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03|回复: 9

拿到VISA后,今天又收到一封信. ???

[复制链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4-11-29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其他人是不是也收到了?"通知"信.请各位能解答一下,
" x! e+ `; [( {7 L! U  [7 d6 M用给加拿大使馆回信吗?# L1 r  X2 e% L* m+ i" u& ~% s- ^
   谢谢!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4-11-29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收到了我认为不用回复。我只是觉得他们的工作真是漏洞百出不敢恭唯。8 U8 X5 A2 k. K2 J4 L8 K6 q$ n

6 e* s% f# Y7 M/ J) Y; k# |你准备何时走?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9 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英语不好,   没看懂.是什么意思呀?你能给我解释一下吗?6 u& p2 \, r3 N! v9 G
谢谢
5 E& A" s3 z5 f0 T% }  _- @3 C, F+ V/ }" V
我准备过完新年走,你那?
" C, S' t9 d4 d/ W' O    也许我们可以同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4-11-29 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偶也收到了这封信,偶爸打电话告诉我有信的时候,偶还以为是大信封到了,结果一看,英文加法文,不想细细研究,后来跟朋友一聊,说是好多人收到了,是关于跟使馆打官司的事儿。* w; u3 a& e: f! S* X/ p/ u+ K% o
据小熊笨笨说,收到VISA的情况下,理都不用理他。详见以下网址:http://immi.bloghall.com/viewforum.php?f=13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4-11-2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样的情况会收到第二封信?哪年的case?
鲜花(18) 鸡蛋(0)
发表于 2004-11-30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收到。是关于新移民法实施的事情,反对的就跟他们的律师一起告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4-11-30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明年2月登陆卡尔加里,常来这里,这的人很热心,是个不错的地方。$ u) J" [2 X+ c
我昨天也收到了这样的信,上网查了查,又和卡市网站的人咨询了一下。这是一起集团诉讼的案子,双方(原告和加国移民局因为移民法修改所发生的纠纷)达成了一个暂时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中的一款,(我看了原文,在大使馆主页上有)大使馆有义务发这封信,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人这件案子的情况。所以才由大使馆发这封信。如果你不想参与其中,就发一封opt-out的信给集团诉讼原告方的律师,地址在信上。那么集团诉讼如果有什么利益,你将无法享受到。(我也没仔细看,这里的利益可能只是优先处理案子,但也有可能涉及赔偿,其中提到了律师费和赔偿大概有200多万美元)。如果你已经拿到签证了,就象我这样,也想去加,就不用再做什么了,应该不用发OPT-OUT的信了。好象说这样的信达到多少封,那个协议就取消了之类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4-12-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明白了,谢谢你了
8 T! z9 K1 G4 `' {   我还要去加拿大,就不回信了.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4-12-5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收到了。
2 o& t+ k7 A# P/ R7 ]这是因为有人在加拿大以团体方式起诉了加拿大移民部(长),主要是关于“申请处理缓慢”、新法旧法改来改去(有许多人被拒或自己撤销),现在法庭处于调解阶段,移民部一方的律师们起草了个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受影响的申请者移民局会尽快处理,并按照新法或旧法更有利的一个作为标准;作为交换,移民局承担诉讼费和双方律师费,不再负责任何赔偿,而这些申请者也不得再起诉移民局或要求赔偿。
: Q& z' d7 z2 ^7 U# O7 q5 s: [% d; p! S8 M, L6 E
之所以通知我们,关键在于“无任何赔偿”和“不得再起诉移民局”这两点。移民局是要“一次性解决所有人”。) B/ l  W9 _1 {" t' r. M/ y6 w

  x% l. `% n% J$ v接到通知后不作答复即表示默认协议内容;+ k  G8 U8 E" O: C6 S; `& O* o
如有异议或不想参与此次诉讼相关的内容则须通知移民局方的四个代理律师。
; r2 v/ N7 I: F/ \4 Y& [8 K; u# c% v. s' x2 z4 c7 l1 W  k
因此,除非你想单独起诉移民局,或者虽然不单起诉但你不同意移民局的协议内容,否则不必理会。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4-12-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说的真详细,感谢你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4-7 15:47 , Processed in 0.145898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