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个同事问的。如果辞职没有给NOTICE,一份PERMANANT的工作,那会罚款什么的吗,最后一个星期的工资还会不会发。 ) y6 w Y' E# p0 C) L. f他的情况是国内有急事,必须回去,而且可能这一个月都回不来。先用了两天的病假,但是下个星期已经没有vacation和病假可以用了。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说,family emergency,来代替two weeks notice,公司能不能认可这种情况?或者是回国前一天立刻去医院开个假条,开两个星期病假?但是病假应该没有那么好开。9 [; o5 X" B) \7 V8 a8 L$ y* v
周围的人都没有这种经验,请大家帮助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