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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U' U' R* ~ R
不好意思打扰大家.麻烦帮我出个主意好吗?7 Z" t# L5 n) a
我有个关于公证书问题: x E, q. Q/ M" G3 p
我打算圣诞节到加拿大探访我朋友的家人.现在大使馆需要我做一份公证书.证明我跟邀请人之间的朋友关系.我的邀请人是我在中国的加籍朋友的妈妈.不曾书面联络和见面.我咨询了国内的公证机关回答是不能做这种公证.0 b. ~2 R) n9 g$ R; ]
我的问题是:
9 S: j: w6 W3 p5 a X9 X, w1.加拿大是否可以做这种公证?4 T7 A% }1 c2 A, {) |
2.是否公证我跟在国内的加籍朋友的关系会比较容易一些?因为我们有相片和EMAIL来往为凭证... [/ B$ x, @, z
3.另一个问题是我做了我跟我朋友之间的公证后是不是还要公证她们的母女关系?要不然的话并不能证明邀请人和我之间的直接关系是不是?我要在国庆节前回上海递交申请表.只剩下不多的三个工作日.到现在在这里卡了壳.十分焦急!!!$ r9 n! B" o+ ~. m0 p! T
4.还有:我有房产和汽车.但是因为是二手还没有过户.我问了公证处.他们不可以用交易凭证帮我做公证.我必须要拿到房产证才可以.还有汽车的公证也是不可以做.我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复印件会有效吗?是不是要翻译成英语才行?银行的资金证明倒是没有问题.我去了银行.可以拿到存款证明.再去公证就可以.有一百来万应该可以了吗?今天就可以拿到.- t9 D% r/ E! s
其实关于财产证明这一块大使馆的网站上是没有要求的.我只不过是想提供多一点文件会比较不容易拒签.有这个网站上的朋友告诉我是那样.你们觉得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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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Y8 L7 Z: y# B麻烦您帮忙出出主意!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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