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言行规范里没有“敏感时政信息”,而签名法里有,而签名的影响大于普通帖子。$ U/ t* p- f1 F3 v; |1 \
你说免予处罚,但是,“制止”,也是必要' M5 |9 k. w" V U
什么叫“制止”,还是要和以前的例子相同处理好。% M2 b' R8 F2 a
扁舟 发表于 2011-2-28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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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理解的:原来的规则里,执法版主只能严格按照规则授权依据裁决结果进行ID操作,其他版主(包括执法版主兼任的站务版主)如没有管理员特别许可并且不是处理广告相关问题的情况下,没有ID操作权限,所以只能按照版主职责第8条规定进行帖子操作,如果觉得问题严重,应该向管理员汇报,由管理员处理,或者在获得管理员特别许可的情况下进行ID操作。1 x; e" C' \" I5 L
- K R, P. K# n% Z2 Q4 s这个理解对现在和将来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当我们讨论过去的情况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理解还是合理的。 ! L7 V) c# i% w8 n 2 j7 I7 I ~3 p9 ~; X3 z# v当然,如果没有几位版主表态在新规则出台前严格按照旧规则做,这个“冤”也是不存在的。