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33)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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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流星 于 2006-12-25 17:43 发表
; f6 A( f, Y; T3 r9 { 本是同根生。。。。。。1 a7 |1 D8 z9 Y2 N d& V. t$ {
...里面有一客厅租金是320,一房间租金是380,朋友选定了客厅,在房主的要求下给了320元的压金。下个月就可以入住。但由于种种原因,朋友的爱人在下个月底也要登录爱城。这样,朋友就想租房间。可是等朋友改主意之时,房间已经给他人订租了。0 t4 ~* \& _( ], L2 s( _$ {
但是,就在昨天夜里,房主找到朋友,告诉朋友说,那间房间重新订租,如果他想租房间,必须交480元的租金,朋友与房主商量给460元的租金,房东不愿意,还对朋友破口大骂,朋友无奈,只好退租,房东只还给朋友220元押金。这样,朋友就平白无故地损失了100元。这前后不到一个星期。偶对这边有关租房的法规不了解,不知道房主这样退押金算不算合理。偶仅仅想从这件小事上说一些自己的看法。% V3 s$ x9 [( m V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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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R, H$ e6 j) V7 T _生意不成情义在。看到中国同胞由于一些小钱生了大气,觉得不值。很多争论是误会引起的。而有些误会是由于是"新人",不懂生意上的规矩。$ f1 S3 ^& H) M; ~9 M
+ f, V! S; b* j, `0 \9 u! g, q你的朋友平白无辜的丢了一百块钱,觉得不值。我很理解。但是从房东的角度看是合理的。从你所叙述的过程来看,你的朋友没有占到理。还是和房东商量解决问题为上策。到网上公开争论就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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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上讲,房东要天价是他的权利,住不住进去是房客的选择。即使房客住进去后,房东也可以涨租,但要提前给一个月通知。你的朋友的情况属第一种。* [2 j5 \8 A& p-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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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Edmonton 的房租又涨了还租不到,产生新的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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