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
来源:明报7 \# v: {) i) q* P2 N" O+ I# W
6 N+ q8 O- r$ d& r/ p
联邦移民部重拳打击入籍欺诈申请行为的大规模行动已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阻碍,约有250名被联邦移民部确认为欺诈并已收到撤销公民资格正式通知的加拿大人,已入禀联邦法庭提出上诉,占收到撤销公民资格正式通知的总人数的90%,已对联邦移民部现有的资源构成了严重的影响。
4 A7 v- o9 C- _0 {+ t0 s0 Y5 K+ f& z! q6 A% p
联邦移民部在最新发表的一份业绩报告中说:“这一人数大大地超出预期,并且已对移民部及其合作伙伴的资源构成非常大的影响。”
1 w* ^: X- \# {
) \6 w: e, ^% }. \9 B% z% C% y8 ^
8 i! a; q9 N! Z上述报告又说:“联邦移民部已决定就发出撤销公民资格正式通知进行限制,并限制撤销公民资格的人数。”
) O) ~' ~$ z7 n+ M2 o' o: H5 a% r; F/ L* w" B5 z# P
前任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在2011年7月宣布,联邦移民部已查证有1,800人未达到居住要求,但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加拿大公民身分。联邦移民部已启动程序,拟在1年内撤销他们的公民资格。根据现行的《入籍法》,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在4年内在加国境内住满3年,方有资格申请入籍。
2 @) g6 U' f8 j1 `5 g! m* _: m
; o6 i( O2 y4 U( s- x" d( u而在2011年12月,康尼在蒙特利尔召开的新闻会上指出,联邦移民部已查证有2,100人未达到居住要求,但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加拿大公民身分,联邦移民部已启动程序拟撤销他们的公民资格。 . V1 J" X: ^! c. }% i t5 [
7 a) z; L0 y, Q
与此同时,联邦移民部还在密切追踪将近4,400名尚未入籍、但涉嫌“居住欺诈”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当他们企图入境或获取公民身分时,政府势必将开展严查。
]# V5 O- F3 H3 O
4 e F) ~/ P7 t. `9 g0 }: J5 `6 m: Z
/ a p% B. z4 A# E# V+ u! h根据联邦移民部最新发表的统计数据,自从联邦移民部在2011年7月开展打击入籍欺诈申请行为的行动以来,实际上仅有291人被联邦移民部确认为欺诈并收到正式通知,指他们的公民资格可能会被撤销。其中,已有250名收到上述正式通知的人士已向联邦法庭提出上诉,比例占90%。至于已经被撤销公民资格的人数共有31人。
& F9 f$ m5 }6 b; S' o! p* }
8 S" `- @9 i% y2 z8 A联邦移民部的发言人Johanne Nadeau指出,移民部现正在就撤销公民资格的程序进行整合,并将按照规定的日期来处理入籍申请的积压个案。 8 z" T; Q( ^! U& d W2 C g, B
& P2 G8 @- G: X- O$ F
& F8 P( C. U- s9 C
, i9 `: T- S2 j! S9 \- ]她还强调说,联邦移民部打击入籍欺诈申请行为的行动已取得了成功,迄今已有1,894名涉嫌公民入籍造假的永久居民自动撤销了入籍申请。
3 n0 {4 x; y7 Y r: K* `9 F4 D3 v2 `3 {0 s) z% A0 U' Z
值得一提的是,联邦政府在去年10月公布的施政报告中强调,为了保护加拿大国籍应有的价值,将改革《入籍法》(Citizenship Act),并指改革内容的广泛程度,将是超过30年以来的第一次。而根据专家的预测,联邦移民部有可能重启2010年大选前已完成的《入籍法》修订草案,重大改变包括:监管入籍顾问、将入籍造假罚款提高至10万元,以及明确定义必须在加拿大居住满3年才能入籍等。
; {2 {: } t* u9 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