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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华人留学生假结婚被发现:法官是这样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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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3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者:谈海) z" c0 u8 o9 X5 a& ]

+ j' I: H+ g* i( A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李某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与一名加拿大女子在万锦假结婚,拿到绿卡后二人离婚。之后李某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结婚生子,不料假结婚之事并移民部发现,移民部发出遣返令。李某上诉,法官认为李某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于是批准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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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显示,李某于2002年4月来到加拿大求学。* |# M. B* H$ o2 K( X( t
到2003年11月,为了留下来,他就和一女子假结婚,并于2007年8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1 S# M6 F) E, l* k6 `/ N! t- A& i
2008年12月,他和对方离婚。而到了2012年1月,他和自己的意中人结婚,太太是华裔加拿大公民。
( t" D( `6 o2 ^7 G( w% E本来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料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调查发现了他之前的假结婚。到了2012年6月,移民及难民局(IRB)判定他欺诈成立,对他发出驱逐令。
5 _1 j+ u! j+ |; V3 B李某对此提出上诉。$ h( b# \( n4 _! z1 ?) A+ C& a
2014年2月,李某说他太太已经怀孕。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认为,孩子尚未出生,不能援引“孩子的最佳利益”的条款来考虑本案,为此维持递解令有效。, u) z6 {7 A& @$ k
李某随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等到法官审理此案时,李某的女儿已经3岁了,为此法官认为李某的加拿大女儿是此案最大的考量,具有相当大的权重。如果李某被驱逐出境,必将使其女儿很长时间看不到父亲,后果相当严重,这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e. B7 m! d3 M0 `$ {# J8 y- a& A) }# j
同时,法官考虑到李某坦率承认假结婚的情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调查中态度良好,愿意合作。而且在几年时间里,每月做10个小时的义工,为社会服务。李某在银行工作,买了房子,还和人合开了一间餐厅,雇佣10到15人,给加拿大带来积极的贡献。综合考虑,批准司法覆核。目前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已经取消了李某遣返令。* Q; _7 g5 z$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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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3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人道主义哈! 也就是说假结婚还有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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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3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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