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548|回复: 56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w7 R0 O- Q9 b4 ?4 V7 V3 T9 t

# G) {2 g4 ]: K9 u: u. X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s8 A/ x7 h+ `2 C
+ V! B8 l- s* C7 V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b" W9 P' x! Y/ P# x
% j  e+ B) u9 {; Y& A5 k" N1 Q4 n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2 B- Y& ?4 M) `& ^) z
$ @. ~5 A4 J5 V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0 {. x! f/ E2 f, y- j) E9 h( \3 c$ X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6 j7 E; o" c! ~0 N# Y6 A: T* K9 b, ^5 @. l) H, t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4 G( c. Y. S# R6 P; ?  p

, O0 s2 |, A- K/ R2 s& z! e+ N' q“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1 A3 i* A, n9 o9 P5 m# }/ i* y6 o2 S. l/ v/ B9 T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4 t! [( j& S& ~5 g+ [+ Q! r: k3 N* d
. E; G0 D5 @1 i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c- s' e" W! ]8 I. ?1 o- J& N6 i1 E: f: O, d+ b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4 u) }; ]" a+ d3 V/ q3 O2 ~6 |. U; r7 r& I1 K  T3 P; `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Y1 x& t5 y. o6 r

+ g- p; V9 j7 V9 m4 N* G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C- `9 e- q9 v8 c! C3 W
5 N' i8 ?4 V5 Y7 M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w5 _* e) n1 @: h- G' T
; P3 w8 x0 [0 f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8 e% g/ J- |$ B( O6 e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0 j7 y& i8 l4 j9 E: ]
. Q8 H: c# h" z: Q9 O0 v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z. z% f0 l6 ^  U6 z$ b6 _

! d. M% X; n2 R* }2 N4 d. h4 r' O)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U! Q. }7 E# F- C+ b% }  O

$ m$ q) s8 D  e: A- a. k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U, F) l  G! g& l2 i: G
1 ]' {' ]( N* L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6 r1 y; B6 `: @# p# w' \, [! e
  r+ }- V! o, V2 k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L4 t* C0 h" v# M6 u, a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P9 {1 M; G( e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5 }! K& }7 P9 z; g3 Q9 ^- z6 p# k; _
; M; O  d& Y, Q) D; L+ f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6 |* n) @7 b' [/ j5 I8 Z( v2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0 m/ N. u3 U- q#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E. G) R% v8 j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r" D. j2 Q# f3 x

& |# z* T7 L6 V6 ]; s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k( `6 R- M! }% F+ p5 O

$ p- P( w- K* \, \: @3 O" E4 Z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F* @& O6 l  o" d; b

9 A% G6 Y2 |1 ^% M! @% f% v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n- Z' ]2 e3 e; t$ U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5 c" V5 I, c% |& w) G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A* U* ?7 O% T% Y: e
& t, U  ^5 I( n0 \6 Y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H/ g2 Q$ O4 a" P" ^  I) h1 Q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L6 G0 `! N: |
4 \/ E/ }) b9 N* c' j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3 e& Q. j( T2 O5 t4 n  e- P
7 [9 Z3 n) {, J$ c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w: k; L) t( q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B1 t  n6 Z; C" X+ ^

: @3 J  F- [1 a4 X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J$ U6 M) p3 E- r3 m3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O+ v7 w9 P1 D0 Y" p( x* \* r
言重了,- U; A: q1 r5 |& L* `8 y

" I2 j  Y4 F8 w$ ^# b8 i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t0 C& l! U- X% r* l7 E3 i) \6 u

9 O  Q# t1 @4 Q4 e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p0 g/ z1 G2 z, H! D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8 [. e" T& h/ C/ Q* x$ x  v$ ]0 w" |8 Y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C9 ?  [1 n- E; b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0 L8 p( Y. Z5 h# [( P7 p) o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0 m: ?0 D; E+ l5 |% W) T/ [1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4 P5 f. {3 |7 ?: H9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9 B. X- P$ h" V# u& y& l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U! E% L& y' p4 A& M- B  z" Y7 Y% M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s, i4 Q; V+ u) B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5 |* f; K- C. ?) _) X0 Y# S% u
1 ^, f; c' W# E$ y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3 S8 t4 d6 e* ]" d
! J2 M; w  [( O: o" X' W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6 q5 H0 p4 h" Q% W6 w  Q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O! l5 P) `3 ^7 }+ ?- Z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8 j  n1 h( S. p! s  v8 `+ u& a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S5 }9 B! f, }3 e/ z# T) O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v, n+ Y* o1 B(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t: d2 O$ P" E, n&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9 X, H+ H+ g0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X2 ^6 p0 O0 r  u8 f' \: N! K% y& S9 f" d0 ]"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1 z: H5 }- }4 \6 @0 V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I  R3 f: O+ ]: C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Q8 j% K( ^  i+ {" L(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E; |, t" Y% t  ]7 p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5 B& d' ~6 c2 Y7 Y, a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F+ b- m! G( q5 O. W% U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5 S9 P2 q, j) l" Q# ^6 e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3 t+ e: R. ^% u2 k' Z

+ H1 [* @4 W9 u8 N0 [" F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s' k6 O( A3 Z- ~9 f* t& \% f8 g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 b( ?7 B% K8 j5 s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h6 _: E; S" W( v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_- u/ c- L" d& x- s+ @# m4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6 U' v$ Z/ ~! P/ b&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Q' p/ ^6 \! W. e& O, i% D0 W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v2 I3 m3 z1 z2 m# u6 m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m0 z0 A8 a; Z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d* `8 b2 Z. q& g- a# S
都是不合时宜的。
& [. A% ^/ V! j) C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Q( v& k) @" Q8 [" G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R& m4 ^2 e! [; k9 `) L9 |2 \5 K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l: |  v( D+ p& ^  G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2 G( G: f2 g0 F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0 c6 p* l. m! f9 s! N; W0 v: s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5 H+ s* X" |" C8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J4 d; E9 H1 t0 w$ W; p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Z  i6 k) s5 ?! w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h# T/ I0 S, w' }& t# E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4 {' s0 \  ^. G. D4 F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9 Q& I7 n" @- R% Z5 s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7 D& y$ N+ A+ _* t" l/ p; [4 i4 z* J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4 w1 s; _" R6 s" H2 o* c7 K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9 ]2 p4 }3 l9 [) K: h, ]& ?3 a: r. L% G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1 A9 C; ^: Z: T8 N& j7 a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Q/ i) A3 l3 I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Q% k" Q8 V; M/ c
3 @; `' Y) J/ F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f' T3 G/ X' b9 y1 {' g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2 a; {% }' y7 D
8 K5 c. {+ v" x3 h2 w7 ^, v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9 E0 A, M% S; D0 z8 O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F9 z- T3 l1 a3 d0 `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d* v$ F' l& c$ r, o7 a7 _: D# N: J. @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C+ o" f: }/ W$ X  i
' X3 F, T; D+ R1 B$ n: S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5 u3 b# q3 I3 G$ P8 Q$ _第4,5楼。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8 W& F- y# h6 s& s9 W8 }5 l$ L8 y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1 \8 q, W0 ?8 u2 `, v: g5 ^( F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_* |  R' g- n( N0 @. f
都是不合时宜的。
/ o8 I" Z+ _& W& E, R- r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8 C% e$ P3 v  Z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4 a0 [5 ?: k. Q5 O+ M0 o: ?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f( d# E5 [- ^4 A, z, T- Q, [9 N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11-23 21:15 , Processed in 0.191813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