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a% e; T$ n: x. s 其次,资讯和文化产品从认知到接纳需要相当长的“预热期”,美国多年对中国盗版的“宽容”,例如,对微软WINDOWS系统盗版的“高度容忍”,无非也是 “预热”或拉动中国对美资讯和文化产品的“外需”。着眼于中国长久以来的高储蓄和“疲软的内需”,新兴产业的跨国公司对中国人民的腰包自然充满信心。“预热”效果达到之时,就是知识产权保护门槛抬升之期。8 U y. y! ]; H' I% q( w1 v" W
- _5 Z% ?0 a7 b: L# e9 @7 w" u 第三,商品流动背后的资本流动是更值得关注的“组合拳”。不管是保尔森还是伯南克,他们同时释放的对中国改革的“善意规劝”都涉及对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和人民币汇率灵活化的期待。美国新兴行业产品要持续进入广阔的中国市场,必然要求自由资本的同步配合。+ L% I' j4 S.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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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美国的“攻势”,文章提出,我们只有迎难而上、以“利”相争。首先要积极研究WTO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现行“游戏规则”,争取得到“游戏规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其次要大力发展本国先进技术和先进文化产业,打破跨国公司进入并垄断我新兴产业的可能性。另外,在放松管制方面特别需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