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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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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是加拿大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把自己辛苦挣来钱的一部分作为税收交给政府确实让人心疼,但这是生活在加拿大这个福利社会要付出的代价,大多数加拿大人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虽然嘴上抱怨,但还是老老实实的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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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M4 G- w8 V& g+ k6 l现有税收法规欠缺公平 , T" L* d# p' s6 M9 N6 E% v9 V7 Y6 V
但研究显示,加拿大现行的税收法规是在60年代出台的,已经半个多世纪没有进行明显的修改,结果是现行税收法规与现实脱节,特别是对贫富差别的扩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 w3 K" D" @ `7 M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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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非政府经济研究机构C.D.Howe研究所发表报告说,虽然加拿大实行的是渐进所得税制度,对居民年收入按照几个档次收取所得税,但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海外避税天堂的出现,高收入加拿大人避税的方式和手段都在与时俱进,能够只交很少的税,把绝大部分收入自己留下;再加上政府的其他经济政策向有钱的投资者倾斜,比如降低公司所得税的好处基本上都被有钱人瓜分了,这使得贫富差别问题越来越明显和严重。 j; m7 z8 i1 v. h, E9 L( X" ^
C.D.Howe研究所的税收改革建议
4 _) ]; _: B) k. x }2 d7 HC.D.Howe研究所认为,加拿大的税收系统迫切需要进行重大的改革。具体建议的改革方案是,首先对所有的投资收入按照一个统一的固定税率收税,不管是利息收入、股息分红收入、或是炒股的收入;其次改革目前对公司高管股权收入的税收优惠法规,把股权收入按照年薪收入对待,全额收税;第三对工薪收入要继续采用渐进税率,但要对高年薪收入分成更多的纳税档次收取所得税。 # Q4 z- Y1 e) i3 d
+ T$ x0 ?& X) d# U" i比如,目前加拿大联邦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是对年薪收入超过136,270加元的部分收取29%的所得税。C.D.Howe研究所建议再增设几个档次,比如对年薪超过25万加元的部分收取32%的所得税,对年薪超过40万加元的部分收取35%的所得税。
: g. X# _0 e/ Q* G& kC.D.Howe研究所还建议清理和精简税收系统中的减税项目,以简化税收系统和增加税收的公平性。比如,儿童健身免税额、乘坐公交车辆的免税额和志愿救火队员免税额等就应该被取消。C.D.Howe研究所的报告认为,鼓励儿童参加体育锻炼、鼓励民众多使用公交系统减少开私家车、鼓励志愿者报名作为业余救火队员,这都是有益于社会的好事情,但不是税收系统应该做的事。政府决策者应该而且可以采用其他的行政和财政手段鼓励人们这样做。
+ d' N8 \7 @' ~! }C.D.Howe研究所上述报告的作者、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凯文.密里根(Kevin Milligan)认为,采用上述改革措施可以给加拿大社会带来两大好处。首先是使让税收系统恢复其本来应该具有的能力,这就是对收入增长最快的社会群体征收更多的所得税,以帮助减少社会的贫富差别;第二个好处是能为改革现有的消费税、环境税和公司税扫除障碍,因为要进行这些税务改革首先要解决目前所得税系统中存在的税收不公平的问题。
3 E9 w7 w+ i! i; E8 ]' N对C.D.Howe报告的批评意见 ; c+ x7 R, ]# A7 u$ X% z0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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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C.D.Howe研究所上述税收制度改革报告也有一些反对意见。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教授沃恩.克里施纳(Vern Krishna)在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英语电视台资深经济记者阿曼达.朗(Amanda Lang)采访时说,他的批评意见主要是,第一,高收入的加拿大纳税者群体很小、人数不多,对这些人提高所得税税率也多收不了多少钱。其次,说现在高收入加拿大人缴纳29%的所得税,这严重偏离现实情况;比如在安大略省,联邦所得税29%再加上省政府的所得税,加在一起差不多是50%的所得税税率。 ! W% g1 O0 g P& `2 T# `- {2 V0 U
第三,如果要跟美国比,就应该使用差不多一样的划分标准,否则这样的比较就有误导之嫌。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教授沃恩.克里施纳说,美国有钱人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45万美元;加拿大把年收入13万6千加元的人就算高薪收入者,要对这些人多收税,这是很不聪明的。 * h# J+ n, ]" x0 z5 P! 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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