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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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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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2 K4 y0 O8 P& S( {% |$ o$ U$ Q' Z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4 I$ S/ X5 E. Y4 O
, v. W! \, _) K+ f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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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理 解 + T* `, P8 y9 h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K0 i5 `' [2 t% w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H) N; O% A3 ~; o0 b" N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 ^- X' J8 y" V8 C: d+ R1 L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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