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 e& ?$ Y+ D. h, C, }, Y t 1.申请人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起,在过去5年内至少有两年曾经成功经营、控制或主持一项合资格的业务或商业机构。 & h: x1 H4 R, _
2 M9 z2 s t' x7 b 2.合法取得加币80万或以上的净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以及生意等),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请,被批准后需履行如下业务:需投资加币40万于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移民基金,而政府保证在投资期5年后原数归还给投资者。投资者也可以选择贷款的形式,一次性支付加币12万元,作为贷款40万加币的利息,可以达到全家移民的目的,而12万元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