可怕的是三权分立的制衡功能在税制中完全失效,行政机关完全不受司法制衡,司法沦为行政服务工具。行政法院法官把九千多则财政部自己关起门来订的解释函令奉为圣旨,就判人民输,还需要法官吗?法官必须审查行政机关的解释函令,有无抵触宪法或法律,有无公平公正,而不能违背或超出母法规定,但目前行政法院法官完全不做这种审查。台湾薪资成长率不断倒退,但2014到现在国家税收却年年超征,百姓赚的少,国家税收却越多,很奇怪的现象。让人怀疑是否因为查税有奖金,税务员为了领查税奖金,无所不用其极开税单?不断编出新的解释函令?国税局选择性公布解释函令,该如何或该不该缴税,令人民无所适从。而税官不懂法,就不会依法行政,司法权的天职是保障老百姓的人权、财产权以及公平公正纳税的权利,如此才能有良性循环,国家发展才有希望。6 l j0 |5 a: D' ]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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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教授表示,12月28日上路的「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看不出对人民有利的地方,倒像是「征税者权利保护法」,对征税者非常有利。多年前关厂工人卧轨事件,当时工人卧轨抗议,却被劳委会用刑法185条起诉坐牢。当时劳委会声称,先帮老板给付薪资给工人,再向老板求偿,但15年后劳委会编了每年两三千万雇用80几位律师去告这些劳工,但要求劳工返还的总额才五千多万,当中有些劳工已过世,家人从不知有这笔钱要还,甚至有一两岁的婴儿继承这笔“借贷债务”。他认为,目前司法院推动的国民参与审判制度,只有在刑事案件,但刑事被告的机率与税务案件相较之下不会太高,与其让这些什么都不懂,看什么数据都会忘的行政法院法官,倒不如让人民坐在那边审判。 3 v8 |5 s6 g" ~" @& V5 K; @5 m; L% N+ @
辅仁大学助理教授魏赐聪指出,政府为何这一、二十年来,政治、经济一片混乱萧条?根据政府统计数据显示,薪资倒退了近20年,等于辛苦奋斗几十年都归零,现在年轻人是从负数起跑,但税金年年超征千亿,钱跑到哪里去了?他表示,计算通货膨胀率、平均财富缩水、全民口袋减少率,以及房屋上涨率下来,每一个人倒退比率非常高,相当于可支配的所得减少80%,是很残忍的数字。解释函令则是个案的解释,不能当通案法令来约束所有人民,那是违法的。他呼吁,台湾的法税必须要觉醒,必须要拿出爱心与良心,一起来督促政府改革,将不法、停滞倒退或会败亡国家的事,公诸于世。* L2 B9 G8 y: J2 }0 S' t
* U k( o5 N+ n+ [李俐欣律师提到,2017年参加全球首席大法官会议,世界各地的大法官也参与联署赋税人权宣言。泰国提起他们行政诉讼是免费的,且会有义务律师协助帮忙。各国一般税务法庭(tax tribunal)人民胜诉率,印度大于50%、德国42%、丹麦60%以上,相较台湾人民6%就显得相当可怜。大部分国家法官专业养成,是由律师资格至少7~9年,经过品格与道德考核,且要具备丰富经验与崇高理想抱负,或者是对人民有服务的精神,才会被选拔成法官。泰国、印度、菲律宾等专门处理税案的法官,也都要具专业知识经验,且带崇高的价值与使命感。她表示,台湾虽签署国际人权两公约,但国内法官很少引用里面的条文与精神,从指标性太极门税务案件就可看出非常多违反人权的地方,万年税单就违反有效诉讼救济、迁徙自由、宗教平等。荷兰国际犯罪法庭的法官表示,国家既然已愿意签署国际法,国内法官就有责任遵守两公约。每位法官必须对人民有同理心,要看到案中人民真正的痛苦,为人民解决困难,为保障人权正义而存在,这是当法官需捍卫的基本价值。反观台湾的税务状况,税务诉讼人民胜诉率只有6%,而我们的责任是去监督教育他们,让他们重新把人权放在最高的理念。 ! H6 ?6 R& z0 b1 e: W6 r # X) T; n o2 U; j$ K* `8 x图一:专业律师、教授、学者针对台湾税制问题提出建言。7 c _ t6 j0 P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