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54)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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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栅栏 于 2009-3-25 00:05 发表 
Y, R4 d. I. R! I+ `比较赞同你那帖七楼的观点。如果你认为我们两个都触犯了版规,我倒觉得应该都罚。( [3 Y* ^% ]3 [2 S
* `, w- T" F" Z6 b7 Q我对我说出去的话负责,甘心情愿接受处罚。
( W3 ?0 j) C4 h( N不必啦。大家都消消火气吧。这件事情和解对谁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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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 V. ^ {" I! V `+ [/ S$ b还是那句话:如果难免两罚,我倾向于两不罚。不如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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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建立正当防卫制度,看大家的意思。如果最后是否决提案,那说明被骂之后是的确不能回骂的。这也算是给所有朋友一个警示。如果是通过提案,那以后向你这类案子呢,就可以追本溯源,搞清楚到底是谁错在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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