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明报5 G( ^% S$ t+ `* a+ Y0 t
: ]# j% ]6 F# v) \, ?% F很多来加拿大超过10年的中国移民,到了65岁,在加成功申请了老人金,然后就会在加拿大住半年,回中国又住半年;在加拿大拿老人金,回中国拿退休金,生活很是写意。 : L3 Q" ^, r0 i3 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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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加中两边走的生活模式,近2年来惹起了联邦政府主管老人金的部门的注意,开始抽查个案。个案调查分两方面,一是老人金领取者是否每年在加国都逗留足够时间;第二是他们申请老人金及补助金时,有否瞒报其在中国所领的退休金或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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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w& v9 y4 _; q0 w- P两年前逐步收紧审批老人金 6 n J% B0 c/ T5 ?
有社区机构社工表示﹐联邦政府约于2年前开始逐步收紧老人金的审批﹐对新申请人固然严格审查﹐就连已在领取老人金的长者﹐当局亦会抽样覆查﹐若发现违例﹐政府会先停发老人金作进一步调查,一旦证实当事人虚报﹐便会追讨过往已批出的老人金或补助金﹐当事人甚至被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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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2 e2 r' R$ |; I6 Y4 }多伦多华咨处一名社工表示﹐约于两年前﹐加拿大服务局特别改印老人金的申请表格﹐并在表格内加上一段详细的宣誓段落﹐要求申请人提供正确及正面的资料﹔否则﹐申请人可能要被罚款或检控。 过去半年﹐同一个社工便接到数宗个案﹐要求申请人归还过去领取的老人金或补助金﹐最高款额达2至3万元,而且有迹象显示当局是冲着兼领补助金的个案下手。 3 R9 {& w6 P% I' S1 z
老人金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金﹐一是补助金(GIS)。只要满65岁而又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便可申请基本金。申请人若在加拿大住满20年﹐日后不管申请人居住在本地或海外﹐均可领取基本金。 ( R1 C. ^* e! s1 z: R2 ~# K/ r4 P
! C2 j P; V9 U1 `' h( ~7 G4 b) Q负责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下称服务局)于2年前开始收紧审视程序﹐若发现申请人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当局可能因申请人并非以加拿大为常居地﹐一直拖延批出老人金。
# _; L0 z4 A U) G4 @' L3 \至于补助金则是供低收入的老人金领取者申请(以2014年为例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1.6728万元)。申请人通常是没有海外收入、没有(或很少)加拿大公积金(CPP)、没有购买注册退休计划(RRSP)﹐在报税时又报称零收入。
. Z, X# }1 W/ r+ y6 `基本金是按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年期计算﹐住满40年﹐便可取得546元的全额﹔住满10年则可取得约136元的基本金。假设长者移加只有20年﹐每月就只会获260元的老人基本金。 7 S( @# I9 T2 e& Y/ R3 Z
正因为大部分移民取得的老人金基本金通常是200元至300元左右﹐数额有限﹔反而他们真正在乎的﹐其实是补助金。通常单身的低收入长者可从补助金获得政府津贴至1,200元左右。即是只领取二百元老人金基本金的长者﹐他(她)可透过补助金取得接近或超过千元的津贴。8 A9 _* P! l; x9 T- l
在老人金的申请表格中﹐虽有要求申请人申报海外收入﹐包括退休金、租金、投资利息等,但部分领取中国退休金的移民﹐为取得政府补助金﹐遂不惜虚报零收入及没有海外收入。申请人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但加拿大服务局已开始怀疑﹐并于两年前开始逐步收紧审批﹐甚至翻查可疑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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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9 | j N9 w- r. Z r% I- V当中频繁出入加境﹐又或经常在海外(包括原居地)居住的申请人或领取人﹐特别容易惹引政府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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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咨处一名不愿透露身分的社工说﹕“原因很简单﹐这些报称没收入的人士﹐竟然经常有钱买机票出入加境﹐返回原居地住上几过月﹐甚至超过半年﹐生活费何来﹖居住在什么地方﹖那便足以令人怀疑。” - j+ c: L* ~3 P; t
