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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水 于 2009-6-24 14:33 编辑 4 W8 A) `2 c a, U& T) K
这个博士也太恶心了,我很好奇,既然有凭有据为什么不受理?规矩是死人是活的啊。而且这个规矩定的也有欠公允。
- D/ U' g% y# Wjimmyboa 发表于 2009-6-24 02:16  3 @& ]8 K3 z1 S( C3 K8 `% @! `! A
因为网站管理,正尝试着从人治向法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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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制人治,各有各的优缺点,如果管理者的素质都高并有共识,人治会有很高的效率。而法制因为有恒定的尺度,当管理者之间,对特殊事件,有分歧的时候,往往可以保证相对的公平。( u7 D- Z# q4 g( ^) i/ d$ k;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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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作为法制管理的尝试者之一,是一定要死守版规,即使情理上都应该受理的,不合规矩,也不能做。这种情况下,要考虑的是修改规定。从而滞后的对以后的投诉处理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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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k+ w" a& _8 ^btw,从版规的角度讲,个人认为,三天的投诉时限,还是相对合适的一个限定。虽然在这次特殊情况下显得很不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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