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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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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b; I: ?( P' L$ S
/ C; }# \, h: V3 W5 k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5 \3 P* U9 C1 A
4 r7 y; r7 c* N) D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Q9 Y. `; S# m0 N9 [6 q' k* g9 d) b
  F5 I% [4 E# `( R0 M* h; _"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F  B3 e! i) U% d" t% S( ^
  V- `. z: G+ V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z( R, _; k! [$ l# I. |) Y- Z. c% k' D# H8 p7 l7 |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7 P5 G; A( X0 U7 [, P% h9 U; P, B! N0 @# l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4 r+ Z' }% e* w7 v3 l' c7 F+ d& l4 E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6 f& k7 d+ Q4 J

, X1 ?4 z& D0 f+ n) U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h& R: W  M. A$ B& F
- i" w4 q' `3 c* v$ V, y* P; d+ y( T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A, a* ^  D% O5 m

$ ?6 U) G. S( t" G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5 ?$ ^7 r9 @! y3 C" N0 q; s
2 @; u! K3 P* Y, ^1 @' u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6 H. P7 I% S9 o" W- t( b3 y& L
6 g" L! L7 }+ {% {- G%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m4 z/ O! H- v' q, e

( S. m# l' K: c# H. l8 F) T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Y: `+ b  F: N5 E5 u
  H4 r; s; i- ~4 g( c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 i- ~- Z1 c' V; H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W6 s6 U7 q$ y/ D

9 I. j4 z( ]  d. H$ i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h, L  k1 j1 X% c: F1 O" n4 Q& ]& R2 w* d# Q. P! n2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3 ?% N% f  d9 q1 i8 F& I, R; g% i; K. ?7 @0 e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4 u! C0 b/ W7 ^7 a/ O! D
& T6 {* e! l( b: ]6 t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X0 \  G' T" m3 I2 D, P" v$ ?3 H) x% i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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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P( g. o' @4 l' J* g7 u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v4 ^+ f$ _8 |( W6 \, u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q. y  _2 V8 w: U5 X
. |3 v- H- S: ~; _$ l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0 ^# |9 Q. u$ _2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 x- _4 Q- s7 _  V% |* V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3 T$ l& R0 E. b$ u$ y- k, \( S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w' Y, f' Z" d
1 y* a; Z- @# T4 z$ a2 v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6 Z; E) G7 S" y9 y: f$ T
/ w1 d* B* h2 F) z) m& x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A7 f- t: t' z6 G: T
. p) B% ^8 N& B& d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R7 h- C3 I0 R5 x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h5 `  e: }! z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_: \5 @+ R3 E9 {
( j. x; b7 _: J9 k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b, S* n) i5 j2 E# L6 o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H  o1 R, d! j2 C" a

% ?2 V3 a! q. b- v- R5 H6 J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0 k- d: r; F# e5 y: G' y1 C  y& B' Z' e- u2 r, @- v+ K2 ]0 w  c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 s9 u$ B' Q; a8 V" o5 m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0 z' ?1 h' p- d/ j; V  P6 J) s" g0 d* k9 r9 b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I) e* Y  y% n3 ]* ?9 f2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6 U3 t% W( W4 H" |言重了,
4 i! ~5 B1 {: B, s' L- q) p& ]0 i; t7 S% U6 b+ w, U" q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B, W# Y( i5 \8 U- F+ g& v

4 }4 ]5 R, j  I' d: n; c+ U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大型搬家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L! O6 i7 X. F1 n& k6 ~( @" k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g7 \( m9 w9 G  Q0 r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_5 o) M' Z3 S5 `, E$ l) D! f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r. |1 N3 Y& u& o. N1 h: a5 O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7 D' k, |+ f5 Q3 l/ V- ^2 c7 k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1 E: j- d5 _% X2 c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t1 ?% f; D- g9 X: ]* `& m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C( f  S2 j- Q/ C( j1 w" p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n7 D1 u1 t# m7 S, y3 Y4 A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b" e3 [* d% o, p3 E3 N$ b% t9 A2 F+ E5 `/ r" V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A4 {6 Z# ?5 ~' N3 I  U+ \

! a1 N/ D& M# x7 x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1 Y! @8 `1 h# ?# g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9 v2 Z# p& P% ^9 z  p$ v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6 F/ f4 W* _& g) J!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O4 H0 J7 V4 P6 i' T* n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K. b! J  i' C: @( x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_  C" ^  c$ \9 `, @6 C; F. D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_2 R, ?3 O; \& O, N+ y3 ?1 _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O( w4 x( T4 R( r
! f' l2 ?' a1 k: g* a8 V" s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r8 O+ ?' R4 q) \' b; n3 @: q: E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o( V( J% u1 x0 ^( }9 H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g5 B2 I! n4 m" B"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6 n* E4 v  L: b8 z1 T, X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r) T7 a9 @- j' M2 C  C+ K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1 ~+ O. z* {- i. t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5 O9 Q  o3 n% D" F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7 B. l/ A3 Q; `

' K7 _  a  _: Z/ U3 ^# I2 n: D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U  C0 r9 ?: Q: k% m2 ?2 G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7 Q6 I4 ^/ f6 P) s4 a! F( }, G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m* i/ i1 [; m  f8 h$ q* k! o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N+ V3 Y+ j/ X% M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y! f. ?* }0 E/ k/ O8 {% j(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j4 r+ [  F, X8 d) D# r%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2 [  \" s) P- F4 V3 l, h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9 l; F6 f! B% ]9 r+ n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N/ K: L$ \, d; K3 j. }都是不合时宜的。
! L; T  z4 `0 W# c# b5 d. D2 v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大型搬家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g: a' u# A/ Z9 s0 b# Z% ~0 W. K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1 i3 r% ?6 l8 |# V" L- \' l7 r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s8 Z  j8 Y+ H: x7 A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Q0 p5 o6 X% |/ H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Z3 T9 b0 t2 x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h/ r/ {& r- y: o8 x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j$ S! d3 K0 x8 ]: [: r8 u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0 z) T$ s( Y' O1 w' C2 M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7 [9 J! q1 g/ `" D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0 C) t4 W4 b, c, z( h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9 z. A4 f9 v) L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i' R6 M- L2 I# v8 f8 F3 l0 Y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8 U6 z( H4 S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k% m6 n* X  b& i4 ~2 V& T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2 z# }/ v) Y% [  q3 f' ?( R4 S$ T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q6 a0 O7 Z) u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8 F6 ]# W/ M8 {$ \  w
+ p# T' A: L4 o; [+ c; N; y' h5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n/ \8 [3 X4 D4 M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H& h) l3 V/ Z/ `  k5 K
$ d3 K( w  N! e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E/ G: e0 A: U0 p+ p. {( K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1 }' F, {% b+ ~9 L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5 }. m' @2 M9 G7 b  s  c: c6 L: R4 L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C; x+ o9 H" z# J5 X1 h
4 |+ k0 Y5 V; ^+ s/ [5 Y! J8 ?9 p" n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3 H3 f$ d/ [: |. n6 C4 N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4 E+ C' W8 t) g4 K4 K4 N7 F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u) B; P; ^- v+ h0 }& l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8 N: x7 J6 {9 y# g都是不合时宜的。7 L" u3 N& w% X) O/ h3 |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7 t5 }( u9 b6 L$ g! c1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s* n8 O3 ~4 s4 H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B* C# w1 Y7 k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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