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登陆卡尔加里,常来这里,这的人很热心,是个不错的地方。0 W+ i3 r. b2 \* K
我昨天也收到了这样的信,上网查了查,又和卡市网站的人咨询了一下。这是一起集团诉讼的案子,双方(原告和加国移民局因为移民法修改所发生的纠纷)达成了一个暂时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中的一款,(我看了原文,在大使馆主页上有)大使馆有义务发这封信,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人这件案子的情况。所以才由大使馆发这封信。如果你不想参与其中,就发一封opt-out的信给集团诉讼原告方的律师,地址在信上。那么集团诉讼如果有什么利益,你将无法享受到。(我也没仔细看,这里的利益可能只是优先处理案子,但也有可能涉及赔偿,其中提到了律师费和赔偿大概有200多万美元)。如果你已经拿到签证了,就象我这样,也想去加,就不用再做什么了,应该不用发OPT-OUT的信了。好象说这样的信达到多少封,那个协议就取消了之类
我也收到了。7 E. A4 A; T- Z2 C$ D2 P- W
这是因为有人在加拿大以团体方式起诉了加拿大移民部(长),主要是关于“申请处理缓慢”、新法旧法改来改去(有许多人被拒或自己撤销),现在法庭处于调解阶段,移民部一方的律师们起草了个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受影响的申请者移民局会尽快处理,并按照新法或旧法更有利的一个作为标准;作为交换,移民局承担诉讼费和双方律师费,不再负责任何赔偿,而这些申请者也不得再起诉移民局或要求赔偿。+ L. D' i# N6 _
+ ?. i+ b# D! P; P0 l; {之所以通知我们,关键在于“无任何赔偿”和“不得再起诉移民局”这两点。移民局是要“一次性解决所有人”。 8 p9 Y! v2 F) d' z% J. e2 q# S: t6 u6 x$ T; N0 Y3 A s" B& e
接到通知后不作答复即表示默认协议内容; : L5 d0 b- N: n; n M+ I' _如有异议或不想参与此次诉讼相关的内容则须通知移民局方的四个代理律师。! f2 F3 X7 z, G8 ]2 [
3 `2 H) y _( v5 T! Z因此,除非你想单独起诉移民局,或者虽然不单起诉但你不同意移民局的协议内容,否则不必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