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收到了。( c' p% ^' V: G9 A) j5 M
这是因为有人在加拿大以团体方式起诉了加拿大移民部(长),主要是关于“申请处理缓慢”、新法旧法改来改去(有许多人被拒或自己撤销),现在法庭处于调解阶段,移民部一方的律师们起草了个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受影响的申请者移民局会尽快处理,并按照新法或旧法更有利的一个作为标准;作为交换,移民局承担诉讼费和双方律师费,不再负责任何赔偿,而这些申请者也不得再起诉移民局或要求赔偿。 ! F7 l- ~) c+ P4 S* ?. W ' v4 F% R8 G! e" C: }$ a之所以通知我们,关键在于“无任何赔偿”和“不得再起诉移民局”这两点。移民局是要“一次性解决所有人”。: N5 T7 }( o, k6 o, d; p. W& X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