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  鸡蛋( 0)
|
自费赴加拿大留学人员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须说明担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 # b5 P. J! H- B' B
" _; V- `3 f; z5 G, Y6 r 另外担保人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曾否为别的留学生作过担保,如有,应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情况。未作过担保,也应申明此事实。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该证明只能是担保人的工资单或税单,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 V6 n8 b3 _- Q9 @3 Z
; p7 Z, ~. F0 M( V) I' c( O3 c/ w 详细规定如下: * y- R! m' I/ P7 h. G, y& m4 ^
+ G- @6 ^) ?0 f
(1)居住在加拿大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 b2 u. r/ X9 _* Q (2)居住在美国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最近的税单副本。美国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
3 @& l+ I+ B" V" V- n* { (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3 d" A* `8 {/ J: P8 p( a ]( d" j
- l! v/ ^5 {2 ? 担保书须经公证,并用英文或法文书写。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则需有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译件。
( s( z# y0 A: W: y" K: B; u; `% q7 E
& F- s6 W, q8 f2 W, k* K5 K 凡奖学金每年不足12000加元的学生,应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担保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