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y. l, O3 \, w5 w. r$ T( y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T' x7 R* }$ U! F$ Q2 F$ J% F; I
7 G, e# i9 P. X0 s4 s3 O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g V5 c+ r# l: K, g c
2 l- A6 ~0 O( P$ M1 B4 M能 理 解 + @# B! U6 |3 a" r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8 ~0 p) e0 ^ f) F5 L- J% I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2 O9 a$ ^$ m* o( i3 ]3 y2 m& d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0 e" q$ f( m8 F4 |! {7 [0 c6 o" s1 a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