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继续八财产分割,加拿大对婚内财产的定义是如果这样物品是作为家庭用途,那么就属于婚内财产,离婚的时候就要对半分。 打个比方说,你在婚前买了个车,婚后你老婆在里头坐了一下,不说多了,就一下下,这个车就属于作为家庭用途了,就光荣的成为婚内财产,你老婆就有了一半的所有权。: ~* q$ l" M' g) O8 S.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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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可用推广到家具,房子,游艇,飞机等等等等。你婚前全款买的没用,只要你老婆用了甚至只是摸了,你就可以幸福的跟一半的所有权说再见了。 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有用么?这也要看人了,大多数时候是然并卵的,但是如果你有大量的股票,投资,你的养老保险,这些是可以公证的,存款都没用,不包括在内。" [6 f2 F( f: h: ?6 R/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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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L N) j/ C: n/ ^还有就是如果你发现你的配偶有大量的婚前债务,那就一定要公证,否则就会直接成为婚后共同负担的债务了。 继续回到这个案子,如果惨案没有发生的话,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医生的前妻住着他的房子,开着他的车,让他的孩子叫情夫爸爸,还要随时讨好他的前妻,不然人家一个不爽,把工作辞了,他就要给前妻打工一辈子。+ m. ^/ S5 Y+ d, [
% d) z W# ]* S ) M0 V+ o& u4 ~ 那么不结婚不就没有这些个烦恼了?理论上是这样的,在魁北克省有将近百分之四十的男女只同居不结婚,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百分之十二。 不过这个风向看来很快也要变了,缘起于几年前一个著名的案件,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我再来八这个Lola vs Eric 的案子。 8 t( T4 ]. \7 ]; ^/ O
据法庭资料显示,罗拉在17岁的时候遇到了时年32岁的男方,(不要问我为什么男方没有因为和一个未成年少女有关系而被抓,这个我也不知道)。两个前后一起生活了七年,其间罗拉非常想要结婚,但是男方一直拒绝,用他的话来说:他并不相信婚姻。 汗,为毛所有不想要结婚的男的都是一个调调呢? # \1 u9 I" e& l7 U ; A# M/ d0 K+ L9 R& g: X罗拉女士,我建议你到书店去买一本“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畅销书,打开来,大声朗读书中第一章节的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看到了没,他不想要跟你结婚,是因为他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你! & `* n; ~1 }; 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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