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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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精打:
5 {/ q* x( J& t) r, X8 L那大多数人肯定会说这钱是从家人和朋友那里借的,因为这样最简单和合理。不过这证明要怎么做呢?出示借据就可以吗?还是必须有公证之类的正式手续呢?- l' c9 [# U" ^* _ c
荠荠菜 发表于 2010-6-26 16:28 
( ^, Y$ [8 K# O; @3 |5 n) i# @记着这点$ m, \) X7 _& V& x C8 w
1 如果说钱是借的,请提供合理证据。 税务局不会管你是否公正啥的,他们问,你答。 就这么简单。 提供任何证据请先考虑自己如果是税务局,自己能否接受? 别忘了,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他们有权否定。然后罚款加利息。 如果你不服,可以到法院上诉。 前提是,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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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 N, w, R, x4 K2 C至于如何证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只要合理就行。 如果是我3 `$ T, d& b9 z, a0 N- l
0 X8 M7 |6 z& W; A% X+ f1 先发张借据给国内亲人,其中注明借贷时限,日期,还款方式, 双方签名。 不需要事前翻译成英文或公证 - 合约是两方人间的事。
0 ?4 @- }8 I* q3 {% F& I2 定时在每年1月30号汇款回去,作为还贷的利息。 利息数额最好是根据合理的市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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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充分准备,一旦几年后审查,可以马上出示以上数年累计的证据, 税务局一般不会有太多异议。 如果什么都没有准备, 那就认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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