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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吵架版”的一个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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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8 21:40 编辑
4 b. R4 d  n' H& _& x$ c
8 V% j% }& O( m' d$ j  M& L开吵架版,有其合理的一面。网站要办成什么样,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
/ Q$ e" e2 R# `( N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M: y" o  g+ p0 {+ f/ Q5 B

8 F; m$ k) M! D3 G很早以前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执法”。有个叫“雷锋”的版主,弄出来了一个“监狱”。于是就有了“投诉”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人身攻击”最早的管理手段。当时就出现争议了,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结果,骂到自己或者“自己人”头上,“自由”也不讲了,“脆弱”也不顾了。那试验者,很快被永封了。, L$ n* L# i" l' ]
! n: t4 x* i. S# \) \  t8 }6 }
骂人谁都会,谁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有人不可以骂人。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她骂你,你得老老实实供他“开心”,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
6 A- G7 E% U. A! s4 i; U4 D; j" i& q2 m- U9 D* |' h
这个问题先放放,说说我的替代办法,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 N% a% z+ r; ~+ D: O$ L  N
/ ?2 m) F& H% U+ V0 |$ a6 c: @
希望“自由”的,先在站务发一个“永不投诉声明”,做出这个声明以后,就可以随便骂人(不可恶意刷屏),她本人,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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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K& I( \8 q  W" r4 b; g; s这个思路不错吧?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L) a2 o3 }3 D8 N  |
+ y- A3 e" S& s0 S* c8 o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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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26 编辑
3 D# ~% ^) U4 Q0 W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1 D/ N+ q4 ?+ G/ W* S3 c% |
2 Y5 j  P7 ^: G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a. ?0 y( x, C( o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  s. @/ V+ @2 ?2 d4 n
- Q3 h  C2 `! m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是否合理,要和现状比较。" }: ^+ \# G; t
现状是,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他们要骂人“寻开心”,你只能老老实实“被开心”。+ }8 d% \9 S9 S( ?. j
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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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39 编辑 1 P, L) U+ m9 b3 ~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 k6 U- B8 V$ P- h, h. K9 m5 D2 T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Q- O& N- R3 e+ Z4 T7 K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4 t: C+ e/ i- o1 Q$ W, R
; G3 w1 Z& @$ {7 C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 [: ?" R/ I; G3 C, W
* M8 b* B$ F( W: @" U现状:
1 \$ R4 F1 z4 q+ @1 l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结果,一轮到自己,马上投诉,黑土地被封。2 F5 U# ]( g4 h& a

* ~( v$ {# d2 U  X. z+ }2 ^我这条建议,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骂你行不行?”
0 o$ }: ]. U- H! s/ ^0 \4 x9 J* ]' m, [
那些需要骂人“开心”的人,其实就是欠骂。我已经准备好了,规则通了,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互相理解。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你太狠了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7 O* R6 @7 y6 P3 L6 W; ?. U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0:56

% c/ N6 k3 H) E
% O0 ~  e4 S; Y8 x& n1 \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只许州官拉屎,不许百姓放屁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6 p, ?2 G% d1 q. M, ^  d( X
- m" k/ M% H/ R1 M, |" W3 r现状:
0 P4 U% t& s; C1 L' b( B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 ..., U" g2 r9 r$ D- [. E, d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T* j/ w# U9 v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 S! \3 X4 f9 r$ U- F$ ]9 Q# A$ c1 [3 N- S# E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O' u- D6 r7 `5 c# G9 D& Z$ x7 g1 Q; G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i3 S5 v8 N! c5 q0 c$ u$ u' U
% ?8 [: }* L# ^/ c2 X! D" O9 u3 U/ Z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S' N% W/ I+ ?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0 P; ]1 \! M( ]- W& `阿牛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e' A( M) Z% t# y0 k: g5 [% L- U吵架版,真开了问题也不少。
, F- v6 Q7 @/ }- Z- b我说这个,发了“永不投诉”的帖子,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封的处罚。不愿意“接招”的网友,仍然可以要求屏蔽、删除骂人言论。
鲜花(5) 鸡蛋(4)
发表于 2011-2-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2-19 23:50 编辑 % h+ B. d3 N1 Y

, v, n, z7 [# d4 D7 c我看整个“人身攻击”的版面,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骂人,嘿嘿,也是有讲究地,水平不同的人,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版,其实只能解决“场所”问题,为了板块质量,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人身攻击严重、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我这个“声明”建议,是寻求解决“法律”问题。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过,现在,似乎平静了,等下次“寻开心”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 L  ?, Q/ V& A  H1 M
7 Y! a- Z1 O2 O# v4 p1 E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论坛不断来新人,给论坛带来了朝气。很多人是玩惯了“天涯”等网站的,一方面,作为论坛,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作为新人,有时候,也要讲究入乡随俗。
- H$ z1 n& t8 z' K' @6 N) U, x7 ^7 `' m! l. Q8 V9 j( T
比如,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咱中国人来了,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7 e  H& J$ I& _, w" [3 C- t
比如,我下乡那个平安屯,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到了爱民屯,就不能这么干了,这就叫入乡随俗。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6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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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2 m8 ^+ |% H7 p2 y; h. Mxge 发表于 2011-2-21 19:06
& {! j2 q/ p. e; v) r1 U% J& S
我正是这个意思,而且,已经被封的,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从“法规”的角度说,只有解决了“吵架人”,吵架版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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