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8 p% D6 P! a) }1 ]2 b第一级,板块版主管理,变纠纷处理为主动管理,“投诉”改为“举报”,举报人可以不是纠纷当事人,并鼓励提倡举报行为。“举报”,只做为版主管理的信息获得手段,而不是管理的条件,版主发现问题应该主动管理。帖子处理,应先保留证据,一定时间内无异议,删除。禁言处理,应在站务板块发帖声明。" z* A' @6 G. r; j3 B
$ H; l4 W6 l0 p. b第二级,保留站务板块,执法更名为常务,处理针对版主管理的投诉,版主被投诉成功一定次数,应该更换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