此外﹐移民当年申请移居加国时﹐可能已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在原居地的工作历史﹐包括公司名称。加拿大政府根据公司名一查﹐便不难知道某移民是否在海外领取退休金。- t. Z) H3 L% f$ u" G2 d7 [
政府可追讨已发放补助金 $ ]0 y; S" z& [+ p, I% ^3 a1 @
有社工表示﹐在过去半年﹐便接触了6、7宗个案﹐长者都是先被服务局停发老人基本金及补助金﹐再接受调查。有些个案政府更向长者追讨过去已经发放的补助金﹐金额高达2至3万元。这些情况在以前从未发生过。% [" {% J8 p2 q* l; t. s
目前﹐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中约有10%至20%同时在领取补助金。有社工觉得﹐服务局似乎都是冲?这些兼领基本金及补助金的长者而来。 当长者被停发基本金及补助金后﹐诚信服务办公室(Integrity Service Branch)会派出调查员跟进﹐受查的长者会收到问卷或有家访。问卷问题可能多达数十条﹐如在海外居住的住址?该住处物业持有人?谁人支持其海外生活?原居地银行户口号码等﹐问题来来去去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阁下是否有海外收入。 ' v3 o. z9 [6 h( H
华咨处社工说﹕“每个个案的问卷问题都不尽相同﹐似是度身设计﹐更隐约显示政府似乎已经掌握了一些资料﹐但要长者如实招来。” - I2 \9 q8 D ^& L( e
交代“历史”要清楚 刻意隐瞒反不妙
$ `6 E; K' F# U年满65岁的长者申请老人金时,现时对“居住历史”一栏,必须填写清楚。根据华咨处社工经验﹐加拿大服务局如今对这一栏的资料十分敏感﹐即使申请人移加40年来﹐只有一次离境超过6个月的纪录﹐亦会引起服务局的注意。 - 多伦多 51 网
8 s: W6 g( P. V W正因加拿大服务局对此看得紧,长者千万别为了避免令服务局起疑而有任何隐暪。因该社工相信﹐服务局可以追查申请人的出入境纪录﹐当局一旦发现申请人有所隐暪﹐反而不妙。
+ K2 b6 K+ t* I2 i当局可要求提供出入境证明
5 B! r9 Q ^$ A' B" \% _服务局万一对老人金申请人或领取人展开调查﹐或会要求对方提供移加后所有的出入境证明(包括离境不超过6个月)﹐由于历时太长﹐长者往往难以举证﹐故社工奉劝移民﹐要未雨绸缪﹐每次出入境﹐最好保留凭证﹐例如机票登记证、旧护照的盖印纪录等。6 `9 g$ a' p/ W: J1 |. F
“香港移民返港时﹐多以香港身分证入境﹐结果加拿大护照上没有入境香港的盖印纪录﹐日后便很难提出证据。”华咨处社工说。 7 Y5 R+ b- ^1 }
多华会社工刘湘蕴则建议﹐香港移民可向特区政府入境处申请出入境纪录﹐但入境纪录只保留10年。因此﹐来加数十年的移民要自己保存一份完整纪录﹐每隔10年便再申请一份纪录﹐又或若在过去几年出入境特别频繁﹐才申请一份出入境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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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咨处社工觉得﹐申报老人金的表格约于2年前开始﹐服务局的审批便逐步收紧。几年前﹐审批老人金的申请约须一个星期至一、两个月不等﹐但如今平均要4个月至8个月不等﹐而且趋势显示﹐“申请人离境愈多愈频繁﹐服务局便查得愈紧”。 / ]! i# x3 c: [4 P
华咨处社工并语重心长地表示﹕“老人金是加国的最高福利﹐是退休人士的重要生活支柱﹐应该珍惜。申请人若不如实填报资﹐迫使政府严查﹐分分钟会连累有需要的长者。” " |- {) M" H; A+ Z
很多华裔移民喜欢加港(或加中)两边走﹐一年可能有一半时间留在加拿大﹐另一半时间留在原居地或海外其他地方。一旦被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发现﹐便可能质疑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的居留地﹐因而影响老人金的审批。就连已经成功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亦会被抽查﹐曾有一名已领取老人金十多年的长者亦不能幸免。
9 F% s: ]; `( ?: U/ {' G3 x) ~/ d! e年满65岁或以上、并于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的长者﹐便合资格申请老人金。但住满10年的条件﹐并非以累积计算﹐服务局审批时﹐除考虑申请人居加年期外﹐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居留地﹐是其中一个审批因素。
+ h+ m4 a1 X- L( E假设申请人于18岁后移加20年﹐但每年均各有一半时间分别在加拿大及原居地居住﹐20年下来﹐申请人亦在加拿大累积居住10年﹐表面上合乎申领老人金资格。但因为申请者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加拿大服务局或会以对方并非加拿大常住居民为由﹐拒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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