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3 F$ \! M; |7 I M0 B那个是我转的。你才是偷换概念,孩子或动物,活物受法律保护,但是东西你买到手,比如说你买个iPhone,你随便可以把它砸了,也可以把它升级,那才真正属于你的物品。难道说,你买个iPhone,买的时候缴了一个GST,然后每年你都得缴一份GST吗?那就不是你的物品了。房子也是物品,你不能拿活人比较。
+ M) t. s; ]1 O( k! n# L9 K3 X+ W说CERB,政府一开始把条件摆得清清楚楚,您不照规矩来,想浑水摸鱼,为保障多数人利益,当然有跟进措施来打“流氓”。《民法典》那个,保不齐是大“流氓”摩拳擦掌来抢钱,而您和大多数人一样,只能干瞪眼。这俩更是两码事。 7 L3 v+ X) _( e x0 w + S7 c' m, R: W$ h! |使半天劲儿,您老几位怎么就不明白,捉急。+ k; {( } t+ T N0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