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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社电
6 h$ ^5 p! s9 X" f- B9 {加国最年轻的多重凶杀犯,周四被判处最高的10年徒刑。这个现年14岁的女童,因为在亚省西南部梅迪辛哈特市(Medicine Hat)家中,参与杀害自己双亲及8岁的弟弟而被拘控。案发时,她年仅12岁。
3 w5 [5 ]. y- ]6 I6 V4 C0 [' `7 c 布鲁克法官(Justice Scott Brooker)告诫被告,要改过自身,成为死去的亲人应会引以为荣的人。. v2 B! |1 d$ B4 F. J
该法官罕有地引用《青少年刑事司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中的强化改造拘留及监管刑罚(Intensive Rehabilitative Custody and Supervision Sentence)。
4 L/ ? w" z2 e( B该女童將会被拘留四年,主要是在爱民顿的一家法医精神医院接受强化的治疗,然后在社区接受四年半的监管,前后共八年半。( ], `5 Y2 h* }6 E
由於本案发生於2006年4月,而这女童是在案发翌日被拘捕。布鲁克法官在计算刑期方面,考虑到被告至今已被拘留了18个月,因此加起来,刚好是法所容许的高10年刑期。/ o7 F4 c9 M0 b1 w) P" ]
有关方面每年会就这判刑及该女童的进度进行强制性的评估。这个女童应可以在18岁时重返社区。
% n; g3 Q0 f; U4 n 陪审团是在今年7月裁定这女童全部三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检控官形容女被告是青春期前的儿童,因为双亲企图加以控制及阻止她与23岁的新相识男友斯丹克(Jeremy Steinke)恋爱,而感到愤怒。
- v, W# o; A, `! x周四,辩方律师霍士达(Tim Foster)在法庭外表示,有信心该个女童可以改过自新。根据法庭获悉的证供,一个邻居男童找寻案中遇害的男孩时,发现该三个遇害者的尸体。
D9 L' R4 C0 B Y- e2 W女户主伏尸於梯级之前,身有多处刀伤,其中一处位於心臟。男户主倒毙在女户主伏尸不远之处,全身血液几乎流乾。1 Y* }9 k: j' Z5 Z% q1 O
他们的儿子则死於床上,喉部被割,伤口甚深,几乎身首异处。; A9 k% ^. F" n" M3 p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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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10年刑期已是最高的刑罚。然而,梅迪辛哈特市长鲍彻(Norm Boucher)则预期,当地社区仍然难以接受。) r/ {2 Y7 r: |6 }- X; i
案发时,鲍彻担任警察总长之职。他表示,希望刑罚可以重一些。
' w. H: D- V, ?不过,检控官葛礼莉(Stephanie Cleary)则在法庭外接受记者採访时表示,法官所判的刑罚,目的是要改造被告。
1 Q- \% O" `- t1 w# `至於案中另一被告斯丹克,也被控三项一级谋杀的罪名,但估计最早要到明年稍后时间才会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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