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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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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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4 }: Y8 k: h, t' T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0 M5 h+ a# |. m" j
2 g! `. f: j h( w" z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 M( H% g3 n" @+ z1 t, w7 c) v
- }* z+ v- U& _* ~4 l能 理 解
' D& ~5 E$ c$ F( ^) R z- i5 j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0 F z& Y. P. o: w8 d; ^3 @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1 E" P8 U, l+ V, h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7 U/ ^$ T0 V1 z. c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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