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国家现行的留学政策是什么?
2 \) d: L' ^, Y w% ^4 R8 H- \4 p r: u, Z0 ~& ^
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留学工作中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0 @1 j7 o- w) ~% _4 X H- w
8 ~$ _# i- Z9 [+ d0 x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 8 X+ Z8 c+ W* Z: h2 a6 ~! i' K+ p
8 e7 d4 S9 f" u2、对要求将因公普通护照换为因私普通护照的,可给予办理(注:一九九三年底前出国持因公护照的留学人员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0 X! J9 p1 ]6 O+ u* U1 ?( d. @
7 E6 B, Q2 i7 ]. K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
" d- Q3 d3 Q; i' Y5 U, a- l4 b8 U, B& `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 o% F2 U) D" @$ G& D
* f9 W- M( G, b' n& _* n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 A. l5 e6 ]. N2 X4 y& X
3 F1 e" v% Z; y3 y4 }+ p+ E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 i' O L' v% o3 h: D
0 @ i: v5 w6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入出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 i; e/ E6 e* M3 ?) @
4 W x, |& ?; }8、在留学回国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 D* W6 l. T6 ?5 x7 q% [& c- _" }) A6 H# Q, e5 P# {5 g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内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