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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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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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u8 F. N; u' K3 d9 e%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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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2 X5 O1 P5 W3 i( L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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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理 解
$ V$ R9 T" X$ h2 M. x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j" O9 A+ l! K) k7 r: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8 }, I) T0 L* M% P; L( X# r8 ]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4 |8 ?: _& T5 A& B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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