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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评] 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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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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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揭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会上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 x: Z8 T( @# c4 f- A
原《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s% u2 z  }: M! w建议修改为:
# ^" U8 _" r) T: W7 i1 V+ c2 p: k3 I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1 i; F7 P0 y, i. ?. a

# g& Z) b7 Z4 c$ F1 ?目前的《国籍法》第九条被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1 r) \7 A: [8 a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 e& H/ U9 A6 u; a
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 D. j# w; w$ ~0 r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能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N# P8 }. V9 }  p2 U# Z

) Q8 F$ m. {( ]/ m6 }朱征夫认为: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 h( i7 c* Q$ G; d, D# D因此,他的新提案希望以较为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让已经取得外国籍的中国籍人士,在自己没有自愿放弃中国籍的情况之下,依然能够保有中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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